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保密的情话

(原创小说)

一、你是无意穿堂风

“你从不记得梦境的开头吧?总是突然就这么置身其中。”

那些爱的瞬间,灵魂出离肉体。仿佛梦境中的暗示再次降临。她心心念念刻骨铭心的。

仿佛这场景来过。

盛大的世界,她和他是唯一的演员。

瞬间即永恒。

是好多个晴天后的一个冬季雨夜。未尘独自一人坐在窗边,看着外面的漆黑一片,天地间安静得只剩下雨水的声音,冲刷着淡的快没有痕迹的思念与惆怅。

她恍惚地想起明天,也就是12月3日,是逸的33岁生日。当初她怕自己忘记这个日期,专门备注在逸的微信ID后面,如今看来实在是多此一举。

因为时至今日,未尘还在心里记得那样分明。


六月的时候,未尘在凉爽的空调房里,手腕散发着Memo茵莱茶桂的味道,是高级感的桂花茉莉薄荷混香夹杂茶叶的沉稳,夏天喷会有些闷。它并不是一支写实的香水,尤其是后调,鸢尾花的味道比桂花还重。

之所以说它写意,是因为在未尘印象里的八月,桂花的香气就应该是这么的浓郁,从来都无关小清新。她一向不喜欢沉稳浓郁的香水,因为太有侵略性,且一不小心就会沦为艳俗。

香水本身也是一种自恋的物品。有些人用香水,仅仅是想自己感受它。


很长一段时间里,未尘评价异性都是,某某挺好,有这样那样的优点。很久没有心动的感觉了,久到她都快忘记,是哪年哪月,曾经有过那样的少年,他就站在那里,什么都不用做,她就满心欢喜。

她开始习惯现在这样平静的日复一日,像河水一样汨汨流淌下去,无法止歇,直到死亡的时刻。

这样也好。毕竟未尘一直觉得,写字画画的孩子,一直一直都不会真正快乐,他们的幸福,散落在某个不知名的地方。

情绪是个很可怕的东西,没有它没办法创作。有了它,动不动就泛滥。

八月的某一天,未尘在网上漫无目的地冲浪,无意间看到一条同城的征婚贴,出于好奇随手留下了一条评论,竟被博主回复。

未尘就这样误打误撞地认识了逸。她不曾想过,第一次相亲居然是自己找的,居然是通过一个刚关注没多久的本地互联网博主,导火索居然是一次随手的评论,这一切都那么的戏剧性。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明明看起来那么不靠谱的一切,她却从没怀疑过,仿佛他们的相遇是宿命的安排。


逸申请加未尘的好友,他的ID是无踪,她猜到这是他称呼的谐音。却也让未尘不由得想起六年前和闺蜜L在异国他乡支教,那时候她们都还很年轻。

L过去总是说未尘是个三分钟热度的人,像风一样抓不住。可就是因为是个三分钟热度的人,所以每分每秒都是滚烫的,被一瓢凉水浇下都会滋滋响。该经历的疼啊痛啊都浓缩在短短三分钟里,一点儿不比别人少。

未尘回想起自己人生中,很多沮丧时刻都是因为心态失衡,对世界和自己的评价不能正确地交错吻合。就像被遗弃的孩子,迷失在森林里。

《圣经》里说爱如捕风。

只是,谁会去捕捉注定离散的风呢?


未尘在读研。逸在工作。他们之间差了八年。

两个人平日里都比较忙且不习惯主动。尤其是通过这样特殊的途径认识的,未尘总觉得有些局促和尴尬,逸说就当是朋友一样相处好了。于是他们就那样不温不火地通过网络聊了两周。

期间逸发过语音消息给未尘,他的声音充满着少年气的干净,是她最喜欢的那种。

第一次见面,是一个周末,他们约在了未尘家的附近。

虽然已经是八月下旬了,天气却依旧炎热,逸就让未尘在原地等他,她看着手机屏幕,上面显示着共享位置越来越近的两个小点,心也开始越跳越快。

逸出现了。那天太阳很大,天空是白色的,光线明媚得晃眼。未尘眯起眼睛看着朝自己走过来的男子,他和照片上不太一样,真人显得年轻有亲和力许多。

他们边走边聊,也渐渐放松起来,未尘喜欢吃火锅,因为她无肉不欢。晚饭的时候就一起去了附近一家火锅店,还是个网红店,味道却很一般。

我是不是和你想象中不一样?朋友们都说我虽然是很聪明的一个人,看起来却长得呆呆的。逸坐下后说。

她透过喧嚣的音乐和烟雾,笑着对他脱口而出,是啊,确实长得挺呆的。

这样的女孩总是直指人心。但是她不告诉他,她的喜欢与在乎。

逸愣住了,讶异于她的直接。这样的反应和表情在未尘眼里却觉得可爱极了。于是她笑得更开怀,感染着逸一同笑了起来。

逸对未尘说,时常觉得我们就像是同龄人。

是啊,虽然我看起来还年轻,心却已经老了。再过几年,就能修炼成精了。说着她就低头笑了起来。她的快乐模糊而暧昧。却不知道躲藏。所以让自己无处可逃。

逸也饶有趣味地看着她笑,说自己已经能想象到。


他们相谈甚欢,说到理想与未来。

未尘自嘲道,我的理想从没实现过。小学的时候在同学录上写要去环游世界,现在因为疫情,却被困家中;初中的时候,想开个甜品咖啡店,如今看来也是空中楼阁;高中的时候想当个贤妻良母,如今却有点背道而驰那味儿了。

那现在呢?现在你想做什么?逸看住未尘。

我想,我想在26岁前结婚。不过只剩不到两年了,大概率依旧很难实现。她认真地感慨。

不会的,我觉得可以实现。逸看向她。

聪明人的对话往往都是心照不宣。对于感情关系,一个更底层的真相是,两人表面上的合适,远比不过基因生物学互相反应的力量。

有时候,一个人的条件情价都不错,但偏偏对他不来电,只是因为隐藏严重的基因问题。人的身体远比大脑要聪明。自以为说不清道不明的一见钟情,也不过是和其他动物一样的繁殖本能。而莫名其妙地抗拒,也只是为了优化繁殖而产生的自体保护机制。

对于注定要爱上的那个人而言,一眼都嫌太长。


逸对未尘说,虽然我们是第一次见面,但你给我很熟悉的感觉,像是从前见过你。她抬头看向他。

彼时他们身处喧闹的人群中,她却感到内心前所未有的寂静。夜幕下的灯火明灭如镜中花水中月。

夏日的晚风无声地在空荡荡的屋檐下穿行。

未尘想起宝黛二人第一次见面,贾宝玉对林黛玉就脱口而出“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对未尘而言,《红楼梦》最迷人之处就在于,明知道所有都是空的,可又每一刻都在执着。

放不下就不要放下,忘不了就先记着,总有一天会在念念不忘中遗忘。

就像黛玉嘲弄宝玉参禅:无端弄笔是何人,作践南华庄子因。在所有的生命中,权力、财富、爱情,皆是一场空。

只是,知道归知道,执着归执着。


二、似此星辰非昨夜

“我这一生,活的肆意又任性。却始终学不会如何巧妙地游移灾难以及如何安度一生。有人说我是为爱而活的人,这大概是我一生当中听过的最好和最坏的话。”

逸送未尘回家,她不舍得离开他。于是拖着他一起压马路,路上他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

最近她最高兴的一件事就是,发现自己的心依旧可以像年轻时一样跳动,像第一次喜欢一个人一样,没有被先验的认知所占据,还是总有那么多那么多的热望。原来她还是有爱人的能力的。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未尘都习惯性对人有疏离心,不喜欢与人搭讪以及刻意靠近融合。她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这使得她感到安全。对于身边的人也没有多大兴趣,总是快速遗忘他们的名字,身份,年龄。从来不记得他们的脸。

逸说,他自己的同事有一对结婚很久,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两个人却一天说不到十句话。

未尘感慨,那确实是挺糟糕的一段关系了。两个无法互相了解的人在一起,会比他们一个人的时候更加寂寞。

这个世界充斥着谎言和奴性,孤独的荒草到处疯长。

逸问未尘,你有没有觉得灵魂伴侣就是,两个人即便不说话,空气也不会尴尬,心里还都是很开心。

未尘心里明白他是指他们两个人现在的状态。嘴上却说,灵魂伴侣这个词如今都被滥用了,人们随便谈个恋爱,就往真爱灵魂伴侣上碰瓷。事实上高山流水,知音难觅。孤独也没什么可怕的,人生的底色就是孤独,迟早要去习惯的。


未尘并不算喜欢走路,而且约会为了好看,她穿了一双高跟鞋,脚越走越痛,估计已经磨起了水泡,可是她忍着没有告诉逸。因为这样就可以和他多待在一起。

思念到极致是什么感觉?

她时常在晚上和逸互道晚安结束聊天,然后一晚上醒来好几次看手机。就是那种可怕的朦朦胧胧的意识,梦里都梦到他。这大概就是思念深入骨髓, 竟连梦境都不愿放过了吧。

她本可以忍受孤独的,如果不曾见过他。


她开始时常想起那只在1989年,被海洋学家发现的,全世界最孤独的鲸鱼,不知道它有没有找到自己的同伴?

鲸鱼之间传递信息是靠它们的歌声,正常鲸鱼的歌声是15-25赫兹,而那只灰鲸的歌声却高达52赫兹。这意味着,其他鲸鱼更本听不到它的歌声。于是,在这漫长的一生中,它都是孑然一身,高兴的时候没有同伴附和,恐惧的时候也没有任何安慰。它就这样独自游遍了半个地球,唱着没有同类能听到的歌声。

为什么在爱的时候,心里也是孤独的。

有时候,未尘会思考这个问题。


他们不知不觉就走了很远很远,某些时刻,她甚至错觉,好像他们可以就这样走到白发苍苍。不问来路归途。

未尘是路痴,所以都是由逸在带路,她很放心地跟在他身后。快到家的时候,她的脚终于痛的无法前行,于是蹲了下来,果然脚背上磨出了水泡。逸手足无措地问未尘要不要背她,满脸心疼。未尘过意不去,毕竟是自己任性想要走那么远的,她说让我缓缓就好了。你等等我。

逸于是就站在她身边看着她。突然冒出一句,以后一个人的时候不要蹲在马路边,我怕你被别人捡走。

未尘笑。想起来大学二年级那年,去秘鲁做咨询项目。当时和L每天晚上都会去住的酒店附近的餐厅吃饭。那天她饭前吃了太多草莓,胃痛得不得了。到了吃饭的点,由于馋,还是硬撑和L去了餐厅,还没等到菜上上来,她的胃痛越来越剧烈。甚至坐不起来。实在坚持不下去,于是决定提前回酒店躺着。L不放心未尘这个路痴一个人走,但她拍着胸脯说,这条路才10分钟的距离,已经走了半个月了,早已烂熟于心。L这才同意。

作为一个路痴,未尘却从没有路痴该有的觉悟。

她不出意外地迷失在了唯一一个十字路口。想不出正确的方向,胃又让她痛得站不住了,于是蹲在了马路边。

这时候两个当地人走过来,蹲下问她在干嘛?她如实说了情况,两个人好心地带她找酒店。路上才得知,他们是本地大学哲学系的学生,一开始他们还以为,未尘蹲在路边是想用不同视角观察人间,思考人生。

未尘近乎没心没肺地笑着和逸说这段有趣的经历,对于脚伤不以为意。可是逸却神色凝重,没有被她打岔,而是一直在自责,心疼未尘。

回到家后,逸给未尘发短信,给她看自己今天数以万计的步数。未尘冲着手机傻乐,感觉自己吃了比蜜还甜的糖。


往后的日子,他们继续保持着手机的联络。

她从来不给他打手机追问他的行踪。她给自己和给别人的自由度都是足够大的。

而且她自得其乐,性格里有孤独的天性。

未尘一直觉得,最好的感情关系就是,两个人,并排站在一起,看看这个落寞的人间。不要束缚,不要缠绕,不要占有,不要渴望从对方的身上挖掘到意义,那是注定要落空的东西。各自工作。一起吃饭。散步的时候能够有很多的话说。拥抱在一起的时候会觉得安全。有一致的生活品味。不会太想起对方,但累的时候,知道他就是家。

一些年以后,跟对方去人迹稀少的小镇生活。一起坐在山顶,看川流的江河,牵手走过在每个很浪漫的场景,邂逅日出日落。烹煮打扫。生儿育女。午后读一本书。晚上一起窝在沙发里听歌看电影,或者在花树下喝酒下棋聊天,直到月色和露水清凉。

遇到逸以后,未尘想象中生活里的另一半,有了具体的形象。


张爱玲说:一个男人的一生中,至少会拥有两朵玫瑰,一朵是白的,一朵是红的,如果男人娶了白玫瑰,时间长了,白的就成了桌上的米饭粒,而红的就成了心头的珠砂痣。但如果他要了红的那朵,日子久了,红的就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而白的,却是心头的明月光。

可能未尘期待的,也不过是与时间为敌。她贪心地既想成为烙印在逸心口的朱砂痣,又想陪他地久天长。

她喜欢逸分享给她的那些歌,总是会下意识地觉得那是他想和她说的话;喜欢逸每天主动告诉她今天自己要做些什么,就好像她也参与了他的生活。

她为自己开始有了牵挂而开心。好像在外面独自流浪了很久的猫,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可是未尘忘记了,想要和别人制造羁绊,就要承受掉眼泪的风险。


三、山有木兮木有枝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我在森林里已经走了一段时间了,就是希望能够遇到你。”

未尘的脚伤好了以后,吸取之前的教训,和逸约会时专门穿了一双运动鞋。逸见到她第一眼就打趣她,万里长征又要开始了,装备都齐全了。

是啊,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未尘笑得眼睛眯成了月牙。

晚餐时,灯光从头顶照射下来,未尘感到不安。于是和逸换了位置,并且靠着昏暗的墙边坐着。逸在对面端详着她,然后说,未尘像是某种小动物,而且是野生的不是家养的。

直到吃到了心心念念的熔岩巧克力蛋糕,她发出心满意足的轻到几乎无从察觉的叹息。未尘一直觉得,巧克力里,有幸福的味道。

他看着她,她微笑地等他说话。他有些发觉她和别的女孩的不同。她总是直指人心。

我要去X市出差一周了。

嗯。

不舍的情绪在她心里蔓延开来,愈演愈烈。她惊觉自己对逸的依赖。

任何一种环境或个人,当你离别时会有隐痛,那你必定是爱上他了。


未尘想起X市是闺蜜小紫的家乡,小紫如今留在英国工作。可未尘还能很清楚地记得,小紫当年要未尘来她的城市玩,她要带未尘去古城墙下喝啤酒撸串时神采飞扬的样子。

好像很多人都在不知不觉间走散了。

钱钟书说,天下只有两种人:比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却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

看到这段话时,未尘想起很小的时候,和表妹潇潇一起吃饭,自己总是出于本能地先把碗里好吃的都吃完,表妹却截然相反,那时未尘好奇问过她为什么?潇潇也是回答说,要把最好的留在后面。

所以人的区别,竟是出生时就已经注定了的吗?

未尘开始时常会在很多个忙碌的瞬间,脑海里突兀地涌出多年前的某个片段。有时候只是某天冰凉的雨水,街角的咖啡店,熟悉的红茶和冰淇淋,温暖的图书馆,阴冷干燥的空气,窗台被风干的玫瑰,耳机里嘈杂的音乐。阳光那样明媚刺眼,照在身上却没有什么温度。

这些年她只顾着低头往前走,不曾也不愿回头看,永远在期待着以后,就像走在俄尔普斯从冥界重返人间之路一样。

却不知道很多事情并没有以后了。


人这一生能做的最愚蠢的事情,就是把全部的希望都孤注一掷到未来的某个节点上,而忽略了生活本身应有的快乐。

曾以为只要她愿意就还可以回去,却发现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曾以为最后什么都没剩下,却在无数个恍惚的瞬间,意识到这些过往都早已在未尘的身体里生根发芽。

好像她还是多年前那个,坐在绿皮火车车窗边,看着窗外忽明忽暗风景发呆的女生。

时间真的是这世上最残忍也最温柔的存在。年轻也真的是件很好很好的事,虽然时常会伴随锋芒,刺伤自己和每个想靠近的人。


晚饭后,他们漫无目的地压马路。未尘手腕上缠绕的钥匙,碰撞着间歇性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虽然H市是未尘从小长大的地方,但是由于她的路痴属性加上宅,要么不出门,出门就是坐车,她从来没有真正用脚丈量这个城市。和逸在一起后,她才真正开始熟悉并且喜欢上这个城市。因为他在这里。

逸说起自己一直想要打一个耳洞带耳钉。未尘有种意外之喜。在她情窦初开的年岁里,曾幻想过要和以后的男朋友带同一副耳钉,一人一个。长大后,她遇见过许多人,他们却都没能让她有再提起这个心愿的冲动。但未尘知道,它还固执地存在于自己的心底,被时光掩埋。

今天却被逸主动提及。这种感觉,就像小时候埋在树下的许愿瓶。很久很久以后,被喜欢的人机缘巧合挖出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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