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狄弗斯在喀泰戎山顶上飘荡,那里是父母遗弃他的地方。他的内心充满了羞愧,弑父娶母,这种包含了人类的原始罪恶,像挂满荆棘的皮鞭,一次次地抽打在他的心上,这使他几近崩溃。
文明是在人类的第一次羞愧中启蒙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羞愧,就没有文明。这与东方“知耻而后勇”的思想遥相呼应。这人类的第一次羞愧,就像伊甸园中第一次发现自身赤身裸体的羞愧一样。只不过,伊甸园中的羞愧还是一种原始的羞愧。而只有到了俄狄弗斯,这种羞愧,这种对命运和自身罪恶的反省才具有真正的意义。因为,正是这次反省,哲学从人类思想中站立起来。
德尔菲神殿的神谕说,俄狄弗斯会弑父娶母,他为避免神谕成真,便离开科林斯并发誓永不再回来。这可以看作俄狄弗斯第一次对命运的反叛。自我放逐是一次不得已的选择,但同时也是一个伟大的选择。在自我放逐的路上,俄狄弗斯完成的,是一个人对神的抗争。这抗争的价值,就在于,人,可以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而不是按照神的旨意来生死。
当年老的俄狄弗斯终于明白自己依然没有能够摆脱神的诅咒,犯下命定的罪恶时,他把自己的儿女都叫了过来,交代后事。交代完后,他把自己流放了。这是俄狄弗斯对神的第二次反叛。他静静地接受了命运,把一份深深的羞愧藏在心里,踏上漫漫的自我惩罚之旅。只有那些直面自身罪恶,接受自身破碎的人,才能够真正地感受到羞愧。他接过了这份羞愧,因此而伟大。
值得玩味的是,俄狄弗斯还遇到一个人。这个人叫斯芬克斯,斯芬克斯要求过路人解答“早晨用四只脚走路,中午用两只脚走路,晚上用三只脚走路的动物是什么”的谜语。无人能解开谜语,她便吞食忒拜城的市民。结果,俄狄弗斯解答了这个谜语。谜语的答案就是人,早上=幼年(爬行),中午=青年(走路),傍晚=老年(用拐杖),使得女妖在羞愧中自尽。
女妖斯芬克斯为什么会“羞愧”而死?只凭一个谜底的破解,显然不能够使她“羞愧”。
其实,这个谜语同时也是斯芬克斯对俄狄弗斯的一个诱惑,是一个性的暗示。而俄狄弗斯的答案,也是对她诱惑的拒绝。正是这拒绝,将神的荒谬展示在世人面前。斯芬克斯是死于神在人面前的失落。这,才是她羞愧的根本原因。
而这一次羞愧,是神的没落开端,同时也是人的启蒙开端。人,从神而生。却最终取得了自身存在的意义,而不再是神的附庸。也正因为不再是附庸,人才真正地主宰了自身的命运。
当人开始觉醒,开始接受外在命运强加的一切,并从中反省自身的羞愧时,文明才真正地开始。文明不是从五彩的光晕中产生的,而是从羞耻的污泥中生长的。只有明白这一点,才能够真正地理解文明的本质。可以说,文明与羞愧先天地水乳交融。也只有明白这一点,才能够理解伟大和崇高,才能够理解为什么伟大与崇高如此地接近羞耻。
还好,因为有羞耻之心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