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先生躺在闹市尽头的廉价旅馆里,单间,洗完澡湿着的拖鞋踩在木质地板上会发出吱呀的声响。房间里很暗,有些发黄的被单枕套嗅起来有些霉味,破旧空调的轰鸣在他耳中听起来意外的让他觉得安心,这是他同迷人分离的前夜,在答应带她来的小村古镇里。
余先生同迷人的相遇是彼此生命里最珍惜的缘分。她爱喝茶,他会种树,他不爱花花绿绿的景,她偏爱冷淡的影。她总喜欢缠着他先生先生的叫着,说她从小的愿望就是成为贤妻良母,说她要嫁给他,不要彩礼。余先生每每,总是笑着说好,依你,嘴角满是宠溺。迷人爱说,先生眼里有星星。
许是对他太过着迷,她不晓得他的一言一行,每字每句,从来都含了别离。她说,以后家里要养一条叫做生生的狗狗,因为生生,听起来似乎会一直羁绊下去。
迷人躺在床上,她已经不再吃药了,最近睡眠稍稍有了些质量,只是有些可惜,他从未出现在过梦里。
想他,迷人从床头盒子里拿出他的白衬衫,穿上起了床。泡杯茶,迷人拿出钢笔,为他写最后一篇文章。
墨迹在纸上划出,迷人想起他总嘲笑自己字丑,只一眼便看出自己写字习惯身子左移。迷人坐端正,灯光晕晕,纸张泛黄,迷人笑想其仿佛成了颇有底蕴的文人墨客,只不过自己写的是小情小爱,别人胸含大家之怀。
迷人也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想写什么,以前她写,想在婚礼上连同自己,一起交给他,现在却是多余。
习惯性的摸了摸脖子上的项链,这是在他们分开第二天到迷人手里的生日礼物,迷人告诉他自己按照地址寄了回去,私下却同店家联系让其谎称自己要退货,小心翼翼的把它留了下来。
迷人不敢去知道上面刻着的Ti Amo是什么意思,尽管如此,每每触碰,心里还是会有阵阵钝痛。
余先生的家里从来不会下雪,他们却相识在雪夜。
迷人知道,今年冬天再也不会下雪了。
先生,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迷人从未觉得自己美丽,迷人从来都只是为你着迷。
先生,不若你忘了我,
不若,当作我们从未爱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