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壬指南》一書,自問世以來三百多年,影響極大,被稱之為“夜行之炬”,頗有與《六壬斷案》並稱壬學兩大高峰之架勢。然而,邵公之法足可師,而指南之說未可盡信。
先寫一個自己的占卦,作為引子。
官 丙寅 龍 初傳
父 庚午 蛇
父 庚午 蛇
蛇 雀 貴 蛇
午 巳 未 午
巳 辰 午 戊
如果沒記錯,應該是癸巳年占,子將亥時。
一同學,女,占問考選調生能否考上?當時見朱雀作太歲加支生日,發用青龍官星,中末本命午入傳,三傳生日,種種吉象。直斷能考上。而結果卻是,筆試面試都是第一,但在資格審查時被人舉報說資料有造假,最後取消成績。也是如此,再發現中末陽刃自刑之凶。
按,其懷疑是同宿舍的舍友所為,確實有這個可能,午午自刑,是年命為午,同歲之人,螣蛇所擾,故為做小手段。女命午,癸巳年行年在酉,酉上見戌,酉戌相害。(又,今天看《心鏡》占宅之法中,見“河魁有人陰害”,不必見六害可直斷有人相害。雖然是占宅之法,亦可用於此。)
由此再看《指南》此例。
丁丑七月戊辰日丁巳時,淮陰蔡熙陽任漢中府時,占楚省楊大司馬何日罷官,連茹、別責,戌亥空、亥子落空。
官 丙寅 蛇 初傳
父 庚午 龍
父 庚午 龍
龍 勾 空 龍
午 巳 未 午
巳 辰 午 戊
龍 空 虎 常
午 未 申 酉
勾巳 戌玄
合辰 亥陰
卯 寅 丑 子
雀 蛇 貴 后
斷:司馬尋入相出將矣。而以去任蔔之,可乎?蓋因發用驛馬,太歲貴人居命,皆入相之征也。天罡加卯,靜有動機,況課傳天吏天馬全逢,干支上乘羊刃勾陳,出入將相無疑。戊寅六月,思宗召對稱旨,果入相;己卯歲督師討賊,果出將。
按理說,問者問楊司馬何時罷官,而陳公獻反其意而斷,已算出彩了。因課象顯然,故斷受重用。但是在閱讀中,我一直有個困惑,根據我那次慘痛的經驗教訓,午午自刑本是凶象,為何卻沒顯示出來?幸好陳劍的《注解大六壬指南》在文後附注了楊司馬的資訊,一切恍然大悟。
楊司馬即楊嗣昌(1588—1641年),1641年(辛巳年)因兵敗畏罪自殺,死時54歲(陳劍書中作1644,有誤)。所以為何戊寅、己卯之驗後,卻不提辛巳年楊司馬之自殺?
如果我們驚歎於陳公獻的斷准了楊嗣昌的出將入相,並由此將《指南》奉為圭臬,而沒注意到楊嗣昌在4年後就兵敗自殺,那我們以後遇到類似的課的時候,也會犯錯。所以,對《指南》的其他案例,也該思考其中是否有禍福所倚的情況?捎帶一提的是,讀清末張官德的案例,要注意一種相反的情況。張官德的毛病在於起卦頻繁。如果我們將張官德的占卦按時間排序,則發現,之後的幾卦都可用最初占的一卦來算。
六壬最難者,即吉凶並處,不知何者為吉,何者為凶?陳公獻其他的課中,有吉凶同斷的例子。然而此課他對中末午火陽刃自刑一點,並未認識到其嚴重性。即使龍神亦不能解其凶。所以此卦是始吉終凶之卦。故今人評價陳公獻理氣純熟、把握重點者,有待商榷。若理氣純熟,何以楊嗣昌2年之內的出將入相能算到,而4年後的自殺卻沒有算到?這並不算吹毛求疵。因為午火陽刃自刑這麼明顯的課象,難道就不是理氣了?而邵公之卦,斷到十幾年後的亦不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