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TTOO,是纹身,又叫刺青。
古时候是给坏人做标记的,比如我们八十万禁军林教头脸上就有。以前遇见满身刺青的人,远远的看到就要走得离他远一些,免得被抓去海扁一顿。边走还在别脑补被打的画面(好大的心理阴影面积)
果子大约六年前就有了第一个纹身,脚踝上。鉴于之前内心的恐惧经验,我肯定没有赞成。但是,我保持了南方男子怕老婆的优良传统,所以我也没反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之后,果子带着她的纹身回来了,一个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的小图腾。我不觉得它难看,但也不明白这有啥意义。就这样吧,反正我从没觉得哪天我也要弄一个回来。
可能有些事情,没有做只是因为时候未到。上个月,第四次从菲律宾回来了。如之前自己文章里所说,回来后,争取继续做个有意思的人,争取去融入这钢筋水泥的摩登都市,争取好好工作……尝试了,挺努力的。一个半月过去了,顶多算略有进步,为什么觉得好难做到?是我没有决心,还是时间太短,短到没有磨灭我打算离开的念头?
或许,我想是有些东西变了,真的变了
我想要一个纹身,要一个优雅在海中飞翔的Manta, 它是我内心的声音:当看到自己腿上的它,就会想起那片大海,让我快乐的大海,让我敬畏的大海,让我无法割舍的大海。它仿佛在告诉我,不久之后,我应该去到那里,过我自己想要的生活,义无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