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这本书是我在言几又书店种草的。
那天,“烟花”登陆,16号线停运,公司还放了假,我又不想在家待着,冒着大雨跑到长泰广场,坐在书店再不愿动弹一步。那雨下得,用老舍先生的话来说,就像把哪儿的一片海整一个端了来,倒叩在张江上空。
雨虽下着,风却不似前两天那么大了,不过,看着路上瘫着的树木残肢,难免感叹,昨儿还迎着朝阳,为夏日的蝉儿们唱歌提供着音乐厅,转眼之间,便以这副尊容缩在一隅,了此残生,化不化春泥倒不晓得,总算是见过夏天感受过鸟语花香的,也就不算遗憾了。
言几又这个书店占地不大,藏书量也不多,可能并不志于以阅读为卖点吧,只是借这样一个噱头,提供一个安静的场所,坐着喝杯咖啡,做做卡林巴琴,形式上是比星巴克更文艺。
那天,在这儿一起种草的,除了老舍先生的《离婚》,还有《老爸的笑声》、《刺猬的优雅》、《我和慈禧太后》。
老舍的文章,我只看过《鼓书艺人》,可能是由于翻译的二次创作吧,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惊艳。《离婚》这本书的总体感受,故事比文字更精彩,可能是我不太喜欢大量的破折号吧,破折号带来的阅读体验太差了,一句话硬生生地拆成了两瓣儿,就好像公司团建吃大餐,大家正吃得水深火热,半中间儿领导非得来个高谈阔论,饭菜的那股热乎劲儿趁着这个空挡全散干净了,再昂贵的鲍鱼刺身也变得索然无味。
《离婚》和钱钟书的《围城》说的大概是一码子事儿,无非是说躺在婚姻这座坟墓里的活死人是多么的痛苦,满心的不甘不愿,想要从坟墓中爬出来,却又找不到刨坟的铲子,更没有刨开后沐浴阳光的勇气,结果,只能带着牢骚呼吸着这方寸之地里腐化的空气,将自己的满腔怨气以有声无声的方式箭似的射向坟墓里另一个活死人。
我喜欢老舍笔下的老李,是因为,至少老李能在这千万坟墓里保持着善良,老李没能抵挡潮流,奔进了属于自己的坟墓,这自然不能算作老李的不是。老李把自己媳妇儿从乡下接来,是怀了希望的,不然也不至于对着个大字不识的人念书给她听,张大哥的公子入狱,老李跑前跑后地,还把自己押给了小赵,大有一股被污蔑为共匪也不怕的架势,老婆孩子都顾不得了,满心想着要报张大哥的恩。
大概我喜欢老李还因为在故事的结尾,老李终于也做了自己的“斯特里克兰”,和丁二爷一起逃离了这座钢丝铸就的坟墓。
《离婚》这个故事是老舍先生上世纪三十年代创作的,近百年已逝,老李们就像地上的蚂蚁一样数不尽,大概,永远也不会绝迹。
或许这就是生活的多样吧。对这些人来说,生命似乎就是为了完成任务而来的,年幼的时候任务是吃饱饱的长高个儿,成年了任务就是结婚,等到生了小孩,子女便成了他们生命的泉眼。
为了任务,他们是不怕牺牲的,就像老李一样,他知道自己心高,闷骚地追求什么柏拉图式的爱情,可在张大哥在英、菱面前,也不得不委屈自己,将就着蜷缩着,至多不过用凳子在客厅组装个简易床装装样子,太太一哄也就回去了。那些老李们觉得这样的牺牲是伟大的,是悲壮的,应该修建一座老李碑,把这些老李们的名字一笔一划镌刻在上面,供人瞻仰,永世流芳。
其实,生活原就是五颜六色的,那些把生命活成任务的老李,安知他们不是自得其乐享受其中。我无法理解老李们为了所谓的任务把自己活成了苦行僧;虚无缥缈地追求什么理想快乐,在这些苦行僧眼中又何尝不是异类。
我们在笑话别人的同时,也成了别人嘴里的笑话。
我心里是佩服老李们的,我佩服他们是因为他们懂得屈伸,可我总做不到,我没法对着一个自己讨厌极了的人还能装出一张笑脸儿。我以自己的这种果决为傲,我喜欢了,怎么着都是喜欢,我若不喜欢了,便毫不留情地割舍。我以为这是真性情,我以为所有人都是,也都应该是这样的真性情。
慢慢地,我才意识到自己错了。这么拥挤的社会里,大多数人都在蜷缩地活着,师兄连肉粉色指甲油都不喜欢了,为了自己,不得不维持着表面的和气。妄图伸展开来前行,结果,不是被荆棘藤条划得满身伤痕,便是带着那份自以为是的傲气永久地停在那里。
生活,不过是那么一回事儿,将就是必要的,不将就,干脆不必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