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这事,我整了十几年。至今的岁月里,一半的时间都在写字。它究竟赋予了我什么?没总结过,更无需纠结,思考太多并不能成为哲学家,反成了空想家。
仅论这写作精神, 倒是可以傲娇三秒。但也只是三秒。
回望我来时的写字路,情绪竟如此汹涌,酸、甜、苦、辣,都有,问我最爱哪种,我想是“苦”。
若没有“苦”,我断不会写出那些磨人的,煽情的,心酸的,又或是幸福的文字;若没有“苦”,我断不会苦心研究哪个词汇更为押韵,也断不会沉浸在这空洞而无用的文学里,无论是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还是咪蒙的《致贱人》。
文学总是痛苦的,其本身并不具备任何实用价值。虚无缥缈是苦的,风花雪月也是苦的。它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动荡与不幸,它是肃穆的,呆板的,乃至变态的,无解的。
痛苦就是把人生经历撕碎了,碾开来,撒上盐来,再将它示众。它让你孤独的面对一切丑陋与荒谬,并将其记录。
不幸的是,我爱文学。更悲惨的是,我还爱上了写作。
如果说文学仅是输入,那它只是置身事外的去看别人是如何悲惨;而写作是输出,它便是悲惨的次方。不够悲惨,不够沉重,不足以写作。
痛苦是一切文艺青年必经的宿命,文青们既憎恨又迷恋这痛苦。憎恨它的杀伤力和终结性质般的破坏力,也迷恋它带给人类的强大驱动力。若不是因为痛苦,何来可歌可泣的文学艺术?若不是因为痛苦,何来笑中带泪的动人故事?
不经历痛苦的人生不足以写作。不经历痛苦的作者,何来张力,何来血性?因为痛苦,所以写作。也只有痛苦之后,再来谈写作。
痛苦是写作的必经。再确切些,痛苦是艺术创作的必经。此处的“痛苦”指的是人生经历痛苦和精神痛苦,并非创作痛苦。
“文章憎命达”。此句出自杜甫《天末怀李白》一诗。其义为:文才出众者多命途多舛。“文章”与“命达”两者有着巨大的反差。正因为不曾“命达”,方能造就“文章”。
回忆我来时的写字路,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乃因痛苦而写,第二阶段乃因热爱而写。殊不知前后两者间,有着千万分的差别。
我最痛苦的便是学生时代,从初中到大学毕业,笔耕不辍。我将我对这世界一切温柔而叛逆的认知都写进了字里,集结成了我青春的回忆。至今回望,那都是我最骄傲的过去。
而现在,怕是年纪大了,活得轻飘,活得快乐的多,不再痛苦,多为兴趣而写,甚至为写而写。文章的面子是精美的,里子却空了几许。这并非我所追求的。
要知道,写字人是分境界的,写字人之间默默的分了流派。是正统的,还是三流的?虽没有完全定义,但我早已心如明镜。
我愿做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文学创作者,而非世俗文字写手。
作家陈占敏先生曾这样说道:
“ 我要从事写作,我到底有多少痛苦?我的痛苦,仅仅是个人生存的痛苦,还是更为巨大的精神痛苦?我这种精神痛苦是因个人生存而产生的,还是因更为广大的内容而产生的?这样追问下来,基本上就可以判断自己能够走多远了。”
网络时代,写手横生。自媒体文章漫天,各路英雄各路门派各显身手,多少是为了流量?又有几个审视内心?我沉默不语。
我不是什么文艺青年,别定义和标榜我。我只想在接下来的时间,用痛苦洗礼生活,用文字打败时间。倘若我活得轻飘而快乐,我便将会深深的扎根进生活的魂儿里,去自省和学习,对生命永葆尊重与热忱。
痛苦之后,再谈写作。只有痛苦才是我们写作的动因,也是我们写作的动力。只有痛苦,这唯一的原因,唯一的动力,才能让一个作家坚持不懈地写下去,终生不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