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乡镇和街道改革。河北省也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强调各市所辖县区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调整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使。该条例的出台深刻贯彻落实了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要求,对于推进我省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伴随着执法权的下沉,镇、街一级基层的执法力量一改往昔的薄弱情况,得到大幅加强,但执法权下沉后的队伍建设才是重中之重。如何进行有效的执法,让基层执法“管得好”、“管得住”成了当前执法权下沉后的焦点问题。作为一名基层执法人员,笔者认为当前的基层执法中应把握好三个度。
严谨认真,把握执法的准度。执法的“准”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执法能力范围的准确性;近日来,拆除违规建筑成了多地基层执法的重点,对于私自占用耕地的位置、面积,或是否存在“一户多宅”等基础信息要落实准确,执法的记录事实也应真实、清晰、完整、准确,对违法的事实定性要准。二是执法权责要定准;执法权下沉的同时,原有执法部门要做好执法权的交接,上级管理部门也应协调好基层执法的工作内容,避免基层执法部门、人员存在“权利有限、责任无限”的尴尬处境。此外,还要避免再度出现多次重复执法的问题,把握住“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感同身受,把握沟通的温度。基层工作难做,很多基层干部的心声在这一句话里体现的淋漓尽致。基层接触的群众面宽,涉及的执法对象所处行业形形色色,受教育程度参差不齐,这更加大了基层执法的难度。揆诸实际,很多群众对于政策不甚了了,仅关系自己眼前的既得利益,很可能导致阻碍执法工作的情况发生。这要求我们执法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有着感同身受的心理活动,从群众的角度出发思考,让群众打开心扉放下戒备,再结合政策要求疏解群众的心结,以诚感化,以心动人。虽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不代表执法时要不近人情,要明白我们守江山守的就是民众的心,沟通有温度,执法才能有效度。
词严义正,把握实施的力度。对于当前基层违建、违规焚烧等情况,执法人员应秉承正面引导教育为主的方针,逐户开展宣传动员工作,鼓励群众自行改正违法违规行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于出现违法情况的群众,应向其阐述政策规定,说明违法情况,要求其在期限内整改。要建设完善的法制社会,就要民主与法制共彰,基层的执法固然希望得到群众的配合,但是对于某些恶意拒不配合、聚众闹事甚至采用暴力抗法的人员,我们也绝不姑息,法律的庄严肃穆绝不容他人玷污,势必要以雷霆手段守护基层的安定和谐。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书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篇章,基层的法制才是根基,这要求我们执法人员深切践行初心,勇于担当使命,把握好执法的三个度,为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