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哲
现代著名作家曹聚仁一生,博览群书,著作等身,他教书写书,爱书如命;嗜书成癖,以书为伴。
对于“书痴”的曹聚仁,知夫者莫如妻。他的妻子邓珂云,不无感慨地回忆:“那时,在我们的箱子里,没有一件值钱的衣服,在银行里,没有一个钱的存款,我们每月的收入,要支出30%的钱,去购买书籍。书籍被一些人视为‘废纸’,但却是我们宝贵的‘财产’。”
曹聚仁自幼酷爱读书。过年,也是读书不辍。有一年除夕,外面鞭炮声声,他却置若罔闻,独守阁楼,几乎通宵,读他心爱之书。
曹聚仁有一个怪癖,不爱借书看。认为借来的书,看不过瘾。书只有反复看,才能心领神会。曹聚仁说,他读《红楼梦》,多达百遍。只要新书一出版,认为有必要,就不惜重金购买。有一次,一部官堆纸局本《两汉书》,足足花掉了他半个月的伙食费。买了书,不敢抱回家。当时的心境,犹如戒烟与戒赌,毒瘾复发时不能自控。以后的数月中,告诫自己,发誓要远离“商务”“中华”这些“害人精”,但一到门口,脚就不听使唤,又恋恋不舍,自毁其言了。
曹聚仁买到一本书,喜欢先睹为快。在上海时,有一次买了一本杂志,就在南京路上,边走边看,沉浸在读书的快乐中。差点被汽车撞了一个正着,被司机大骂:“走路还看书,不要命啦!”
有一回,他在上海真如车站等车,在一家书店买了一本《房龙的故事》。从真如看到上海北站,从北站看到家里,从黄昏看到黎明,如痴如醉,看完了才呼呼蒙头大睡。
曹聚仁如此说过:“一部书,也和一位领袖,一个英雄,一个名人,或是一个美人一般,要征服我,是不十分容易的。必须我心甘情愿,爱好了它,才可抓住我的心。”
他如此爱书,很快书多为患。家里塞满了书,可谓“汗牛充栋”。书橱满了,就在墙上装上书架。书架上放不下了,又在门上面,钉起隔板。实在放不下,床底下、门背后、厕所里,也都成了藏书之所。他涉猎极广,历史、文学书外,天文、地理、哲学、军事、经济、美术、自然科学等等,几乎无所不买。他的书库,用他妻子邓珂云的话说:“既是百宝箱,也是垃圾堆”。
曹聚仁在旅行时,总喜带上几本书。杜甫或陆游的诗,《老子》或《庄子》,加上一本《史记》,或《聊斋志异》,犹如别人抽香烟,一刻都书不离身。
曹聚仁藏书,经历过几次劫难。“一·二八”,日军烧毁了他两屋子的书,让他心痛得要死。“八·一三”抗战爆发,他把许多珍本,装了30多麻袋,运回老家珍藏,结果也没逃过可恨的“日本佬”,最后被焚毁一空。两次书劫后,发誓再也不买书。但积习难改,书又在信誓旦旦的誓言中,溜了回来。从旅居江西赣南,到抗战胜利后,住在上海的五年间,又积了不少的书。解放后,来不及带上心爱的书,只身去了香港,以写作谋生存。想不到,一去就是22年、最后客死他乡,留下一屋子书。
曹聚仁在香港,晚年穷困潦倒,租不起宽敞舒适的房子,只能住在一间阳台上临时搭建的石屋里。30余年积存的图书,无处安放,只好散落在露天阳台上,用塑料布包上了事。曹聚仁在此,一住就是9年。临要搬家前,半夜忽闻梁上君子,以为要来偷书,他大喜过望,心想,总算遇到披襟共语的“爱书人”了。哪知用手电筒一照,才知此人,衣着潦草,面有菜色,原来是个“破烂王”。曹聚仁给他送了三百元港币,将其打发走。并声言:“这不是论斤卖两的废纸,而是万金不换的宝书”。
有一次,一位文学青年,登门拜访曹聚仁。见他家里家外,“书似青山常乱叠”,想借一本台湾刊物。曹不好直接拒绝,示意让他看侧贴在书房里的小标语:“书与老婆不借”,他看了,自然一切明白。曹聚仁钟爱书,由此可见一斑。
曹聚仁去世前几个月,为了筹措昂贵的医疗费,无奈转让心爱的藏书,不啻是“卖儿卖女”,其心痛之情,可想而知。他在信中说:“弟的书,分三部分,转让我兄。在医院每月,要二千港元开支,合其他,该有三千港元。今后四个月,只好靠兄支持了。每月支持我五百港元,拜托。”
曹聚仁病逝后,他的亲属赴港整理遗物,除了书外,别无他物。只有一份份报,一本本书,还有一捆捆的手稿。
有道是,以书传家胜过良田美产。曹聚仁的书报、手稿与著作,是留给后人最宝贵的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