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还是联盟?当前几年在企业管理界还在争论孰是孰非,而今天却是联盟的趋势越来越明朗。
雇佣是让我给老板干活,老板我的干活效果付给我薪酬。而让我干什么活、如何评价我的干活效果、应该如何给我的工作效果计价付酬、同时还要考虑到平级之间的平衡,这其中的任何一点存在我认为的问题,就会打击到我的工作积极性。所以雇员与老板之间自然矛盾重重,剪不断,理还乱。
而联盟是在一个平台上,我与老板都是老板,只不过我俩实力有所悬殊而已。但我与老板合作能够更有效的实现自我的价值,更重要的是我能够在风险共担的平台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所以我自然会更为努力的工作。
共享经济是联盟关系的核心。在同一个平台上,每个个体都能为自己的理想而积极主动的工作,不在是雇佣关系下的被迫消极的工作。
比如有人就喜欢企业培训。按照传统思路,他要么选择继续按照老板思路被动的工作,要么自己创业。但这两点既不是自己想要的,也对公司老板不有多少好处。而采取联盟方式,在保证自己基本利益情况下,结合公司需要专攻自己的兴趣,通过培训效果取酬,即自己与老板谈判后实行双赢的互动策略,促使双方利息最大化。
在互联网时代,将会慢慢颠覆传统的合作关系,雇佣与联盟那种方式更容易达到优化,将不再是一个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