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能纯粹些吗?
结婚,能简单些吗?
婚恋是两个人的事,能不能不要将两个家庭外加三姑六婆、七叔四伯也扯进来吗?
01
今天,在小区遇见一北方农村来的老太太,她提起她的大侄子的婚事,颇为忧心。
她的大侄子大学毕业后,在南京买了房,谈了个对象,在一起同居两三年了。双方年龄相当,都二十七八岁了,商量着按男方老家的规矩把婚先订了。
这男生就回老家,跟父母商量订婚的事儿。二老先是看了女生照片,比较满意,觉得和他儿子外表上还是很般配的。接下来,肯定要问问女方的职业呀、婚后打算呀什么的。
这一听不要紧,很是不乐意,还拉了一堆亲戚来家里一起表决,这不老太太才知道她大侄子想要订婚这事:全家反对。
原来,他对象是搞艺术出身的,职业是跳舞。她跟男生说,结婚后,她一不打算当全职太太,二不打算生养小孩,因为她要一直跳舞。
这还了得?全家上下都说,不打算生小孩,坚决不订婚。
02
我问老太太:那你大侄子怎么想的呀?
她说:全家都那么反对了,他还敢吱声?
我就跟老太太说,咱中国有个跳舞特出名的人,叫杨丽萍;一辈子跳孔雀舞,为艺术献身,终身没有生养;她老公特理解、支持她的事业,一直都很恩爱——
我还没说完呢,老太太的脏字就蹦出来了:麻的个痹,不生小孩,要媳妇干嘛!
我先是一愣,继而接着说:娶媳妇,是为了一起过日子呀;女人,又不是传宗接代的工具。
老太太不服气:还过嘛日子呀,这是“绝种”!
03
我还是没放弃继续表达自己的观点:这“种”绝不绝,还真不是人为可以决定的。话说,咱中国有个名作家,写《围城》出名的,叫钱钟书;他和他老婆生有一独生女儿,后来,女儿成人,嫁了两次人:第一任丈夫去世后,又有了一段婚姻,二婚的丈夫已有子女,她就没有再生养;也就是说,这位作家,在女儿离世后,再无后代。
老太太貌似听懂了,可莫名接了一句:这是“断子绝孙”!
我跟老太太解释:这基因再优良的、能生养的人,都说不准血脉能否一代一代顺利传承下去,可何况普通大众。
老太太摇摇头、摆摆手说:反正,俺大侄子这婚,肯定不能订。
然后,她没再听我絮叨,直接走人了。
04
按理,我听听就好,不该像唐僧那般多嘴、多管闲事。但是,总觉得婚恋是人生大事,远重于生养儿女。
和一个爱的人、对的人共度一生,比什么都重要。
闺蜜在读大二时,被查出患有卵巢囊肿。那时,年纪小,不懂事,不知道去百度一下,就觉得是难以启齿、见不得人的病。
特别是在一家民办医院进行治疗后,被忽悠说“囊肿很大,需要尽快手术,并且,手术后,也可能终身不孕不育”。
她就天天哭,她男友就一直陪在身边,对她说:身体要紧,我爱的是你,要的是你这个人;以后,哪怕没有小孩就没有小孩;愿意要的话,咱们就去办理领养好了。
现在,他们在一起十多年了,有了两个可爱的孩子;而当年,不过是虚惊一场,因为是生理性囊肿,三个月后,就自行消失了。
05
古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阻止男女自由婚恋,而现在,父母站在“为子女好”的高度上,扛着这样那样的大旗,来乱点鸳鸯谱。子女不顺从的话,还搬出“不孝顺”的大道理数落。
这样做,合适吗?
就像前阵子, 在网络上演得精彩纷呈的张靓颖母亲公开反对张靓颖与冯轲婚事一样,结果,女儿还是嫁了,对象还是冯轲。
大家都是成年人,能按成年人的规则办事吗?
子女和父母商量婚恋大事,父母给予认真的分析和建议就好,至于子女最终选定的人,是要和他们在一起生活一辈子的人。
做父母的,应该好好祝福,而不是非得扯出杂七杂八的理由来棒打鸳鸯。
爱情,能纯粹些吗?
结婚,能简单些吗?
说到底,婚恋是两个人的事,能不能不要将两个家庭外加三姑六婆、七叔四伯也扯进来吗?
爱子女,请给他们“私定终身”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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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每天“以读书开始,以码字结束”,如此一生,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