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们讲了《公正》的第一站:功利主义的两种理念及其局限性;
分别是:生命价值被赋予了经济量化;幸福是等价的,没有本质的区别;功利主义自我矛盾的局限性。
今天我们来讲《公正》的第二站:基于自由至上主义的理念,是否充分尊重人们的选择自由。
一、自由至上主义的理念
由于功利主义的局限性,接下来,桑德尔教授提出以自由至上主义的思路衡量一件事是否公正。
桑德尔的设问是:如果美国政府决定,从比尔.盖茨手中拿走一百万,分给全国最穷的一百个人1万/人,这一决定公正吗?
功利主义也许会说,不一定,因为这样可能阻碍了人们追求财富的积极性,让他们担忧被”劫富济贫“。
自由主义者也可能反对,但理由却不同:他们认为这种做法,侵犯了一种根本性权力,违背了人们支配自身财产的自由。
1、“最小政府”的理念
自由至上主义者认为,强制纳税和强制劳动之间没有本质的区别:假如詹姆斯打一小时篮球能赚100万,那么向他收100万的税,就相当于强迫其劳动了一小时,这和奴隶制毫无区别。
这显然是一种比较极端的思想。因为绝大多数人已经认可了,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对适度再分配的正当性。
尽管如此,自由至上主义的思想仍在引导人们思考政府的力度和管辖边界。政治哲学家罗伯特.诺齐克提出”最小政府“理念,用以引导人们思考政府的尺寸和边界,他认为,政府应该尽可能小,只需要保证私人之间的合同得到执行、保护人民不受压迫、盗窃和欺骗。
“最小政府”的理念,代表了公正的一种观念:保护私人之间基于彼此同意所达成的契约,就是维护了公正。
然而,《公正》作者桑德尔提出质疑:买卖他人器官,代孕,雇佣童工,花钱请人代自己服兵役以及担任陪审员等等。这些行为背后,基于私人之间同意所达成的契约,可能会被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是违背公正的。
除此以外,桑德尔还对自由至上主义者提出了另一个批判:离开社会经济条件的局限,空谈自由选择。
2020年的疫情,导致很多行业不景气,裁员、降工资、下岗等等成立常态现象。有一篇文章引起了很大争议,内容大致是说:久不见面的同学,为了赚钱养家,放下面子向生活低头,做起了兼职。作者暗含讽刺,认为这是在“用宝贵的资源,置换了一笔低到可怜的收入而已”,“真正的赢家,都是长期主义者。”
但也有人说,特殊时期,要“活好当下”,给家人一份实实在在的经济保障比什么都重要。
这是一个和理解“自由”相关的问题。就像前些年红了的“犀利哥”、“上海流浪大师沈巍”,他们是真的自由选择了无死角仰望星空吗?
2、“无知之幕”——脱离道德层面而讨论公正的局限
桑德尔引用了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论证方式:一项名为“无知之幕”的思维实验。
”无知之幕“里的”无知“和智商无关,指的是人们在选择支持某一种社会制度时,处于一种原始最初的状态。比如,人们聚集在一起,讨论自己希望的社会模样,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阶层、性别、种族、宗教信仰等。
他们有可能是富二代王思聪,也可能是露宿街头的流浪汉,还可能是英国贵族,或是叙利亚难民。
因为可能成为王思聪,所以需要一定程度的自由,以便运用自己与生俱来的禀赋,不用被强行一碗水端平;因为可能成为流浪汉,所以需要社会提供一张安全网,进行一定程度的再分配,使经济层面处于最底层者也能受到照顾。
罗尔斯的“无知之幕”下的公正背后,折射出真实社会中各个社会群体的博弈。
罗尔斯认为,贫富差距不可避免,差距本身不能说明不公正,主要还看是否存在一套有利于社会处境最低层人们的再分配体制。
就像我国教师2020年平均工资是106474元,而同样动嘴皮子,某相声演员2020年收入是数千万元;
特警2020年收入一般在20万左右,但是扮演特警的演员收入却不低于千万元。
在罗尔斯看来,相声演员和特警演员生活在了一个幸运的时代,只要社会税收机制能让低收入人群通过他们缴纳的税收获得帮助,这就是一种公正的社会制度。
罗尔斯说的幸运,让人想起了以下的社会现象:拆二代生在了房价飞涨的时代;卷款跑路的创业者们生在了一个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加以区分的时代;流量明星们生在了一个人们喜欢消费偶像光环的时代。
对此,罗尔斯说:有的人居住于一个恰好奖励我们特殊强项的社会,这是对好运气而非品德的一种衡量。
罗尔斯认为,如果有合理的再分配,则对幸运程度进行初始分配,也可以说是公正的结果。分配公正与奖励德性或道德应得无关。
罗尔斯的”无知之幕“理论,脱离了道德层面而讨论公正的思维方式,引发了如潮差评。
有读者评价说:”如果用罗尔斯的方式思考:我们所拥有的,恰好因为这个社会现在的需要,但这并不具有道德性。否则,凭什么一样的出工,建筑工人要比拳击手拿的少,老师要比相声演员拿的少?“
二、康德对于自由至上主义和功利主义的批判
康德对于自由至上主义和功利主义都进行了批判。
康德认为,功利主义“将道德建立在兴趣和偏好基础之上,就破坏了它的尊严。它并不教导我们如何区分对与错,而‘只是更加工于计算’”。
功利主义的理性是计算着如何最大化收益,但理性不应只是一种趋利避害的工具,而是应该成为一种普遍规律的准则,去指导自己的行动;
康德认为,每个人都值得尊重,我们是理性的存在,即能够进行推理;也是感性的存在,意志自由的存在,能够自由地行动和选择。
根据康德的思想,自由地行动就是自律地行动,根据“我”给自己所立的法则而行动,而不是听从于本性或社会传统的指令。另外,康德也认为,“他律”地行动,同样不能称之为自由。
什么是“他律”?桑德尔教授举了一个例子,如果自己被人从大楼顶推下来,砸在无辜路人身上,自己算不上是自由选择了砸伤他人,也不需要承担道德责任,以为支配自己下坠的是重力,是外部自然规律。
按照康德的观点,从不自由的、被他人主宰的契约中寻求道德,追问公正,不可能得到让人满意的结果。
从以上讨论看来,完全对私人契约的自由放任,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公正问题。
说到这里,桑德尔教授将讨论拉回到对于社会分配的探讨,追问为什么诺齐克的最小政府观念没有成为普遍现实,而我们作为社会成员,为何要接受一种“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分配方式?
到这里,我们今天的分享就介绍完了,一起来简单回顾一下。
今天分享的是《公正》第二站:是否充分尊重人们的选择自由。
首先,我们说到了自由至上主义的理念;
其次,我们说到了自由至上主义的局限性:
1、最小政府理念的局限;
2、无知之幕的局限;
最后,我们说到了康德对于自由至上主义和功利主义的批判。
今天分享的内容,是关于公正的第二个维度的讨论。
明天我们将会进入《公正》第三站,分享公正的第三个维度“是否有利于培养一个共同体的价值追求”,从亚里士多德对于公正的分配角度,思考如何塑造公民的公正观,并培养其良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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