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认为中国的社会基层是乡土性的,而乡土一词的“土”字,说明中国与泥土之间的密切关系即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受到土的束缚,现在有些飞不上天了。
土是乡下人的命根,作者首次出国,他妈妈用红纸包裹着灶上的泥土,说是煮汤喝可以对付水土不服。我深切的感受到了乡土社会里人民对于土地的眷恋。做农业的人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在土地上一代一代下去、没有太多的改变。这里作者得出乡土社会第一个特性,对“土”的深刻眷恋而导致安土重迁的特性。
另外乡下最小的社区可以只有一户人家,但是中国乡下村落大都是聚村而居,与美国乡下一户人家自成单位的情况大不相同。
所以乡土社会在对土地的眷念下形成了生于斯、长于斯的社会。所以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没有陌生人的社会。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的、无数次的接触中所发生的感觉。在熟悉的社会中,还能感觉到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自由,与法律保障的自由不同,换言之,社会和个人的界限模糊了。而从小就接触而产生的的熟悉,也逐渐演变成了信任,无需现代社会的契约精神的信任。作者总结到,乡土社会的信任并不是对契约精神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这便是乡土土气的另外一种特色,按照作者的话来说,“因为只有直接依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地在一个地方性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的人,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像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陌生人对于婴儿的话是无法懂的,但是做母亲的人听来都清清楚楚,还能听见没有用字音表达的意思”
在我看来,现代社会,是一个规模宏大和快速运转的社会,它提供更宽阔的可能性和机遇给每个个体。而在如此庞大和高校的社会体系中,没办法像乡土社会那样从小去熟悉每个人,因为现代人每天都在与不同的人打交道,所以现代社会需要法律规范作为信任基础,来维持整个社会体系的快速运转。
而在这种熟悉的小环境中,人们的认识是个别的,并不是抽象的原则。在乡土社会中,人们也不需要某种抽象原则,只要需要在所接触的范围之中知道从手段到目的间的个别关联即个别的生活经验,便可以很好的生活下去。但是乡土生活的生活方式明显不适于现代生活,因为个别性的、经验性的认识不足以对付极具差异性和发展性的都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