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家小店总是在不经意间出现在我的记忆中。
那是家怎样的小店呢,一家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农家中餐店。
可能回想起它,只是因为它架上一个模仿《let it be》专辑的摆件吧。老板为了装饰,随意地在网上买来,随意地将它放好。
当初到底是如何喜欢上这个专辑中《let it be》这首歌的呢?
我记不到了。
但我却记得,在我不会英语的日子里,我妈的MP3里,始终有一首《say you say me》,在那些日子里,这首歌成了我的英语启蒙。
可能在牵着我妈的挎包,听着MP3时,我就爱上了听英文歌吧。
那后来呢,后来爱上了周杰伦,就像我们这一代大部分人一样。
还记得初中,音乐老师放《稻香》时,一个女孩一脸惊奇:“为什么放这些小学生听的东西?”但放到最后,她还是和大家一起唱了起来。
她当时在想什么呢?是回忆起了在阳光的午后坐在父亲的车上,开大音响,一起唱歌的时候吗?
可能爱上一首歌,需要多年的时光来积淀。
上了高中,喜欢的女孩给我推了一首《棠梨煎雪》,这首歌,我听了无数遍。
可能因为她那双明亮的眼,与“我喜欢你”这四个字,我听到前奏的瞬间爱上那首歌。
即使她后来干了许多混账事,即使我心中再也没有当初的感情,可是我仍然爱这首歌。
爱上这些歌,不过是瞬息之间。
那么真正爱上一首歌到底需要多久?
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
我只知道,爱上一首歌时,我眼里含着泪水,嘴角扬起的弧度刚好。
听就完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