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这本书,是我在两个下午完成的。通篇读下来,平淡而心情冗杂。平淡是一个作者在叙述的时候采用平淡的语言把福贵的一生表现的淋漓尽致;冗杂,是我读完后不知道说什么,好像要说许多,但好像又没什么说的。不知道你们有过这种感觉没。我还是吃两个馒头去。
《活着》讲述了农村人福贵悲惨的人生遭遇。福贵本是个阔少爷,可他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福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里,才知道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地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福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福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但老人依旧活着,仿佛比往日更加洒脱与坚强。
读《活着》的过程我很平静,除了有庆献血而死的描述让我呼吸急促,我很不理解,献血竟然能献死人,很生气医生的职业与使命在哪里,很生气有庆还是个孩子,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在那个年代像福贵式的悲剧小人物多如牛毛,他们愚昧,勤劳,坚强,隐忍,他们被时代的洪流裹挟着无法喘息,唯有努力活下去才能活下去。福贵的悲哀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悲哀,谁都无法幸免。第一次读余华,他看似沉重冷静的描述却字字见血。
通过这本书我了解到中国的五六十年代,人们生活的穷苦,真的是要数着米过日子。因为我也是北方农村人,看到福贵当兵那个片段特别有感觉,每天吃树根,还要担心什么时候被突突了,八路军来了,每人分得两个馒头,那个时候,馒头是多么香。又想起来小的时候在我姥姥家呆的日子,我是山西人,妈妈是一个小县城的小村里的。我的童年,有三分之一是在那里度过的。姥姥住的地方是小村子里的街边(说是街,只不过是土路一条)姥姥的围墙是大舅用石头和沙土垒起来的,时间长了沙土稀松,石头经过风吹雨打也越来越酥软。印象中,我和哥哥睡在姥姥的大炕上,每天早上七点多姥姥就起来了,拄着拐杖赶着小脚(裹足)在院子里劈柴打碳烧火,等到8点多姥姥烧好灶台后炕逐渐暖了起来我和哥哥才会起来。她给我们做饭,炒菜加馒头,记忆中的那个味道再也找不到了。又想起现在我在江苏,想吃两个白白的馒头了。(其实,我也想吃馒头了,在南方每天都是大米,连馒头都见不到,可能这是一个北方人的悲哀吧)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在有的地方,人活着活着就麻木了,叫什么行尸走肉,为自己活着,还是为责任活着;为责任活着,还是为爱活着,可能在漫长的岁月里,早已经找不到答案了。 对于福贵来说,起初,是为了享乐而活,然后,也许是畏惧死亡才不顾一切挣扎着活着,后来是为了让自己爱的人活下去,是责任,再后来自己所爱的人都离后,只剩自己一人,在回忆和麻木的现实中里活着。对于普通人来说,福贵的回忆是那样痛苦,但是富贵却似乎没那么痛苦,至少看上去对待生活还是积极乐观的,有的人的经历也是,外人看起来很痛苦真轮到自己头上也就麻木了,墙外的人看墙内也是这样,梭罗说的平静的过着绝望的日子其实也好,因为在某些时候,绝望反而是一种客观,希望才是扯淡。
梦想即使很远,有我一定能到达,因为我有两匹马,一匹激情马,一匹实干马,我是冯远达,一名大学007er,欢迎你与我一起来写作,七天一篇写七年,七年后一起去南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