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通纳》:平凡的人生,才是真正的勇者

《奇葩说》第六季有个辩题:终其一生只是个平凡人,你后悔吗?

感觉后悔的那些人,觉得一生只是个平凡人挺失败的,不够轰轰烈烈。不后悔的那些人觉得平凡的生活才是真实的人生。

很多人觉得一辈子要足够成功才算不枉此生,可平淡无奇的人生就不值得过吗?有一本书的主人公也是这样平凡地度过了一生却得到了很多人的喜欢,就是这本《斯通纳》。

这本书的作者约翰·威廉斯,是丹佛大学的老师,教授大学英语及创意写作。他是学者,是诗人,更是作家。他一生只写了四部小说,其中《奥古斯都》曾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

《斯通纳》这本书在当时曾被七家出版社退过稿。沉寂五十年之后这本书却意外火爆,不仅一版再版还被翻译成不同语言,征服了不同国籍的读者。

书中的主人公斯通纳是农家子弟,他这“碌碌无为”的一生看上去跟普通大众没什么区别,无非是求学,工作,结婚生子,生病去世。既没有轰轰烈烈,也没有青史留名。

在他看似平淡的一生中,他找到了自己的爱好并延续到老:他坚持自己的原则和底线,即便被人排挤打压也绝不低头。自始至终,斯通纳都在认真的生活。

平凡的生活自有一番滋味,朴素的生活自有一种力量。

平凡是人生的常态,能够在平凡的生活中用心感受,踏实生活,才是真正的勇者。

01

人要有点爱好

清代文学家张潮在《幽梦影》中曾写道:“人不可以无癖。”

人不可以无癖,是说人活一世,要有自己的爱好。

爱好可以成为平淡生活中的亮点,让生活变得有趣。在我们失意、孤独、难过的时候能够抚慰心灵,陪伴和支撑我们继续前行。斯通纳的爱好也是如此。

有一个上大学的机会摆在斯通纳的面前,他父亲同意他去学习农学是希望他能够学习到增加农作物收成的方法。他听从父母的建议去了农学院,然而大二时候的一堂课却改变了他的命运。

那是一堂英国文学概论,导师阿切尔·斯隆念了一首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问了他一个问题:“莎士比亚先生穿越三百年在跟你讲话,你听到了吗?”

这首十四行诗就像一束光,唤醒了他沉睡的自我意识,让他从茫然到清醒,生平第一次感知到了自己,看清楚了周围的世界。他找到了自己真正的爱好,他喜欢文学。

大二之前斯通纳的功课成绩平平,他也一副得过且过的样子。但是莎士比亚这首诗让他发现了文学之美,为他打开了一个新的世界。

他毅然改修文学专业,并且只用了一年的时间就学会了希腊文和拉丁文。导师斯隆看透了他的潜力,直言他适合做老师,建议他留校任教。

大四毕业时他选择了继续学业,心怀愧疚地告知父母自己不回农场了。之后他忍受着因为不参军遭到的冷眼歧视,读完了博士学位,成功留在大学任教。

斯通纳对自己所教的内容和所做的研究无比热爱,投入了极大的热情。因此成为了学校里比较受欢迎的老师,还出版了自己的新书,被提拔成为助理教授。

爱好,未必是可以赚钱的。但是斯通纳把爱好跟自己的工作合二为一,一直到去世之前他都在研究文学。能有一个爱好,一直延续到老,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他的爱好对他而言是一个避难所,也是一种精神寄托,让他在一地鸡毛的生活和被排挤打压的工作中能够得到内心的平静。

唯有热爱,可以抵御岁月漫长。

一个人有自己的爱好,内心就有种力量支撑着他。即使人生有很多艰难坎坷,也不会失去继续前进的勇气。

02

人要有所坚持

人要有所坚持,即便是有时候坚持意味着孤立无援。

总有一些人敢于坚持自己的信念、原则和底线,不惧代价。举世浑浊而我独清的屈原,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皆是如此。同样,斯通纳选择坚守自己的原则时也是无所畏惧的。

出于对文学和教育事业的热爱,斯通纳认真上课,耐心教导学生,并推拒了学院想让他担任系主任的建议。

他的研讨班课程受到了研究生学生的欢迎,新来的主任劳曼克思推荐了一名学生来参加他的研讨班,以期完成博士学业。

这名学生是一个喜欢夸夸其谈,没有真才实学的人,甚至学期结束时迟迟无法完成论文报告。斯通纳坚决拒绝这样一个滥竽充数的人通过论文答辩,即使面对的是已经成为他的上司的劳曼克思,他仍然不妥协。

文学之于斯通纳是一种信念,是心灵的栖息地。他想要维护那片净土的圣洁和纯粹,他不想让这种不学无术的人打扰这片净土。

可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这所大学存在于这个世间,也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影响,仅凭他的一己之力是无法阻挡外面那个世界的。

因为拒绝在论文答辩时投通过票,斯通纳负责的研讨课被停止,系主任劳曼克思安排他只能教大一新生。甚至在退休前再无任何晋升,到死都是助理教授。

斯通纳在学术研究方面坚持了自己的原则。他把文学作为自己的精神寄托,极力维护这片净土不被世俗之人打扰。即使因为坚持己见而被打压排挤,他也不低头不后悔。

俗话说: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

人生在世,总有一些事情是需要坚持的。做人做事要坚持原则,守好底线,不违本心,即使需要付出代价也无畏无惧。最起码,回首往事时,能够无愧于心。

03

人要接纳自己

古希腊先贤有句至理名言:人啊,认识你自己。

可见认识自己是一直不变的人生课题。认识自己之后呢?接纳自己,好的坏的都是自己的一部分,认真的生活,然后做你自己。

尼采说过:“只要你知道为什么生活,你就能忍受任何一种生活。”

斯通纳其实是一个活得很清醒的人。

他发现自己喜欢文学,喜欢在大学继续学术研究。他便拒绝了父母回农场务农,留在大学教书,以便继续研究自己爱好的文学。

一战时,很多人都去参军,他选择了留在学校。他知道这个决定会面对很多人的歧视和白眼但还是依然选择留校。他热爱自己的工作,并且胸怀崇高感,认为自己的工作意义重大。

他意识到自己的婚姻失败了,但他无能为力。他接受这种失败并与这种失败共同生活。他把自己的精力放在了工作中,所幸他的爱好跟工作密不可分。

他拒绝通过一名学生的论文答辩,他很清楚拒绝的后果,但他还是坚持了自己的原则。此后他默默忍受着劳曼克斯的打压却仍旧尽职尽责的工作。

他与助教凯瑟琳恋爱一段时间之后最终分手。他清醒地知道自己背负的责任,不会放弃工作和家庭选择离开,所幸他们深爱过彼此。

每一个选择都是他清醒地决定。即使一些结果是失败的,斯通纳仍然继续认真地生活。他从未想过世俗意义上的成功,只是在认真地做自己喜欢并认可的事情。

走到人生尽头,回首往事时,他细数那些认真走过的日子,那些失败不值一提。

他知道自己曾经是什么样的人,他就是自己。

加缪曾说过:“人生的意义,就在于接受人生无意义本身。

而斯通纳无疑是勇敢的。他接受人生无意义,却仍然努力工作,发挥自己的价值,活在自己的节奏中,不理外界纷扰。

这一生,追求成功也可,接受平凡也罢,这些都不重要。无论何种境遇,保持自己的热爱,就有了精神寄托。坚守自己的原则和底线,不违本心,就能始终做自己。

人生苦短,坦然接受自己的平凡,走好脚下的路,做好当下的事,把生命当成一种体验也未尝不可。

愿余生的每一天,我们都能不拧巴,认真生活,不负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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