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央视《朗读者》的播出,一股综艺界的清流开始引起热议,随之而来的是人们重新谈起了阅读。在碎片化信息爆炸的今天,还能保持每天专注半小时看一本书的人确实很少了。
朗读者第一期的主题词是遇见。濮存昕老师讲述了他生命中遇到的贵人,柳传志讲述了儿子与儿媳的美好遇见,来自成都的“鲜花山谷夫妇”讲述了他们之间的遇见并且朗读了朱升豪写给宋清如的情书,一时间,读书,写情书瞬间成了网络热议。
我是一个感性的人,那封情书中写到醒来甚觉爱你,顿时热泪盈眶,该是多喜欢一个姑娘才会写出这样的情书。这就是文字的魅力吧。
我也想谈一谈过去那些时光中关于阅读关于文字的事。
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
这是陶渊明在《五柳先生传》中写到的,也恰恰表达了我对读书的一个基本原则。我喜欢看书,从小就喜欢。小到民间故事,神话传说,大到哲学、国富论等等。只要是感兴趣,都愿意坐在那,捧着一本书,就着一杯清茶,细细翻阅书中的点滴。
看江山代有才人出;看将军挥斥方遒,金戈铁马,纵横四海;看书生与小姐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看大江东去浪淘尽的千古风流人物。
小时候初读红楼梦,分不清各种人物,只是简单的看宝黛二人之间的故事。“这个妹妹我曾见过”以至于很多年后我固执的认为爱情最美好的遇见应该是初相见时情不自禁的一句:嗨,好久不见。
我不认为看书就一定要很认真,要懂作者表达的每一个意思和情感。我喜欢跟着心情去看书,随意的翻开一页就可以读下去,读到疲惫处也不纠结文字,接着读下去或者放下换另外一本书。因为此刻不懂的在日后某个时间某个地点也就忽然懂了。
所以,读书是讲究缘分的。太过执着容易丢掉读书的乐趣。我可以彻夜不睡觉看一本书,可以在读到精彩处从床上坐起来忍不住拍着床感叹,也可以在刚翻开一页感觉晦涩难懂就放在床头,等着哪一天有作者的体会时再遇见这本书。
读书是把你从眼前的风景带到远处的世界,它会帮你扩大格局,增长见识,它是用文字讲述那些你不曾见过的故事和美好。
杨绛先生说:年轻的时候以为不读书不足以了解人生,直到后来才发现,如果不了解人生是读不懂书的。读书的意义大概就是用生活所感去读书,用读书所得去生活吧。
很多书不是不好,是因为年少时不曾体会什么深刻的情感,所以也无法理解作者表达出的那种思念。只有当经历了一些事,认识了一些人,发生了一些故事,终于,在某个时间你和某本书相遇了,文中每句话每个字都仿佛写到你的心坎里。这时,我们再好好读一本书,就像孤独的灵魂终于在此刻遇到了知己,可以停靠。
好书是一定需要你在有了阅历后才能慢慢品出来的。所以,不要刻意的去读一本书,不要按着“人生必读的十本书”之类的清单去读书。
我小时候看的最多的书是故事书,尤其是神话故事。我喜欢那些远古的发生在天上拥有神力的故事。记得新华书店刚开门时,我在里面读的第一本书就是圣经故事。是这本书让我知道在东方之外的地方也有着一群这样的人,发生着这样的故事。那时候,这些故事书是童年最满的回忆和深深的满足。
长大后看的书越来越杂。有时是简单的青春文学,有时是厚重的历史,有时是情节紧凑的短篇小说,有时是枯燥但专业的经济著作,有时是形而上哲学,甚至最近一直看心理学方面的书。其实,很多书的内容都已忘记,但是看过的书在过去的那个时期总是会影响着我,我可能记不清书中的内容,但是是过去那些看过的书让我成了现在的我,是那些文字一点一点影响着我有了现在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所以读书这件事,急不得,量化不得,这是一件看缘分,看心情,看人生造化的事。只要喜欢,随时可以看,为何一定要清楚明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