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群》。读到《左传·宣公二年》,得一典故:羊斟惭羹。这是一碗毒羊汤
背景材料:
鲁宣公二年,郑国的公子归生出兵攻打宋国。宋国的华元领兵抵御。临近作战时,华元杀羊犒劳士兵,给他驾驭战车的羊斟没有分到羊羹。到作战时,羊斟说:“前日分羊,是你做主;今日战车进退之事,由我做主。”便把华元乘的战车驱赶到郑军中,宋军因此大败。
后世评价:
羊斟的这件事,被史学家作为以私害公的典型写入史册。因为他把一杯羊羹看得比国家还重要,所以遗臭万年。史书上对他的评价是:“以其私憾,败国殄民。”
对于上述评价,私下颇以为不然。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宋败与郑,罪不在羊斟一人。华元身为六卿之首,当负主责,甚至应负全责。其责有三:
其一,用人不察
战车车夫,位卑任重,主帅战车重中之重,这么重要的岗位,岂能轻易用人?但凡尽职守则的领导都不可能启用羊斟这种人。华元用人不察,是祸之一端。
其二,处事不公
不患寡而患不公,人心莫过如是。试想,若换一个人,由其子侄或关系单位的圈里人来驾车,华元恐怕就不会疏忽了。
退一步讲,若能出于公心办事,则无论远近亲疏,都能适度关照周祥,怎么会出这种事呢?
其三,品行不俭
每临大事有静气,是平素的修养所至。华元忙乱之中忘了分给羊斟一杯羹,可见其平素养尊处优,骄慢无礼惯了,这种品行不俭的六卿之首,祸国殃民是迟早的事。就拿这次战斗失败而言,不仅损兵折将,使国家蒙羞,羊斟的千古骂名又何尝不是蒙华元所赐!?
用人不察,必生乱;处事不公,令难行;品行不俭,必害人。三有其一足以败事,更何况华元三者兼备?!
从以上三点来说,宋国败给郑国这一战,华元应负全责。
华元作为六卿之首率兵而败,只字未责,羊斟不过一介车夫,却被载入史册遗臭万年,看来甩锅之事古已有之。这些把羊斟视为以私害公典型的所谓“史学家”应该改一个字,叫做“屎学家”。
这不是普通的羊汤,有华元之毒,有“屎学家”之屎,说羊斟所惭之羹是一碗毒羊汤,并不为过。
至于羊斟所言所为,左秋明耻之,余亦耻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天经地义。顺天则昌,逆天则亡。无需赘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