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亦是读心

我今年26岁,形貌平常,工作普通,生活平淡,唯有读书时我才像是屠龙的少年,才像是追寻星辰大海的主角,才能看到那个丑陋而又耀眼的我在内心的深海中漫游。我从何处来?我,是怎么长成现在的我?每每思索这个问题时,我仿佛看到我读过的一本本书向我迎面飞来,叽叽喳喳的述说着我的过去、现在,以及不可知的未来。


《唐诗三百首》

我伸手抓住了一本书,名曰《唐诗三百首》,于是时间倒回到了1993年的夏天。天气很热,我年轻的妈妈穿着宽大的暗色衬衫坐在摇椅上,额上沾着汗湿的头发,耷拉的嘴角不知是因为炎热的天气还是怀孕抑郁导致的失眠。

而我此时也许在我妈妈的肚子里百无聊赖的玩着自己未长成的手脚,突然间就被清亮的声音吸引了注意力:“鹅鹅鹅,曲项向天歌.....”,我的爸爸一边摇着大蒲扇,一边对着我妈的肚子声情并茂的诵着他所爱的诗歌,一首又一首,很快,我那小学没毕业就辍学的妈妈就睡着了,而我也安然的在我妈妈的肚子里吸收着养分。

这大概是我的爸爸用阅读给予我生命最初的馈赠,儿时的我并不能理解我古板倔强的父亲在我身上打出的藤条印记。可如今我已为人母,当我对着我儿子咏鹅时,我似乎看到了同我一样年轻的爸爸在炎热的夏天里闭着眼,摇头晃脑读诗的轮廓模样。于是,心中的那些郁积也就渐渐消逝。


《大灰狼画报》

再往前走,一本彩色封面的《大灰狼画报》飘到了我的手里。我轻轻的翻开,隐约看到了一个头发短短的穿着粉色格子荷叶边纱裙的小姑娘。

那是3、4岁的我,我从这里开始有了记忆。那时我们一家住在村里,我爸爸在乡里做会计,每天骑着高高的摩托车早出晚归,我妈妈利用自家的房子堂屋开了一个卖副食的小店,与村里种地的邻居相比,我家虽没有地,但也算是能维持日常生活的开支。但在村里小朋友们的眼里,我或许是生活在蜜罐里的,因为我可以想喝白糖水就能喝白糖水,每月都可以看到最新的《大灰狼画报》。

画报的内容我真是一点都想不起来了,但我依然的清晰的记得每月的有几天里:我站在家门口,巴巴的看向泥巴路的尽头,幻想下一秒就出现一个后座挂着绿色的双头大布袋的摩托车。这大概就是一颗名为阅读的种子被丢到了幼儿的我的心头,从此,生根发芽,越长越大。


《端午的鸭蛋》

我闭上眼,感受种子的力量。睁开眼,一本《边城》静静的躺在我手上,轻轻的翻开,里面还夹了几页有一边像狗啃一样的被撕下的书页,是《端午的鸭蛋》和《社戏》。

我抚摸着他们,感受着时光流动。“蕾蕾,不要看书喽,和你小浪哥在院子里耍一哈就吃饭啦!今天吃炒蒜苔炒腊肉~”,眉眼柔和的女人低着头对扎着马尾辫的我笑,眼睛眯成了一条线,转身走向灶台,响亮的声音飘到了耳边,“小照!你也是,都初中生了还不懂事,还不赶紧带妹妹去耍!”

这个女人是我远房大姑,虽说亲戚关系远,但由于她家就住在离我家走几步路就到的地方,所以大姑和我妈妈很要好。我妈妈去县城进货时就会把我放在大姑家。

大姑有两个儿子,小照是大姑的大儿子,是我心中永远的书生模样,这时我大概小学二年级,他已经念中学了,他有很多书,但我最喜欢他的语文课本,在他的课本上,我遇见了汪曾祺,遇见了质细而油多的高邮双黄咸鸭蛋,我遇见了鲁迅,遇见了半天可以钓到一大碗的傻虾,我遇见了沈从文,遇见了摘虎耳草的翠翠......

小浪是大姑的二儿子,约莫比我大两岁,在我心里,他和我一般大,甚至比我小些,他整天只知道逗猫摸狗、上树掏鸟蛋,我有一度是很嫌弃他的,总觉得他不如照哥那么温柔稳重,可是和他在一起我是最开心的,因为他带着我在阳光下疯跑然后哈哈大笑,稳重的照哥哥可不和我们一起瞎胡闹,他永远有很多书要看。

我很着迷照哥课本里那个流着油的咸鸭蛋还有傻傻等人钓的虾,于是我想拥有他们,想要而得不到,这对于年少的我来说是天大的烦恼。我向小浪哥说了我的烦恼,因为他一向是最有主意的。果不其然,小浪哥一拍脑袋,神秘一笑,就带着我偷偷溜到了照哥的书桌前,拿出那本我着迷的课本,我还没来得及好好欣赏,就听他“嘶啦”一声撕掉了书页,塞进了口袋,一手捂住我的嘴,一手拉着我跑出了他家,跑回了我家。

于是我心疼的看着狗啃模样的书页夹在了我的日记本中间,看着他像傻子一样得意的哈哈大笑。笑是有魔力的,我的心疼和着他的笑声一起走远,我也跟着笑起来,笑得眼泪都流出来滴在书页上。可我却再也听不到他那么笑了。上帝总是偏爱爱笑的孩子,在我们都上中学的时候,他的笑容永远的定格在了青春里,我头一次品尝到了死亡的味道。我按他从前教我的手法把那些他撕下来的书页叠成纸飞机,从山上扔下去,希望能飞到他去的那个世界,带去我的问候和思念。

我十六七岁的时候到了南京上大学,终于去上了高邮,吃到了心心念念的双黄咸鸭蛋,咸鸭蛋很美味,却总感觉不如儿时想象的那么美。吃着吃着,我的眼泪突然流下来,想着如果小浪哥来吃,他应该会觉得我太矫情,他不如我那么挑食。


《打败大魔王》和谎话精

如果可以,我宁愿时光就停留在儿时的欢声笑语里。一张薄薄的泛黄从老式数学作业本上撕下的横格纸在我面前展开,我不爱用方格纸,觉得太束缚、太浪费,这横格纸上面是我小学四年级时自己写的几行字,勉强可以看作一个故事-----《打败大魔王》。

大概是由于爱看书的原因,我小时候的想象力要比别的小朋友丰富一些,我喜欢写故事,也爱给别的小朋友讲故事,以换取他们从家里带的桃子、李子、野葡萄、茶片、拐枣、野地瓜、红薯干等等,这些是我家没有的。

这是一个发成绩单的下午,我和小朋友们在中午穿着笨重的冬衣来到学校领取成绩单,对成绩的期待让我们早早的就到了学校,教室门还没开。我坐在大树底下最平整的石板上,周围坐了大概10来个小朋友,我给他们讲一个专门为了吸引他们写出来的故事:

“城里有很多很多书,还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还有很多漂亮的衣服和鞋子。这些东西都可以随便拿,爸爸妈妈也不会管。但是只有打败了在路上拦路的大魔王才可以去城里。大魔王可不好打,我是去过城里的,我知道有打败大魔王的秘诀!......”小朋友们发出满意的叹息,正准备听秘诀是啥,这时,只听叮叮叮的铃响,王老师来啦!围在我周围的人拿着本来要给我的红薯干作鸟兽状散开,只剩下同班的铁锤、燕子拿出他们珍贵的薯干交到我的手上,和我一边跑向教室一边大声叮嘱我:“一定要讲秘诀啊!”

我食言了,愧对了那两份薯干。或许是单纯的铁锤听了我讲的故事后热血沸腾,在放寒假的时候跟他妈吵吵着要去城里,要去打败大魔王。他妈知道了事情的原委找上了我们家门,向我妈抱怨道:“你们家蕾蕾可得好好教教,现在就是个谎话精,净给我儿子讲骗人的故事,长大了可还得了?”

我妈知道了后没像我爸那样拿他那根细得发亮的藤条打我,只是摸了摸我的头,认真的问我:“你想去城里上学吗?”我当然说想,语言能力丰富的我还大声说道:“因为照哥告诉我城里有很大的书店,里面什么书都有,我想去看书!”

我食言的原因不是因为铁锤妈贴上的谎话精的标签,而是我真的去县城了,那个寒假过后,我就再也没有回到那座森林中的小学校,再也没有见过铁锤和燕子,再也没有见过我那时的同学们。不知道现在在何处谋生的铁锤和燕子是否还能记得这个叫做打败大魔王的故事,不知道他们中是否有过在城里生活艰难的时候,不知道在城里生活艰难的时候是不是会怨我当初没有讲完那个打败大魔王的秘诀。


《从零开始》

我一愣神,两千多万字的《从零开始》向我砸来。把我砸进了狼狈的青春期。

那是2005的秋天,我刚上初二,在叛逆的青春期游荡,偶尔间在网上看到了《从零开始》,从此走进了网络文学井喷式发展的时代。

在此之前,从转学到县城的时候,我的叛逆期就开始了。那时,我爸托人让我进了城里最好的小学,他也紧跟着调动了工作,放弃了稳定的工作,来到了县里,陪我读书,妈妈也关掉了副食店,在城里艰难谋生。我那时却并未因此感谢他们。我们一家三口租住在一居室的光线昏暗的民房内,夏天没有电扇,冬天靠一个小小的蜂窝煤炉子取暖。城里什么都要靠买,妈妈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找到工作,一家人靠爸爸微薄的工资艰难度日。

我去到了心心念念的书店,却因为没钱买不起书。我想坐在书店看书,结果被书店阿姨赶走,因为我没有办会员卡,而我也没钱办会员卡。这是我第一次感觉到生活的艰难和窘迫,再加上新学校完全陌生的微机(电脑)课和英语课,看着那些穿着鲜亮、口吐时髦词汇的同学们,穿着满身起球衣服的我恨不得变得透明,让所有人都不要看到我,于是我就这样沉默的度过了我的小学生涯。

进入初中之后,具有生意头脑的妈妈让家境变得好过起来,与同学们又处于同一起跑线的我也日渐开朗,但我还是难逃那段昏暗经历的影响。我开始变得虚荣、攀比,我疯狂的想要变成同学们都羡慕的很厉害的人。于是我迷上了网络游戏、放学就往网吧跑,玩游戏也聊QQ,变成了一个所谓的不良少女。

一直到我在网上读到了那本《从零开始》,我同样忘记了那本书的内容,大概是写虚拟网游的,科幻的设定再加上主角的奇遇,把我吸引进其中。但由于那本书实在是为了稿费注水得一塌糊涂,我看不下去了。但正如这本书的名字---从零开始一样,这是一个起点,从这时开始,我开始了阅读网络小说的生涯,这贯穿于我整个初中、高中、以至大学。

这10来年间,让我曾经欲罢不能,以至于至今还记得名字的还有:藤萍---《九功舞系列》,禾早---《江湖遍地卖装备》,那多---《科幻系列》,猫腻---《间客》,爱潜水的乌贼---《奥术神座》,正月初四---《机甲飓风》,青衫落拓---《被遗忘的时光》,方想---《卡徒》,长洱---《天才基本法》。 仅以这些书纪念网络文学陪伴我度过的整个青春,这些书塑造了我年少的性格,将追求知识和真理的梦想深植于我的内心,纵使我现在还刚开始,可我会坚定的走下去。

网络小说就像一个混乱的菜市场挑菜,好菜也有,坏菜也有,但还是坏菜居多。今后我可能更多的阅读经典,很少去阅读网文,但我依然承认网络文学在我青春里的分量。不管怎样,他们都是最贴近这个时代、最贴近未来的读物。少年人,总是爱幻想未来的。


《月亮与六便士》

青春渐渐离我远去,一本《月亮与六便士》缓缓的漂到我的手里,我深吸一口气,搓了搓手指,还是决定打开。

我透过昏黄的沙尘,看到了那个拖着重重的行李箱的年轻女子。那是2014年,我大学毕业,来到了机械制造厂。旁边是同样拖着行李的年轻男子,是那时我的爱人,他陪我来报道。我们下了公交车,步行穿过了凹凸不平的砂石泥土路、一座仅行人和两轮车能通过的铁桥、一片灰蒙蒙的城中村,终于来到了报到的地方。

虽然后来我们知道是百度地图导错了路,给我们导航了一条最偏僻的道路,可是工厂旁边荒凉的景象还是定格在了我们的脑海里。那天晚上,因为年轻人的经济窘迫,我给他订了城中村的旅店,在嘈杂的夜市叫卖声和蚊子的嗡嗡声中,他缓缓开口,“跟我回上海吧。” 我拒绝了,因为那时我觉得他不曾真正了解过我:我爱你,但我不能忍受寄人篱下的我,我需要工作为自己提供生活的自信。很快,在异地恋的压力和观念的冲突下,我们分手了,我们再也没有联系、再也没有遇见。直到现在,我才发现,我当时局限的心智,让我远远认识不到遇见一个美的灵魂有多难。我是蠢的,蠢得为了一禁锢的思想而放弃对美的追求。或许他离开了我会过得好得多得多得多,因为生命就是如此,需要抛开一些束缚才能获得更大的自由。

我不曾真正的了解过自己和我面临的工作,我曾离一线很近,很快又离一线很远,我需要做的就是每天处理各种文字资料,word、ppt、excel就是我面临的全部,重复和琐碎的文字工作让我迷失。我知道那不是我想要的自己。虽然在旁人看来这份工作让人艳羡,但是每个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听着窗外火车撞击铁轨的声音和鸣笛声,我依然哭得不能自已,我在办公室就能看到我以后几十年所有的人生,我的人生已然没有了可能性。我依旧在手机上看网络小说,可是如啄木鸟啄树一样点击手机屏幕进行翻页的手指告诉我,我的内心已经很久没有被触动过了,近乎死亡。

有一天,我逛书店,突然就拿起了一本《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我曾经看过,但在曾经里我没有看懂。经历了生活的痛吻,再次翻开这本书,好像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个篇章都在与我共鸣。从这本书开始,我慢慢捡起了生活的勇气,不管在何时、在哪里,生活照样要过,梦想也不会被磨灭,你的内心只要向往什么,你的人生就会朝着什么方向选择。

从此以后,我开始阅读经典文学和哲学,因为经典文学中蕴含着人类最顶级的思想家们对人类内心、宇宙真理、对我们该往何处去的深层次追问。我,开始能够感受和触摸这些了。我开始读黑格尔、尼采、叔本华、卢梭、培根、克里希那穆提......,我重读木心、叶圣陶、朱自清、鲁迅......。

我开始热爱生活,开始尝试写作,开始做真实的自己。我希望我的内心不再像浮萍,而是深入生活的泥土,我希望我所说所写的每一句话都是真实,都是生命的真实。


读书亦是读心

现在的我也为了我青春里虚度的时光后悔,后悔将珍贵的时间花在了一些堪称垃圾的网络文字上。可又会释然,释然的是那就是那时最真实的我,虽然虚荣,虽然狼狈不堪,但他们也成就了现在的我。

你的内心决定了你会读什么样的书,过什么样的人生。而每一阶段的人生都是一本书,都是一些书,读懂这些书,就能读懂那时的内心。读书亦是读心。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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