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思仲说」
我叫杜思仲。
三天前,我的女友失踪了。临走前,她告诉我,其实她是一朵修炼了六百年的桃花精,为了来人间一年,与佛祖交换了修炼寿命,现已四月芳菲尽,桃花该谢了。
我觉得这简直就是玩笑话,越想越好笑,笑着笑着就哭了。
你真的是桃花精吗?
故事是这样的:
一年前的四月,我在市图书馆看书,正当看得入迷,忽然一张脸凑到我跟前,说:“哟,看桃花呢!”
我抬起头,差点和这人撞上鼻子,吓得我后退一步,方才看清对方是个高中生模样的小姑娘。我仗着年纪比她大几岁,唬她:“黄毛丫头,太没礼貌!”
她不高兴地鄙了我一眼,说:“谁比谁大还不一定呢,黄毛小子!”
我当她是无聊小孩,不再搭理她,转身想走。不料她一把扯住我衫角,说:“别走呀,你想知道的我都可以告诉你。”
“那么,请问我想知道什么呢?”我没好气地回她。
她得意地指指我手里的书:“桃花嘛,我最清楚不过。桃花,蔷薇科植物,每年三月开花四月败,分果桃和花桃,也分修炼成精的桃花和普通桃花……”
“停停停……”我不想听她胡扯,“你说的我都信,但现在我要去上班了,再见,桃花小姐。”
谁知她闻言眼珠发亮:“你怎么知道我叫桃花?缘份!肯定是缘份!这是佛祖的安排!你要去哪里上班?反正我也闲着,随你一起呗……”
“我……”我纯粹是为了反讽才喊她桃花小姐,她听不出来吗?是她听力不太好还是我表达能力太坏?
不管我情愿与否,后来发生的事完全脱离了我的意愿与掌控。从相遇那天起,无论我在哪里,她都会出现在我眼前。久而久之,我习惯了她的存在。
老实说,她长得不赖,圆脸,精致的五官嵌在白里透红的皮肤上,遇事爱大惊小怪,轻易生气也轻易大笑,看起来像十七八岁的小女生,虽然她一再强调自己长得年轻,但年纪绝对成熟,足够谈恋爱。
我来不及问清楚“年纪绝对成熟”究竟是多少岁,脸先红了,心也乱了。因为她在说完那句话之后,忽然凑过来亲了一下我的脸,像小鹿轻啜一口清溪水,深深印在我心上。
之后,我莫名其妙成为她的男朋友。对此我不再作抗拒,因为我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开始喜欢上这个来路不明、整天挂着粉红笑脸的女孩,甚至幻想她就是我这生为人所要寻找的那个人,但未曾对她说过我爱你。
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时针也转得轻快些。她似刚刚降生于世上的新生儿,对世间万物都投以好奇目光;她精力充沛,暴走十小时也不喊累;她喜欢甜,特别喜欢蜂蜜,最爱手指饼干沾蜜糖,像小熊一样吧哒吧哒飞快啃完一根;她讨厌正午烈日,她说阳光猛烈就想睡;她身上总有淡淡的香味,质轻而甜,像雨后初晴的青草香;她步伐轻盈,每一步都像在跳欢快的圆舞曲。
她毫不知羞,整天把我爱你挂在嘴边,旁若无人。这句话虽然很受用,但我容易脸红,私下让她有所节制,她应好,结果下一次在大庭广众,她大声喊:“杜思仲,我好爱好爱你!”我只好目不斜视走开,假装不认识她,心里却满载甜蜜。
这样的她,原是桃花精。那么她的来路不明,她的古灵精怪,她的不谙世事,以及她如影随形的花香都有了合理解释。
我此刻的心情却难以言喻。这就是天注定的缘份与宿命吗?为何如此甜蜜,甜到我整年都似泡在蜜罐里?为何如此短暂,短到我还来不及说我爱你?
遇见桃花以前,我一直以为自己在寻找另一个女孩。可现在我只想跟桃花说:我爱你。
「桃花说」
我是桃花。
准确来说,我是一株桃花精,已修炼了六百年。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
两年前,我和姐妹们化作桃花来到人间参加每年一度的桃花展览盛会。所谓桃花展览就是人类将培育的各类桃花集中在一起供其他人观赏。参会的桃花是未曾进行修炼的真桃花,一般来说修炼成精的桃花不允许参会。不消说,我是偷偷参会的。
展览会上,游人如炽。他们或盛装出席,或挽手携伴,或装腔作势拍下几株桃花,或站在大片桃花面前却只自拍下自己庞大的脸。今年的展览真无趣,还不如在蟠桃园耍太极呢。我打了个哈欠,有些后悔来这一趟,无聊地随风轻摆荡。
忽然,一只温柔的手扶住我。它轻轻地抚过我的花瓣,离我的肌肤大概只有0.01厘米,所过之处留下一阵轻风,以及我内心莫名的悸动。
“是你吗?”我听到一个好听的男声用近于耳语的声调自语。
“是我呀。”我回答,但是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因为花没有嘴巴。
它依然没有放开我,一张年轻的脸凑近。
“真好看。”我在心里感叹。这是一张怎样的脸?它应该属于一个年轻男子,俊眉朗目,清秀素雅,唇红且薄,微微上扬,小麦肤色。逆光,阳光在他身后晕成光圈。是天神下凡吗?这是我见过最好看的脸。
男子又站了一会,最终离开了。他的背影挺拔瘦削,步伐坚定,似是前路有准确的目标。
那天展会后,我顾不上后果,直接去找佛祖,恳请他准许我幻化成人下凡。佛祖沉思片刻,问:“幻化成人需用你的修炼交换,可成?”
我:“成。”
佛祖:“每在人间逗留两个月,就会消耗一百年的修炼。你六百年的修炼最多可成人一年,可成?”
我:“成。”
佛祖:“一年后,你将重新化作无法力根基的真花,可成?”
我咬牙:“成。”
佛祖:“此乃天命。准。”
我按捺住内心的雀跃,主动领了擅自下凡参加展览的惩罚,为王母娘娘打扫了整天蟠桃园,方才下凡。
天上一天,地上一年。人间此时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桃花展。不出所料,我在桃花展上又遇见他。我静静地跟踪了他几天,对他有初步的了解后,才在图书馆与他碰面。
他叫杜思仲,在中医馆工作,是一名药剂师,独住,无女友——噢,后来就有了女友,名桃花。
转眼一年期限到,我不得不离开他。临走之前我告诉他真相,他一脸错愕,桃眼含泪,神情既不舍又悲伤,还有一种我说不出的感觉。时间不够,不然我肯定能看明白。
这一年里,虽然他从未说我爱你,但他时常望着我着迷失神的表情,随手帮我挽起散落发丝的温柔,身后默默注视我的目光,不经意牵过我的手,以及深切吻过我的唇,无一不泄露了他的心意。
他也爱我。在幻化的最后时刻,我幸福又满足地想。
我不后悔用六百年的修炼换取与他一年的相伴。这一年收获的快乐与满足比过往六百年的还要多。
此刻,他工作时低垂的眼睑,黑长的睫毛,微扬的嘴角,温润的笑容,如电影里的蒙太奇镜头缓慢而真确地一帧帧从我眼前滑过。
才离别,已想念。我想念他温暖的拥抱,修长的手指,纠缠的掌纹,以及他身上淡淡的木质香味。有时觉得我和他是同类,不属于这个世界,只属于彼此。
一年太短。短到我来不及告诉他,我会化成他窗前的一棵桃树,数年后开出不会说话的花陪着他。
「杜思仲说」
桃花说走就走,我来不及告诉她:
我原名杜仲,是一棵杜仲精。
五百年前我在深谷里看见一株桃花,它粉嫩的脸庞挂着晨露,正调皮地用花瓣玩起左右滚动晨露的游戏,清幽的山谷回响着它清脆的笑声。我看入了迷,每天都在桃花的嬉笑声中醒来睡去。可有一天桃花不见了。我深感失落,日思夜想,差点树枯油尽。
后来,佛祖入梦告诉我,桃花在王母娘娘的蟠桃园里修炼,会在五百年后下凡成人。
我跪求佛祖,恳求下凡。可佛祖说杜仲是名贵中药,不能以人形现于人间。为此我在佛前足足求了五百年,才有杜思仲凡间的三年。
所以,当桃花告诉我她是桃花精时,我脸上除了不舍、悲伤,还有开心释然。
桃花,原来真的是你。五百年长跪换来与你相遇人间一载,原是佛祖安排的天命。
可惜时间不够。不然我会告诉你,来年杜思仲阳寿尽,会化作窗前桃花苗旁的一棵杜仲,顶天立地,为它遮风挡雨,彷佛那桃树就是你。
.end.
我是夏初。
是热爱文字的女子,亦是朝九晚五的伏案文职;
信奉书中自有颜如玉,亦信奉走得再远的阅读也终将回归生活;
时常自我警醒:为生活而阅读,不为阅读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