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kindle是在一篇给大学生的文章里看到的。作者是这样介绍的,kindle就是一座可移动的图书馆。出于好奇,掏出了白花花的银子入手了一台kindle。
很快,kindle就回来了。由于刚开始不熟悉一键下单操作,还把50块钱不知道充在哪儿了。我只能借阅免费电子书。于是乎,在那个暑假,把红楼梦来回看了3遍。
等到上了大学,我居然让kindle吃了整整一年的灰。
原因是上学后没有时间再捧着它看书了。时间都让给了手机。对手机依赖度愈来愈大,眼睛度数相对而言也加深不少。
直到忽然有一天,我从犄角旮旯里翻出了它,才开始了我的看书生涯。
一开始是借阅免费电子书,后来在亚马逊官网上买书,再后来发现有同步推送海量资源,看书简直太方便了。水墨屏对眼睛伤害也小。时间久了,断断续续也看了不少书。
但是,问题出现了。
出于电子书的便捷性,我发现看书的数量上升了,但是内容就像是在大脑里过了一遍,日后再次回想,好像患了健忘症似的记不起来了。呜呜呜,这就很惨呀。
等到看到今天的晨读内容,我决定做以下几件事。
首先,主动的读书。先给自己设置一个小小的目标吧。加入百日读书计划,不仅如此,还要写33篇读书笔记,这样读书,才有效。
其次,读书的目地在于用。如果你读过他了,要用这个知识的时候忽然记不起来了怎么办?这就需要建立一个归类的概念。对你读过的书做一个分类,按学科大类或者爱好,总之在用的时候能够及时的调运知识就可以了。
懂得了如上方法,现在我知道手里的kindle是个宝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