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世物=酸甜苦辣咸丨人生百味,尚可下饭尔

食物,是我们表达爱的最好方式。古诗词有云:“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行到最后,千万嘱托也不及一句“多吃点饭”来得有意义吧。游子在外,旦夕归来,桌上有一桌热饭菜,挑起筷子食干酒尽,人生一大幸事也。

远道归来,老妈放下事务开始做菜,也是凑巧,前几天我还在和大白说,我想吃土豆,当时在大食堂饭店点了一盘土豆烧鸡,可是仍然吃得不过瘾。回到家来,老妈竟做了一桌土豆菜:土豆烧排骨,青椒土豆丝,豌豆烧肉末,番茄炒鸡蛋,白煮青菜汤。

这些菜,并无什么特殊,但是我知是特地为我做的。

食物,是过往透明的一层回忆

小时候,我并没有跟随父母长大,而是被爷爷奶奶一口饭菜一口米汤喂大的,我奶奶是个下厨的好能手,年轻时也是个女强人,即便是老了在我眼中五官也是美的,老家的玻璃桌面下曾垫着她年轻时笑靥如花的黑白老照片,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总而言之,老一辈人都特别疼小孩子,食物,也就成了最好的爱的表达方式。

在我印象中,每天的饭菜都是变着花样做的,奶奶每天早晨出门买菜,都会问我:“丹丹今天想吃什么呀?”我若是回答了,她就会高高兴兴出门去;我若是回答不出,她就会显得十分为难,因为市场菜色种类繁多,没有目的的挑选也是件麻烦事呢。

不过,我最爱吃的菜总有那么几道,其中一道就是土豆烧排骨,所以奶奶会在特别的日子做这道菜,同一道菜她不会老做,为的是怕我吃腻了。我记得第一次吃到糖醋排骨,是在一同练琴的女孩子家里,那是我玩耍的相当好的一个朋友,我们常常趁着她爸妈不在,在家调皮捣蛋,我记得她妈妈做菜也特别好吃,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一道糖醋排骨。

外酥里嫩,甜而不腻,酱香混合里脊肉的味道,下着米饭吃真是太美味了!之后我就匆匆跑回家,央求奶奶也做糖醋排骨给我吃,她当然做了,不过不同的人做出的菜,尽管是同一道菜色,味道却是大不同,这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不过奶奶最擅长做的菜,有许多许多,有些菜做工是相当复杂的。她会把豆腐中间切一刀,裹上鲜肉,包起来,放到油锅里炸一炸,再倒进秘制调料里焖熟,我们称为“笃豆腐”;她会用糯米,豌豆和腊肉丁混合在一起,先用竹制的簸箕过滤米浆,再用竹制的蒸笼煮熟,这叫做“青豆糯米饭”,每当竹盖子打开,烟熏腊肉的香气就扑满整个屋子,我就急不可耐的想要尝上一口;她会用冬天霜冻过的白萝卜,和猪筒骨头熬汤,为了增加汤头的鲜味,在里面放片儿橘皮,霜冻的萝卜本就甜津津,猪骨髓用嘴吸出来,香得不得了。

她会做许多许多的菜,根据时节做不同的菜。盛夏,我们就用红番茄切成一块一块的,淋上冰糖和蜂蜜,放在冰箱里冰镇一下吃;初冬,要是运气好,就能买到霜冻过的白萝卜,或者红萝卜,用来烧鸭肉吃;家里常年泡有老酸菜,酸豇豆切成碎末混着肉末一起炒,再加点小米辣子,是我最喜欢的下饭菜。萝卜粉丝煲、豌豆烧肉末、魔芋烧鸭、粉蒸肉,还有每逢过年会做的梅菜扣肉,不过我一直不爱吃这道菜,觉得太腻。酸菜鱼,也不太爱吃,可能是奶奶没有掌握做鱼的精髓吧,我更爱吃她的烧排骨。

可能是吃奶奶做的饭菜吃习惯了,小时候的我,养成了一个极为挑剔的嘴和胃。每逢我到妈妈家,外婆家吃饭时,即使桌上鸡鸭鱼肉应有尽有,我总是找不到自己熟悉的那一道,盘中餐高高堆起吃不完的菜,我也下不去筷子咽下一口。

我记得妈妈曾去奶奶那里“取经”,问我到底爱吃什么菜,之后回成都,做了一道土豆烧排骨,我还记得一大桌子人都看着我吃饭,然后特地指着那道土豆烧排骨对我说,“这是你妈专门为你做的,你奶奶说这是你最爱吃的,咋不吃呢?”我委屈的夹一筷子,细细品味起来,当时我心里依然是这么想的:每个人做的菜,味道都是不同的,即便是同一道菜。已经熟悉的味道不可更改,所以日后吃到的,无论好吃与否,总像是仿造似的。

我之所以会在这时想起这许多事来,是因为远道回来后,妈妈做了一道土豆烧排骨,和一道豌豆烧肉末,这都是我小时候爱吃的菜,我惊讶于她还记得,那恍若是许久以前的事了,记忆美好得就像是透明的。

食物,是奔跑在夕阳中的青春

犹记得是小学二、三年级的时候吧,有次上学前奶奶就说,今天要为我做一道“土豆烧牛腩”,并不是什么特殊的菜,可是在我们那里,新鲜的牛腩还是很难买到的。我于是兴奋莫名的上学去了,巴心巴肝的等着放学铃声,一心只想铃声打响就赶紧冲回家,万求谁都不要耽误我时间,只希望能吃到刚出锅的热气腾腾的,土豆烧牛腩。

可惜,世事总是爱跟我开玩笑,那天最后一节课是语文课,严格的说,是作文课。老师要求我们写完作文再回家,本来这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刷刷刷写完了交稿了就想收拾书包赶紧离开。偏偏我走得慢了一步,偏偏语文老师那天突发奇想,挥手把快要冲出教室门的我招回来,估计她也是急着想快点改完作文回家吧 ,她对我说了一句让我想原地幻灭的话:“哎,帮老师改一篇作文,就王涛同学吧。”

这位王涛小朋友的作文因为写得太烂了被打回重写,他急的满脸通红抓耳挠腮也改不出一篇好的,我那个气呀,如果眼神可以杀人,那这位小男生已经被我哀怨又炽热的眼神洞穿,并消融掉了。但是在小学生眼里,老师的命令是不能抗拒的,即便我有十万分的不满,也不得不放下书包帮他改作文,然后我心中一腔熊熊怒火,就发泄在他可怜的皱皱巴巴的作文本上。

一边拿笔使劲划重点,一边朝他吼:这个地方要加“的”!这个地方,错别字!画个大大的叉!这个地方,是倒装句式!倒装!然后这个小男生,哧溜吸一下鼻涕,睁着他扑闪扑闪的大眼睛,一脸不可思议的崇拜眼神盯着我,目光从我咆哮的脸转到被我蹂躏的作文本再到我咆哮的脸,然后脸上冉冉升出一股“我马上就可以回家了”的希望来。

记不清多少时间,反正挺快的,我“刷刷刷”帮他改完了作文,跑上讲台递给老师,语文老师上下过一眼,挥挥手,让我们走了。那一刻我都快要急哭了,窗外的天色已经将黒,我看都不看小男生一眼,冲下去收拾我的书包,然后朝家的方向一路狂奔!心中只有一个执念,我的土豆烧牛腩啊啊啊啊啊啊!!!!!!

然后回到家中,很意外的是,家人围着桌子却没有人动筷,气氛略有呆闷和压抑,直到我冲回家,带去那一丝热烈的气氛和活力,家人才又是责怪又是欢欣的打开碗盖子,土豆烧牛腩,被好好的盛放在碗里,气息还热着。我大大的舒了一口气,边吃边讲我今天的经历,半是抱怨半是歉意,晚饭的气氛才渐渐的,渐渐的又温暖起来。

食物,是慰藉人心灵的一道光

我记得是盛夏,奶奶牵着我的手从这个城市到周边的另一城市,阳光从树叶间隙里洒下光芒,我们可以穿街走巷的寻找冰糕铺子,专门为了买娃娃头雪糕吃。后来走到了哪里呢,好像是废旧的工厂,好像有灰色的墙,那里寂然无声,数声门响,无人应答。我听见空荡荡的响声回荡在楼道里,一下一下地撞击着失落的胸腔。

我们辗转去了另一个地方,是一户熟人的家。我看见有老妇人在哭,她一边哭一边捶打膝盖对奶奶说,“我家就这么一个女儿,跟着你儿子跑了。”她们在讲述什么,在哭诉什么,好像是别人发生的情仇恩怨,好像这一切都该与我无关吧。可是我茫然站在那里,心中五味杂陈,不知道为何我会在这里,不知道为何这里的氛围让我如此难受。

街道还是一路狭窄,依稀记得一侧是店铺、居民小区隔离墙,一侧是树荫遮蔽的马路,我牵着她的手,一路无话。阳光还是从树缝里穿下来,老路斑斑驳驳的影子,风一过,就飘忽不定的摇晃起来。行到街头石桥,桥墩子下有挑着担子卖豆腐脑的,那是这个城市的特色,也是我小时候最爱的食物之一。

每当看到这个,奶奶必定停下脚步,买一份给我尝。我低下头,看着雪白的豆腐淋上通红的油辣椒,黄豌豆和青葱随意的撒在这一片红红白白上面。拿起勺子舀一口,放进嘴里,酸甜苦辣咸,五味杂陈,轻轻的掉下眼泪来,它悄没声息的融进那一片红红白白的软泥之间,搅一搅,混合着一起吃下去。

“好吃吗?”奶奶关切的问我,

“嗯,好吃。”抬起头,给她一个依旧的笑容。

仿若什么情绪都没有来过的样子。

食物,是百转千回的一道梦境

奶奶过世之后,我就再也没吃过能彻底熨烫心底的菜了,无论在哪里,谁做的,多昂贵,都无法做出那道滋味了,那道滋味是独有的,并且已经伴随着她离开了。

在长久的时间里,我的胃和心一样充满了巨大的空虚,我吃什么都淡而无味,我吃什么都食不下咽,我吃什么都如同嚼蜡。饭店的饭菜吃久了就犯恶心,吃久了就能品出菜色背后那一层地沟油的味道;别人做的饭菜,也是各有各的滋味,有的太辣了、有的太咸了、有的太淡了。到后来,我吃什么都无所谓了,因为不管怎么吃,都吃不出记忆里的味道,就像时光不可能倒带,无法覆灭的味觉,不如让它去习惯。

我是从十八岁才开始自己学会做菜的,在那之前,十指不沾阳春水,从未进过厨房,连菜刀都不会拿。以至于我某次切莴苣的时候,刀锋一滑,莴苣一滚,直接切到无名指上,顿时鲜红色的血色喷涌出来,血滴溅在白瓷砖上,青莴苣染了淡淡的红。

我最先学会做的菜,就是番茄炒蛋。因为它最简单,最容易上手,最不麻烦。于是,番茄炒蛋在最初的时间里,每天填满我空虚的胃,我的菜系就变成了:番茄炒蛋饭,番茄炒蛋面,番茄炒蛋和饭或面。直到我把这道菜吃腻,开始尝试着做别的菜,直到我终于不再害怕肉扔到锅里会溅起油,直到我的刀功渐有长进,直到我每天的时间开始以分秒计算。我爱吃的菜里就多了一重:自己做的饭。

自己做的饭,再难吃也是香的。

但是,在午夜梦回时分,在我从梦境跨越到现实的那一道边界里,最初的我还常常能听见那个熟悉的声音:“丹丹,该吃饭了。”那个声音伴随着我醒来,一刹那的光景竟然分不清身在现实还是梦境,有时会惊觉枕襟湿了一片,偶尔会在黑夜里坐起,静静点上一根烟,或者干脆套上黑色外套出门去,看着空荡的广场里,溜冰场里叼着烟来来回回滑行的人,忽然觉得一切都索然无味,这里与当时,毕竟是不同了。

食物,是表达爱意的一种方式

尽管我自己也未有察觉,但我确实在寻找一种味道,一种味觉。于是能记得的,总归是端出一盘菜来的人。在冬日的午后,或夏夜的傍晚,抚慰我的胃,有种暖意就慢慢的,慢慢的爬进心里,然后我就记住了这个人。

这使得我,对人的记忆,总是会跟食物挂点钩,才能显得立体又鲜明。

在课业最紧张的时候,隔壁班的一个大男孩常常挤出时间来为我做菜,在他朋友开的店铺后面,正好有个小小的厨房,有最简单的厨具,可以让他捣鼓出一桌简单的菜来。留有印象的一道菜,是用红椒、韭黄、豆腐干和肉丝炒的,味道偏辣,并且我总是需要下课后赶过去,时间总是对不上,又恰逢冬天,吃饭的时候菜往往就凉了。

我记得有次我去得迟了,又是一桌人等我没动筷,菜已经凉了,那顿饭吃得郁结在胃,好似有块石头一样,嚼着冰冷的饭粒,吃得胸口都是凉凉的,他仍不住的往我碗里夹菜,混合着渐冷渐热的气息吃下去,再之后,课业愈加紧张,就开始自己学会做菜了。

我把胃部的冰冷一直带到工作之后,在上海拥挤的早班地铁里,常常为了省时间省掉早餐,在便利店买一罐燕麦酸奶,或是一块面包,冷冰冰的吃下去,就迅速投入工作之中。

直到有天Rex问我,你这样吃,不会饿吗?

之后的工作台上,就常常出现尚有余温的早餐。一盒纯牛奶,一袋鸡蛋饼。鸡蛋饼于上海人,就像是煎饼果子于老北京,清早起来油温一热,面饼一铺,打个鸡蛋夹点生菜,再涂抹点番茄酱,一个鸡蛋饼就诞生了。

我曾问Rex,这样早起做鸡蛋饼,不会累吗?他笑得风轻云淡的,上海人习惯6点早起,做个鸡蛋饼,几分钟时间,不费事。

他偶得一颗哈密瓜,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放在玻璃盒里,插上牙签,放在冰箱里冰镇一晚,第二天放在公司冰箱里,叫我去拿来吃。切得不大不小的哈密瓜,用牙签一块一块的挑起来吃,心想上海银就是心细啊。

我的好友Y小姐,在她还没有交往男朋友之前,我们常常相聚在一起,畅聊,闲逛,喝酒,直到夜深,总有聊不尽的话题。偶尔会在Y家借宿一宿,这是我最侥幸的时刻,因为每当第二天清晨,Y就会端着白瓷盘,里面或是蛋挞,或是三明治,或是铺陈一些切成片的水果,再温热一杯牛奶。偶尔她会做一些更高难度的菜系,比如黑椒牛排,芝士焗意大利面,罗宋汤等等,那也是一段自学厨艺的好时光,即使让我做一只小白鼠也吃的不亦乐乎。

而做菜最好吃,好吃到哭的,还是我的前任。每当他卷起袖子,剁剁剁切菜,把配菜,调料,食材码得整整齐齐,倒一锅油,晃悠一番待油温渐热,呼啦啦一把倒下去翻炒的时候,我都觉得他微胖的身影瞬间高大起来。

每当他在狭窄的厨房忙得热火朝天、汗流浃背之时,我站在一边会有点无所适从。他甩甩手对我说:“你进去看电视去,你负责吃就好了,做好了我会叫你的。”他做的菜有一道自己的方式,但就是特别好吃,好吃得让我差一点就想要嫁给他了。

D也会做菜,不过他做的菜,大多是清淡无味,乏善可陈的。他最擅长做的菜,是只撒一点盐和几段大葱的清蒸鱼,土豆、洋葱或其他配菜一起乱炖的蹄髈。这些充满了北方糙汉子的菜色,真的合不了南方人的胃口,奇怪的是,我偶尔做一些川菜,他也不爱吃。我们不仅会因为人生、世界观等问题争论起来,甚至胡萝卜应该横着切,还是竖着切,也要争论不休个半天。

那天我抱着膝盖看电视,大白在厨房里煮手工馄饨,餐桌上放着油煎的荠菜春卷。我吃几个,放下来,心思却不在聊赖的电视节目上。馄饨煮好了,放在桌上冒着腾腾的热气,肩上忽然多了一件厚外套,斜斜的披着,有一种特别朴实的味道,就混杂在这所有的气息之中。

我想,我未来的男人,至少会做一道菜,他不需要做的很美味,但一定要能满足我的胃。天涯虽好,但偶尔囿于厨房,也不失一件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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