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几岁的我们总是把自己最美好的时光留给最幼稚最无聊的事和人,我们都迷茫在美好的年纪,迷茫在诱惑的路灯,夜色迷蒙谁想回家呢?谁想用自己那颗猛烈跳动的心去面对我们还不能理解的平静呢!我当然不知道其他的想法,他们要的什么我全然不知,可是我要的是什么呢?我竟也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浪漫的诗和远方,热烈的爱情,又或者最没出息的安于现状.
我越发的觉得自己很可怕,我终于还是活成了自己曾经讨厌的样子,原来每个人都一样,终究也会做自己曾经最不愿意的妥协。
我害怕寂寞,我错误的把灵和性揉搓在一起,我以为有性便延伸灵。可是啊!灵这种东西并不是你我她就能掌控住的,我们总是向不爱我们的人妥协低头,张爱玲说过-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再开出花来!可是爱我们的人一开始就不会舍得我们卑微到尘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