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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李芍药,明水二中一年级的新生。虽说刚入学,但几乎就已经成为了所有男生的公敌。因为传言说一年七班有个叫李芍药的二货,竟然得到了孙小花的垂青。传言一出,碎了多少宅男的梦。一时各路豪杰四起,尽皆愤懑不平,誓要把这芍药扒开来看看,看他到底是几只眼几只鼻,竟有何不同,得女神垂青。
一年七班门口的那群男生,不像十一班门口那群脸上写满了陶醉,他们左瞧右看也没有从李芍药的脸上看出什么花来,除了疑惑,就是不解。这个小子看起来除了白净一些,就真的没什么特别的了。
爱情大多时候根本没有道理可讲。处于青春期的我们,所有情愫的伊始都归究于荷尔蒙的迸发。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大概就是看见她时,肾上腺素激增却窒息了心跳吧。
就像那天午后,我斜靠在栏杆突然瞥见她,漏了的半拍心跳。
孙小月仰面时,那些明媚的春光恰好撩起她的发梢。
当她把一封细细叠好的信交给我,含羞的转身离开时,我仿佛看到了上帝在向我微笑。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难道女神口味独特,不偏不倚的看上了我。
在那个没有微信的年代,我们用书信替代了如日中天的腾讯QQ,回到了最原始的联络方式。那些如今泛黄的纸页,曾经见证了一场爱情的萌生。褪去的墨迹里,隐匿了两颗互相爱慕的年轻的心。
喧闹的人群和交换书信的双手都在时光中定格,她酡然的笑靥斑驳了流年。
一开始孙小月忸怩的传递完书信,就会一言不发的转身离开,走之前偷偷看我的眼神就像做错了事的小姑娘。
你怎么就像个小邮递员似的,不要怕,叔叔不是坏人。我从她手里接过信,怕她下一秒就又会转身走掉。
我,我知道你不是坏人。
那你怎么不跟我说话。
我比较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没关系,说什么都好,我喜欢听你说话。
然后,然后她又红着脸跑掉了。
不过后来这个小邮递员还是听了我的话,每次见面的时候都会简单说些什么,比如,你吃饭了吗。
所以大都是我在滔滔不绝,她安静的呆在一旁。
夕阳下,我悄悄凑近她,为什么围观的人那么多,偏偏是我。
她的眉弯荡漾开来,微微笑像化不开的蜜,粘稠了我的记忆。因为你很有爱心啊。
原来是因为我抱起了一只在马路中间无助的小猫,碰巧的是,那只猫叫拉拉,是她和花花一起养的,那天跑丢,她出来到处找,恰好看到了我把受伤的拉拉温柔的放在路边。
你摸拉拉头的时候,整个人都散发着母性的光辉呢!
我扶了扶额头,果然和她聊天,需要一颗大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