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太热,冬天太冷,秋天又总是一片萧瑟凄清,而春天,它不仅把温度拿捏得恰到好处,又饱含生机,孕育着无限的可能,所以我最爱春天,也爱春天一般的人儿。
每年的这个时候,我会换上薄衫,穿上松软的运动鞋,孤身一人穿梭在校园里,散步赏景、胡思乱想。我可不像那些情侣,舍不得将身心从美丽的姑娘或漂亮的小伙子那里抽脱出来,而错失这另一番性感。
同散步的人有许多,但大都匆匆了事,恐怕只有不走寻常路的我才会发见隐藏在学校里的“世外桃源"。那是靠近南门的一片野树林,大部分人会止步于拦截在前的一方小湖,只有我和偷偷来这里种菜的叔叔阿婊知道如何拔开杂枝烂草,从一条小道溜进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那许多我不认识的花,后来我给它们都起了小名:闻起来像糖炒栗子的是栗子花,满树挤满了密麻红花的是红娘,至于面包、黄毛、白发魔女什么的由你猜去吧。
许多喜欢玉兰花的人恨其太少,仅有傻站在马路旁那矮矮的几棵。胡说!在野树林的最里面,玉兰树有一整片山坡呢,且高耸入云。一定要踮起脚尖、伸长鼻子,才能嗅到浮动在上面的暗香,因为玉兰花可不长在底下,谁想闻便闻。嘿嘿,我还有一个闻它的妙法:使劲摇晃一株细瘦的玉兰树,然后迅速移开,待那枯叶和花瓣落定,你便捡起一片最白、最肥、最香的,捧在手心里使劲闻,因为落在地上的玉兰花,其香味儿会很快散失,若是再过上一夜,简直要枯黄了。对了,你要抓紧时间,因为它花期太短,又太柔弱,一场春雨过后,片叶不留。
一开始,我迷恋于这里的美景,后来也常在这里背书、读英语、打坐、对着老树诉说心事,只是背过的东西考完就忘,英语发音夹杂着方言的味道,打坐时满脑子都是岳云鹏的相声。有时一些野猫、野狗会携家带口来此度难,我偶尔走近它们,便迎来一阵狂吠。后来都熟了,它们觉得我可能也是来避难的,便同情地表示欢迎。呵,我果真是来避难的吗?为什么我要在它们身上用同情这个专属于人类的字眼呢?我之所以不提这里的鸟儿,是因为它们大多胆小,不想被我看见。可它们总是飞到我后脑勺上方的树杈上,憋不住了就偷偷地叫上一声。只有那么一两种鸟不见生,用小短腿蹦来蹦去,有时我还要给它们让路呢。此外,像藏在花朵里的蜘蛛、敢亲吻你的花蝴蝶、从不蜇人的蜜蜂这样的小动物就更多了。久而久之,我对这里的动物也有了感情。
其实,我生性极单纯,也极粗笨,不太会说文雅的话,也写不出灵性的文字,至于在清晨刮取荷叶上的露水来煮茶的雅事就更与我不相干了。高中三年又被抹杀了感性。我于生活的态度,谓之麻木,恐怕还太轻。大学里,偶然读到李渔的《闲情偶寄》,里面记有李清照生活里的一件趣事:她会在莲花(或叶)闭合前把事先包好的茶叶安放其中,待一夜香熏后,取出煮饮。我深受感动,也开始小心翼翼地检视生活,时而为其增添一两件小乐事。散布于校园,默思量于湖畔,抑或是探险于野树林,姑且算至其中吧。
将近三年里,虽时常游玩于此,可今天是第一次拍照纪念,因为我实在想把它存留在脑海里,直到我把这个世界连同自己一齐忘掉,恰似有一天,这个世界也会把我忘记一样。
拍完后,发现像素不好,想换手机。 可那又能怎样,除了心,还有什么能将这唯识变现,刹那生灭而念念相续的景象含摄无遗呢。我心中的喜悦,自己默默回味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