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背英语单词,有一个“blunt”(钝的),我就把它写的方方正正,一个个字母呆呆的,就好像看到我自己呆呆的一样,就这样一下子记住了。由英语单词直接联系到我本身,是因为我感觉自己变呆很久很久了。
我是从高二用上大屏手机的。
高二之前,我特别有成就感。因为同学,朋友给我定义的一个标签为“有趣”。能给别人带来欢乐,让别人回味,真的是很有成就感。我的想法很多,很奇特,脑洞大,总能从一个点联系到另一个点,脑补画面千奇百怪。
后来,自己偷偷买了一个大屏手机,刷了无数的微博,每天脑袋被无数信息塞满,哪有闲暇去脑补。
直至今日,更有了很多软件让我刷,我已很少能挤出缝隙来脑补了。
正如这篇吐槽文的格式,呆呆的,无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