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7300天,与126部电影、电视剧一起走过的日子(10)(1999年夏 下)

《夺宝奇兵》,那时候看的真的震撼到了,我灰常灰常喜欢看冒险片……(图片来自网络)

上学、考试、工作,就算是普通人也有想记录的青春,因为真实的存在过,有笑有泪,本连载收集了吴嘻哈小盆友(也就是本人啦)从上学时看过的剧、写过的字、好玩的东西等等等等,通过图文点滴青春的记录,装载满满的回忆。我想通过自己半幽默诙谐半情感独白的文字,阐述观影背后、每次经历的事件之后,现在的自己所悟出的小小人生物语,也想与有和我一起经历这段岁月的80后年轻一代们产生共鸣。因为有回忆,我们才能从中感悟生命的历程,然后继续在人生的道路上奋斗、成长!

文/吴嘻哈

上篇:综艺大观:《女子别动队》、《替身》、《智力大冲浪》和《快乐大转盘》(99年夏上)

夺宝奇兵:欧美流行冲击波(99年夏下)

原以为在炎夏看这种热血冒险片,会让自己感到更加炎热外,其实不然,看冒险片的效果还非常的妙。一方面,我是在晚上看的,是在家附近的音像店租的碟,看片的时候电风扇吹吹,可乐喝喝,血糯米棒冰一根,不会感觉到太热以外,另一方面,冒险片一直是我特别追崇的影片,整个片子播放的2小时,都在关注琼斯教授的冒险旅程,哪还有闲工夫想天多热多热呀。

《圣杯》里活了上千年的老头,我在想我要是他对面的女主,面对这么个骑士,会怎么办?(图片来自网络)

夺宝奇兵共有三部曲(现在的第四部,那个时候还没呢),令我印象较为深刻的就属第三部《圣杯》了,那是个传说中可以长生不老,治愈百病的杯子,是上帝的产物,这样的杯子当然是各种势力争抢的对象,在惊叹于好莱坞特效的强大班底之外,那个手握圣杯的老人,更使我久久不能忘去。在琼斯一行人,来到圣杯守护者的山洞时,走过火焰独木桥,(在这里为掉下桥的一些人惋惜一下,都到这份上了,就差一步就可以拿到那个杯子了,嗨……,要是能醒来,记得买张彩票),那个老人披着戴帽袍子,年纪也就是像正常的老的程度,但是你不会想到,那哥们活了N个世纪了,这种时代的跨越是让人难以想象的,而且在脸上表现的还不明显,这个就给圣杯一个非常好的宣传效果。倒是教授选圣杯的桥段让我反而没有那么吃惊,因为要我选的话肯定不选黄金做的杯子,肯定选那个木头杯子,那个时候,老爹就笑我,你倒是聪明嘞,想得到,那些人都是傻蛋啊。其实,这个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吗?肯定选个和常理相反的呗,你想想,上帝的杯子,能是黄金的吗?他缺钱吗?他需要显摆吗?不需要。他是一个慈悲、善良的化身,哪能用金子做的杯子,那不是有损他老人家高大的形象吗?所以要尽量选平和一点的,粗燥一点的,越破烂越好的,象征着他的一种心怀世人的悲悯。所以,选木头杯子才是明智之举。(放心,我那个时候没有现在那么多大道理,只是直觉啦),不过,那个用黄金杯子的人,瞬间肉体腐化,那个效果,挺震撼的。然后,男主人公用那个木头杯子,再舀上那么一杯圣水,往他爹身上那么一浇,华佗在世啊,身上的伤口冒了几下泡就好了。我当时想,这个杯子要是真有的话,那就不需要制药公司了,连看病的都不需要了,直接在那开个铺子,写上,“华佗药铺”,每来一个人,舀一碗,喝一口,哇塞,造福人类啊。

《夺宝奇兵》OST-英国皇家爱乐乐团

那时候,印第安纳琼斯的片头曲一响起,整个人就热血沸腾起来,欧美动作大片以其强有力的特效和紧张的剧情,拉开了整个故事脉络,是商业片的经典之作。

所以,那年暑假,开始饭起了欧美流行音乐。那个时候,开始听电台的欧美流行音乐节目,主持人张明的《张明音乐时间》是坚持听的一档音乐节目,每天中午一点播出,他节目里介绍了好多欧美流行音乐,让我这个对流行音乐一窍不通的人物,仿佛走进了音乐启蒙王国,了解了许多音乐种类和流派,原来评价一首歌不只是歌曲好不好听,它背后还有许多文化内涵。

后街男孩《As long as you love me》

SPICE GIRL《VIVA  FOREVER》

‘NSYNC 《IT'S GONNA BE ME》

我开始有自己喜欢的歌手:后街男孩、辣妹、超级男孩(其实,超级男孩是为了和后街抗衡,才组队的,细听会发现,他们的曲风和后街没多大差别),玛丽亚凯莉,莎拉布莱曼(除了歌曲本身好听,也知道了她的独特演绎方法,就是低音部唱高音,高音部唱低音,才有了非常独特的音乐美感),喜欢的音乐类型:灵魂音乐(大多是黑人灵魂音乐,与教堂音乐还是有略微区别的,但源头是差不多的),新世纪音乐(超爱听恩雅的歌),乡村音乐(比如保罗赛门)。这些都是有了这档音乐节目的启蒙所带来的。而且,若是一遇到好听的曲子,我都会把它录在录音带里,现在还会拿出来听,虽然有好多歌已经都叫不出名字了。

Paul Simon 《Sound of Silence》经典中的经典啊


当时写日记的小本本,满满的回忆啊……

那时候,还有一个习惯的养成,就是一有时间就写随笔。这个习惯,是源于初中预备班开始,每周要交上一周每一天的日记,这7天里,每天的文字类型是不同的,可以有随笔、摘抄、新闻,一开始的时候,不知道天天写这些有啥意思,只是为了交作业才写的,写着写着,不单身为了老师的点评,而是渐渐自觉养成了遇到一些事,看到一些文章会有感而发,想要记录的冲动,以至于到了暑假,老师不布置天天写日记的作业,自己也会写、会记录。现在的我,虽然不能做到每天会写的习惯,但只要心里想写,遇到让心情激荡的事儿,一定会写上一写,聊以慰籍那份心情。或许,也是在无意中,喜欢上了文字。


当时写的小说,每天1小时,整整写了2个月,这份坚持,现在回想起来,满满感动

那年暑假,做了一件非常坚持的事,让以后的我有理由相信自己还是有能力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的一件事。那年暑假下午的1点到2点的时间,是《张明音乐时间》,也是我的写小说时间,雷打不动,风雨无阻。

每当张明哥哥开始节目的时候,我的小说创作也随之开始,小说会随着张明哥哥播放的歌曲的风格,有时舒缓,有时紧张。八卦一下,是不是很好奇我写的是啥类型的小说?是历险记。因为自己本身就超喜欢看冒险片,历险记,所以,当然写自己感兴趣的历险记啦,主人公是自己同龄的小女孩,遭遇家庭变故后,与儿时玩伴一起坐火车、坐船,去海外冒险的旅程,途中还结实了好多伙伴,然后结伴冒险。有意思的是,女主人公的名字,我不是苦思冥想的,而是那时候脑中就啪嚓冒出来的名字,后来在逐渐接触英文后,发现自己编的主人公的姓氏,国外还真的有,超佩服那时候的自己太有才了。

那部小说,就是每天听张明哥哥的一小时的节目,边听边写,在两个月后,暑假结束,完成大作。是真的完稿哦,都有各自的结局的。但是,随着时间的积累,反而发觉,自己能够坚持的事情,没多少次,都可以用手指摸头数的出来,但这件事,一直记在心里。那时候,什么都不为,就是因为脑子有这个故事,而我要写出来,就这么简单,而后就是每天坚持写,哪怕有时候每天只是写一页纸,(我基本上每天都写两张纸左右),还是会坚持天天写,无论天气多热,刮风下雨,那个时候不管有没有自己喜欢的动画片,那一小时都会很自觉的腾出来写小说。所以,才会在两个月之后,有了完稿。不管有没有出版,这件事都是现在的我,对当时的自己感到非常骄傲的一件事。现在的自己,错过了很多,遗忘了很多,但现在会一直把这件事当成坚持的动力,那时候可以那么容易就做到的事情,为什么现在却不行呢?所以,把那时候的自己作为现在自己的榜样,将喜欢的事情坚持下去,坚信,总有一天,会看到不一样。哪怕没有,至少过程中的风景,也是无怨无悔的美丽。

我喜欢边听音乐边写文字的习惯,也是从那时开始的,比如,之后做回家作业,只要不是数、理、化,我差不多都是边听音乐完成的,除了张明的节目,小时候,还有一位喜欢的主持人叫一雯,就是现在每天6点钟主持《新闻坊》的那位姐姐,她那句介绍自己的台词我当时就背出来了:一二三四的一,雨字头文化的文。一雯姐是最早喜欢她的电台节目名字叫《三得利音乐时间》是周六的早上10点的节目,介绍的是日本流行音乐的,超爱听,边听边写中文或是英文作业,节目结束,作业也随之结束了,感觉特别的自然,那时候的那两档节目仿佛是通向世界另一端的窗子,开始了了解西方文化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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