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霸凌”已然逾越了“不打架不骂人”的学生守则,但囿于年龄这个特定原因,却也能够回避刑法的追责,可是,学生守则管不住,刑法又管不了,难道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吗?这样下去,如何是好?
文|杨让宁
来源|杨让宁的法律博客
有网友爆料,浙江省庆元初中几名学生将一名小学一年级学生关在黑屋子里暴力殴打,并用香烟头烫伤小孩。此后,当地公安局回应称,已介入该案调查,受害人小学生已经找到,殴打小学生时在场的四人也已经到案,均为未成年人,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6月22日《法制晚报》)
可谓有图有真相,一段网络视频真实再现了“庆元事件”,一个小学一年级的孩子被几个初中生欺凌,手段残忍,画面带给人的视觉冲击和心理震撼达到公众心理临界点,说群情激愤恐怕也不过分。现在,当地公安已经介入,并表示涉案均为未成年人,这意味着因为年龄过小这些个打人的孩子将不用担负刑事责任。
事件未来的走向大致已经清晰,但经由网络视频所激起的冲击波还在汹涌向前,“霸凌现象”被舆论一次次提及,尤其是面对“未成年人不担刑事责任”,不少人对法律所呈现出来的“心慈手软”表达着失望,但可以肯定,舆论整体上呼吁重视霸凌现象的声音可谓此起彼伏,有门户网站发表评论文章认为“处理‘校园霸凌’应上升为国家议题”。
确实,小孩之间能有多大的恨,居然那么娴熟地演绎着成人世界的不堪暴力行为。毕竟,暴力历来被文明社会所拒斥,纵然暴力从来没远离过人类社会,但至少在孩子世界里,整个社会还是希望通过教育劝导能够尽量让孩子远离暴力才是,悲催的是,校园里的“小霸王”、“小混混”总是隔三差五地惹出点事端。
但老实说,不少“校园霸凌”都是通过网络平台传播开来的,最终只有那些暴力元素和对众人心理冲击程度上极具传播价值的极个别事件才能够引爆整个网络,而与此同时,网络上也会同时出现一种声音,有人难免要触景生情想起曾经自己也曾年轻过——如果做一个随机调查,谁上学时没有听说或见过“小混混”?谁没有遭遇或见识过校园暴力问题?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不是有或无的问题,区别就在于轻重。
“校园霸凌”频频发生,这已经不能视为个别现象,而呈现出某种普遍性、严重性,以至于不时让人心寒齿冷,确实,“校园霸凌”已然逾越了“不打架不骂人”的学生守则,但囿于年龄这个特定原因,却也能够回避刑法的追责,可是,学生守则管不住,刑法又管不了,难道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吗?这样下去,如何是好?
坦率说,现在确实还没有什么好办法。有学者研究,2007年出台的《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其中才明确提到“了解校园暴力造成的危害,学习应对的方法”。“校园暴力”被单列出来是个好事,说明获得了有别以往的重视,但毕竟又处于“了解学习”阶段,而特指未成年人之间伤害的“霸凌”,官方的认识自然也超不出这个“了解学习”阶段。
所以,“校园霸凌”频发,但从国家应对层面来说,尚处于“了解危害,学习应对方法”的阶段,这是一个最基本的现实!浙江庆元再一次让整个社会见识了“校园霸凌”的巨大危害,可我们内心很清楚,这某种意义上就是我们至今还没有学会应对方法的必然结果。那么,问题来了,我们要用多久才能学会应对方法呢?这,紧急而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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