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一世凋零之际,拼着散尽修为、魂飞魄散的风险,向老天许了个愿:只求下一世,让我看着他幸福,看着他成亲。他什么模样我都见过,最后这一世,想见见他不属于我的样子。
——《一梦了无痕·从不恨别离》
1
江南三月,烟雨霏霏。顶顶斗笠、片片油伞,仿佛一朵朵山茶花,靡靡开在秦淮之上。秦淮下着很轻的细雨,若不是背后的青山作衬,可能还不会发觉。河面乳白色的轻雾,睡着了一般,极其缓慢地流动。
这会,我正趴在杏花村的二楼栏杆处,用签子剔牙缝,望着熙熙攘攘的一楼大厅,百无聊赖。刚吃完一串烤蛾蛹、两根烤蜈蚣和三只烤蛤蟆,那鲜香肉滑的触感,还隐隐停留在齿间。
杏花村是秦淮两岸最有名的花酒之地,有女人花、有醇厚酒,女人花之冠当属杏花村头牌蝶舞姑娘,而醇厚酒则以清姬的“虫食”与“虫酒”最负盛名。清姬便是区区不才的我,一个被杏花村老鸨杏花捡来的孤儿。
据杏花老太太回忆说,十六年前她刚卸下这杏花村头牌的重担,准备身居幕后,卖人不卖肉。当上老鸨第一天晚上,她浓妆艳抹好好打扮了一番,却被打开门躺在地上的我吓得花容失色。
“那哪里看的出来是个小崽子,密密麻麻的都是各种虫子、蜈蚣、蛾子啊。你说这些虫子也是奇怪,只是以你的摇篮为中心围了一圈,丝毫不碰你我。”老太太一喝我的虫酒,就要把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再抖一遍。
老太太年轻时过于风骚,后半生无法生育,便想着把我养下来。可总担心别人在后面嚼舌根,干脆把我丢到厨房,跟着烧烧火、切切菜。她总以为我是不爱干净,才招惹来那些虫子,所以给我取名叫清姬,谐音“清净”,当然,这都是她告诉我的。
老太太一口蝎子青梅酒下去后,颤悠悠地指着我,眼神颇有些迷离。“哪里知道你这小妮子竟出落的这样好看,我都快以为你是我生的了。”我两只脚翘在桌子上,接过她的酒,一口饮尽,极是畅快。“所以你就不许我女子装扮,还让我在此做厨子。”
“死丫头,欢场数十年,老娘劝你一句,万花丛中过……”
“片叶不沾身。”我笑吟吟说道。
喝着喝着,我突然想起来一件事。“哎,老太婆,为什么那么多公子哥追求蝶舞?”
“温香柔骨,弱柳扶风,外加些小心思。”老太太夹带了些烤蛾子准备上楼休息,看着若有所思的我,又问了一句,“你要干嘛?”
我噗嗤一笑,摆摆手,“没什么,不过前阵子遇见个有意思的人罢了。”
2
我说的有意思的人,意思就是漂亮。我见过很多漂亮的女人,已是无感,但那么漂亮的男子,倒是第一次见。
我的“虫食”每逢月初、月中、月末才会提供,平日里若是我心情好,也会加上两场。这虫子被我烤出来后,肉质肥美,鲜香四溢,再配上“虫酒”,唇齿之间,弥漫的香味能飘逸整个秦淮两岸,自有一番风味。我因着自己随意,所以也不许预定。每每开卖,总有人前一日凌晨便排起队。
那日清晨,我清理好一筐蛾虫,洗洗干净,准备晚上烤上一盘。却发现自己那一盆腥臭冲天的水,倒在了靠在门前的一位小公子身上,从头到脚,一滴没浪费。我当下有些慌张,觉得这么早就开始排队的人,肯定是想吃的打紧,那我就给他多留出两支,也算是赔罪吧。
一瞬间能想到这么妙的主意,既保存了这位小公子的面子,又不让自己太难堪,我都被自己深深折服。怎奈这位公子如炸了毛的猫一般,当下一跃而起,伴随着腥臭味飘来的,还有阵阵酒气。
他伸着气得发抖的兰花指,满脸通红,头发黏成一束束的粘在脸上,发梢还滴着水。“你……你这粗鄙之人,怎的不长眼?这一股子腥臭味,我……我晚上还怎么去见蝶舞姑……阿嚏!”
我看着眼前这人,在三月料峭下,两行晶莹的鼻涕说流就流,觉得自己委实做的不太对,便打算从心底里为他考虑一番。“公子你要不把鼻涕擦擦再说话?还有,你实在太臭了,蝶舞姑娘就在楼上,你要是熏着她,日后也不好相见呀。”
这公子那双眸子本是黑白分明,这会却因怒极充满了红色。他用手捋了捋头发,结果发现这水还带着粘稠的感觉,一下没忍住,便吐了起来,再过了一会,居然当着我的面晕了过去。我寻思着可能是伤心自己的衣裳,便打发两个帮厨的把他拖到后院,扒了衣服,让帮厨用刷子把他全身上下刷了一通,洗干净后就寻了套我顶顶中意的粉色短袄襦裙给了他。
“喏,这衣裳可是老太婆前些日子送我的,盼着我十六岁后改女装这面料,这做工,你一看就应该知道,是锦绣轩的东西,算是本姑娘给你赔罪吧。”我轻轻对躺在床上的小公子说,他一脸铁青,还没有醒过来。
你奶奶的,真能睡!我对他这么好的原因,主要还是看到被扒了衣服之后的他,咳咳,他的脸。真好看啊,如瀑的墨发下生了张俊美飘逸的脸,那双狭长的眸子,在昏睡中也长睫微颤。高耸的鼻梁自山根处蔓延而下,在一张饱满的唇前止住。我舔了舔嘴唇,好一个绣花枕头样的脸。
“你说谁绣花枕头?”醒了的小公子一脸狐疑地看着我,片刻他突然翻身坐起,搂了被子就往床角靠,一副生而不可侵犯的模样。他神情肃穆的望着我,最后缓缓吐出一句话:“无论我对你做了什么,请原谅在下酒后失礼,在下真的没有……没有断袖的意思。”
既然他已经忘了刚刚发生的事情,那我也就不要提了罢。我怯生生又无奈地指了指他的衣裳,说:“这位兄台,实在是,是你非要穿上女子的衣裳,来挑逗在下,要在下娶你为妻,真是难为在下了呀。”
他倒吸一口冷气,立刻扯开被子,瞬间整张脸变得惨白无比。他紧紧拉起被子,手足无措的模样可爱的紧。我轻咳了一声,轻柔柔地对他说:“公子莫怕,这事在下为你保密,我先出去,为你找件男子长袍来给你换上。只是这喝酒实在是误事又伤身,公子下次需得多加注意才好。”
他哭丧着脸,不住的对我作揖,“兄台教训的是,这份大恩大德,在下来日必当报答。”我严肃地点了点头,便出了门去。
半个时辰后,换上帮厨衣服的小公子偷偷打开了房门,我立刻迎了上去,问衣服可还合身。他又对我深深弯腰行了个大礼,说:“鄙人安子世,待我洗干净这件衣服,必来还衣,到时再重谢公子。”
我也回了个礼说:“公子客气了,不过举手之劳。只是公子扮成女装,实在比蝶舞姑娘还美丽几分。”他羞愧难当,拔腿就走,却扭头突然瞅见了被丢在一旁的衣服,那是被帮厨随手扒下的。
我低呼一声,不好!赶紧冲上前把他推了出去,然后立刻把门拴上,塞住耳朵。只是安子世的踢门声和叫骂声,还在源源不断的传进来。我摇了摇头,“看样子也是个读书人啊,怎么这么斯文扫地,男女不分。”
隔日,我趁着给蝶舞送烤蜈蚣的时候,问她是否认得安子世这个人。
她张开樱桃小嘴,吧唧一声把脆脆的蜈蚣一咬两半,边咀嚼边回忆:“你说他啊,本是个家徒四壁的人,却爱把自己收拾的像个公子哥。不过是个孤儿,偏偏以才子自居,平日里给我写些酸诗,真是好生没趣。”
我听罢微微点了点头,“孤儿?”
蝶舞嘟着油腻腻的嘴冲我翻了个白眼,说:“那小子去你那吃不给钱啊?”
我冷笑一声,“他敢?”
3
转眼三个月过去,期间虽碰上了几次安子世,我几番诚恳致歉,甚至祭出了最可口的“虫酒”,他依旧不屑一顾,我也就罢了。
秦淮两岸已是杨柳依依,浮萍朵朵。热不可耐的年轻姑娘们早已褪下厚重的袄裙,换上了轻薄朦胧的纱裙。那曼妙的身姿,挑逗的人浮想联翩。杏花村姑娘们的着装,从来都是这一带的风向标,而蝶舞更是风向标中的战斗标。
蝶舞人如其名,不仅长得甚美,翩翩起舞之时,也宛若丛林中一只彩色花蝴蝶,几个转身回眸,便足以勾走台下男人们的魂魄。蝶舞向来卖艺不卖身,台下观众若是想向她示好,必定要为她丢上几朵花。
这花得从杏花村买,一朵极小的雏菊纹银五两,若是像玫瑰这种品种,一朵至少得二十两纹银。所以,花魁就是花魁,随便动一动,便要人豪掷千金。
碰巧,每月十五那日,不仅“虫酒”、“虫食”要有足够的份额,蝶舞也得跳上一首全新的曲子。老太婆每次这个时候都笑的合不拢嘴,钱就哗哗哗的往口袋里去,不仅挣男人的,还挣女人的。要知道,我这吃喝之物,不仅滋阴补阳,还极具美颜养肌的功效。
那日我眼瞅着安子世一袭青衫进了杏花村,自是有一股风流之态。刚开始还挤了个前排坐着,没多久,蝶舞出场时,他便被几个少爷的家丁“请”到了后排;再之后越来越靠后,最后只得倚着一楼大门的角落里垫着脚站着。
可是蝶舞出场时,全场起立,安子世这个小个子,就算踮起脚也看不到美人的半分衣袖。我见他可怜的紧,便嗑着瓜子朝他走过去。他见到我,刚刚那副温软形象立刻收了起来,取而代之的是呲牙咧嘴。
我心想,这人也真是小气的很,不过是捉弄了他一次,竟要记得如此久,男人怎么都是这种货色呢?不过我向来宽厚,想着平日里蝶舞是怎么楚楚可怜的管我要“虫食”的,便有模有样地学了一副小女儿的姿态,冲他娇媚一笑。
安子世吓得面色惨白,他扯着嗓子对我喊道:“这位兄台,在下与你从此井水不犯河水,可好?在下心中只有蝶舞姑娘一人,以后,以后也是要成家立业,娶妻生子的,与兄台实在是,无法结为良缘啊。”说完,他羞红了脸,娇娇嗒嗒。
我伸出双手,硬生生的将他的脸掰向自己,慢慢缩短我们之间的距离,近到我发现,他的刘海其实有点发黄,他的发冠只是个普通的木冠,他的眉眼竟比第一次见着的时候更是好看。安子世紧张的,抖得跟个筛子似的。我嘴角含笑,冲着他的耳朵,轻轻说:“白痴,擦擦你的口水,本公子带你去二楼看蝶舞。”
我慢悠悠往后退去,拽着呆若木鸡的安子世,从厨房而上,来到专属于我的桌台。说是桌台,倒也算不上,不过是摆满了今晚的各色虫食虫酒。安子世看到满桌的蜈蚣、蛾子、蟑螂类,准备拔腿就跑,我拿着一只烤的外焦里嫩的蟑螂,边往嘴里塞,边看着一楼那个方向说:“怎么,不看蝶舞了?”
安子世果然是没见过世面,可能也是因为穷,毕竟虫食和虫酒向来跟蝶舞的金玫瑰价格相当。也就是说,像安子世这样的人,根本就没有资格上二楼品尝我的成品。他一脸嫌弃的与我保持距离,但是又在计算观赏蝶舞的最佳角度。最后发现,还是我身边这个空出来的椅子最完美。
他仿佛是用生命在下定决心,一寸寸的挪到了我的身边。刚开始还如坐针毡,等到蝶舞一曲完毕后,他已经完全忘了身边坐着我这么个“断袖之嫌”的公子,一个劲的鼓掌叫好。兴致来了,抓了一把我的烤蚂蚁球,一把塞进口里。
吃了一口,还再来一口,嘴里喃喃着“什么东西,怎么这么好吃,这个味道从未尝过呀”,你奶奶的,这两口够你吃一个月的饭了好么。我瞥了瞥他,开心的跟他一起给蝶舞鼓起掌来。
蝶舞今日被秦淮城的李太守用三千两白银包了,陪酒一个时辰。随着婀娜蝶翼般的灵动身材进入了房间,一楼也就散了。有别的想法的男人们,就去雨露均沾别的姑娘,而再有点小钱的,便上了我这二楼。而我边上这个,又是一脸落寞。
“清姬公子,今日的虫食虫酒,有何特色呀?”粉面绿袍,外带斜眼,刚上楼来的太守独子李青一脸谄媚。
“李公子,令尊正在一楼享艳福,您来这二楼享口福啦?”我执扇轻摇,一副笑面无邪。
“这个穷鬼怎么在这里,也不怕坏了清姬公子的兴致,来人,给我赶了下去!”李青见到安子世,不知为何陡然动怒,竟不由分说的上来就揍人。安子世正盯着烤蛾子细细研究,这一喊,倒是也把他吓了一怔。
李青的家丁刚要冲出来,我轻拍桌台,安子世眼前的烤蛾子腾空飞起,我左手扶着桌边,侧身飞起,双腿交错伸开,一脚一个,迅速收腿,放开桌台,轻轻重回椅子,此时烤蛾子刚好落在安子世张开的手中,而那俩家丁,已四脚仰天,嗷嗷直叫。
“李公子,这杏花村二楼,向来是我清姬的地盘,什么时候还需劳烦李公子来替我动手了?”我依旧笑靥如花,拿了杯“虫酒”,转向安子世,“白痴,喝口酒,压压惊。”安子世傻乎乎的点点头,接了过去。
李公子脸上白一片红一片,忍了好一会才挤出一丝笑容,“既是清姬公子的客人,那李某不好怠慢,这就下楼去,不过还请清姬公子赏一壶虫酒,家中母亲惦念的很。”
我放下翘起的二郎腿,爽朗一笑:“好说好说,令堂大人有令,在下哪敢不从。来人,取一壶上好的蛇蝎酒,给太守大人家送去。”然后冲李青拱了拱手,说:“那,李公子慢走,恕不远送。”
4
“哎,我说安公子,我刚刚是不是潇洒倜傥?”我斜着眼冲安子世努努嘴。这安公子先是捣蒜似的点头,然后故作高深的摇头,慢悠悠的开口道:“你若是个女子,那怎么能嫁的出去呀!”我十分不屑的“哼”了一声。
安子世偷偷瞄了我一眼,说:“不过你这个虫子,看着恶心,却真好吃,你怎么能抓到它们的?”
我略有些得意,这小子总算看到了我的优势。“我的眼泪和血液,总能引来大批的蛇虫鼠蚁。也是奇怪,它们从未加害于我,只是静静的围着我。”
他听后若有所思:“难不成你是……虫精?可是妖精在戏文里都是幻化女子形态,用来勾引在下这样的穷书生,怎么会是你这样的呢?”
我实在是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对这样的白痴动了心思。“你才虫精,你全家都是虫精!”
“不过做的真是好吃,味道好极了,有什么秘方?”
“加一些人畜的粪便进去即可……”我不怀好意的看着正在吃虫食的安子世,果不其然,他捂着嘴跑去了茅房,我哈哈一笑,今日真是畅快的很啊!
半晌,虫食和虫酒已经被抢购一空,我便溜溜达达的回了自己的厨房,却发现安子世红着脸倒在我的门口。我轻轻踹了他一脚,他睁开眼见我来了,笑嘻嘻的起身,拽着我说,还想喝酒。我瞅了瞅,原来刚刚那一杯,他竟然就醉了。
你大爷的!还能有比你更没用的男人么?
我扶他进了房间,刚准备给他从头到尾再浇上一桶冷水,让他清醒清醒,却发现,红了脸蛋的安子世娇俏万分,一时心软,又给他拿了一瓶私藏的虫酒。顺便摸了摸他的脸,嗯,不错,顺滑的紧。不过这一壶酒,要是被老太婆知道了,非得扒了我的皮不可,果然,色字头上一把刀啊!
月色正浓,我轻轻解开他的衣襟,觉得那里头的细皮嫩肉,手感可能更好。刚要下手,这厮却仿佛突然生了一股气力,拉了我的手,抱着我就往床上滚去,嘴里念念叨叨着“蝶舞姑娘”。
这我可不乐意了,你喝我的酒,睡我的床,叫着人家姑娘的名字。我上来给了他两个耳刮子,他才算是酒醒了。这次他仿佛习惯在我床上醒来,没有惊慌失措,优雅的整理好衣服,坐在桌子边,招呼着我跟他一起喝酒。
“自在下第一次在杏花村看见蝶舞姑娘,就觉得她简直是天仙下凡。温婉多情,又聪明可爱,仿佛每一次见到她,都是不一样的她。每每听了她唱歌,余音三日,绕梁不绝。听说她还擅长琴棋书画诗酒茶,真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奇女子。”安子世开始给我吐露这酸溜溜的单相思。
我咽下一口老酒,对他语重心长的说:“那你见过那丫头早上起来不刷牙,翘着二郎腿开始吃炸串,三天不洗头的样子吗?再说,什么琴棋书画诗酒茶,都是杏花老太太给她编出来的。你切莫当真。”
“兄台这个口吻,仿佛跟蝶舞姑娘很熟啊!”安子世根本没有抓住我的重点,双眼仿佛放着光的看着我,那模样似乎他明天就能,哦不,现在就已经把蝶舞搂在怀里一般。
我吐出了蜗牛壳,“废话,本公子与她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兄台竟没有对她动情?”安子世很紧张。
“她爱慕我多年,可惜我并不太中意她。我更中意……”我边说边靠近安子世,眉眼弯弯,双眉上挑,他也慢慢往后退。他刚准备躲闪,我便伸出左手挡住了他的去路,“安公子这样的。”
看他那害怕又害羞的模样,我没绷住登徒子的脸,噗嗤笑出声,逗他真是有趣极了。他没好气的瞪着我,埋怨道:“清姬兄台,莫再开在下的玩笑了。”
我饶有兴致的望着他,问道:“你口口声声说喜欢我们蝶舞,那你到底有多了解她呢?”安子世抓耳挠腮,半天憋不出句话来。
我缓缓喝了一口酒,“可是我却很了解她。蝶舞这丫头,是个很有主张的人,她一直都知道自己要什么,为了自己心中想要,不会顾及他人的冷嘲热讽。当年我俩都很小时,杏花老太婆是不想让我俩沾惹这风尘的,可是蝶舞却笃定,她的真命天子,就是从这风尘中寻得,不依不挠后,老太婆才作罢,随她去了。”
安子世握紧了自己的拳头说:“在下,在下愿意当蝶舞姑娘的真命天子!”我把嘴里的酒喷到他的脸上,说:“那也得人家要你啊,白痴!”
“那,清姬公子呢?你一个男子,为何要混在这杏花楼?”安子世越发大胆,居然敢过问起我的事。
我也不作回答,只是神秘一笑,刮了刮他的鼻子:“明年三月你便知道了。”他的脸又刷的一下红了,真真可爱的紧啊。
5
那日酒后,安子世往我这里跑的勤快了不少,总是缠着我问着问那,有时候还帮我干点活。有时把我惹烦了,我便狠狠踢他一脚说:“别的读书人都在准备三个月后的春闱,你天天烦着我是想怎样!本公子一不会吟诗,二不会作对,滚滚滚!”但他笑眯眯的又会凑过来。
怕是知道了我和蝶舞的关系,想让我给牵个线搭个桥;亦或者,只是为了不花钱来吃我偷偷藏起来的虫食?
又快到月底了,我又要去山里多采集些“食材”,今儿个俩帮厨,一个腿瘸了,一个腰扭了。没办法,只能我独自一人前行,6岁我便将自己的这个能力用到了正道上,也因此备受秦淮两岸百姓的爱戴。
晨风徐来,白云高卧,鸟儿掠过长空,留下声声清啸,一夜秋雨浸润后的秦淮,空气中都满是清新的湿意。如果后面没有人跟踪那边更好了,这人跟踪了大半天,却没有一点动静,也罢,无妨。突然,一阵凌厉的杀意袭来,我笑了笑,终于有所行动了吗?
刚准备飞身而起,却发现一个软绵绵的身子从背后靠在我身上。我转身一看,竟然是安子世惨白的脸。这次倒不是被吓着,而是因为他背上插着一把刀。殷红的鲜血汩汩流出,仿佛要把雪白衣裳的安子世吞没。
我眯起红了的双眼,在安子世背后的那把刀子上,割开了自己的手腕。安子世一声低呼,挣扎着就要起身帮我止血。我微笑着看着他,用血在他身边周围画了个包围圈,然后狠狠瞪着安子世背后的那个男人——我认得他,李青的护卫长。
刹那间,乌云蔽日,从远方传来嗡嗡的声音,这声音越来越大,慢慢竟震耳欲聋起来。地面开始震动,李青的护卫长满脸恐惧地看着我。我扎好的长发,猛地随风散开,表情十分狰狞。不一会儿,满地的蛇虫鼠蚁组成浩浩荡荡的大军而来,直奔李青的护卫长而去,瞬间将他吞没。散开时,刚刚还站立着的人,此时已经成了一堆齑粉。
我闭上了眼,撕破长袍,为自己简单包扎之后,转过身来看着安子世。他却缓缓挪动着往后退,这表情竟然和刚刚的护卫长一样。我有些后悔,其实平日里我从来不动怒,刚刚也不知怎的,看见安子世为我挡的那一剑,所有的情绪都控制不了,瞬间炸开。
“你……你杀了人……”安子世边说边吐血,脸一寸寸的白了下去。
我心疼的打紧,轻轻抱住他,却发现他浑身僵硬,一直在发抖。“你太傻了,这一剑我完全能自己躲开的,他们伤不了我。”他最后绝望的看了我一眼,晕死过去。
之后很久,我再也没有见过安子世。老杏花派了人去照顾他,但是他拒绝见我,我夜里做梦时,总是梦见那把刀偏了两寸,直插安子世的胸口。每每惊醒时,总觉得胸口隐隐作痛。直到有一天,我在自己的左胸口,发现突然多出了一朵紫色小花的印记。
李青找不到尸体,所以也无法对我做什么,只是外界开始谣传,说杏花楼的清姬公子,其实是个妖怪。一开始只是几个童子在编歌谣,“杏花楼,清姬妖,日日夜夜把虫咬,咬后再与他人瞧,夺人魂魄好逍遥。”
我听了觉得倒还挺押韵,把自己描述的挺帅气嘛。但是没过多久,街头巷尾谣传的都是这种说辞,杏花楼的生意也受到了影响,老杏花很伤心,我一直觉得主要是为了口袋里的银子。那日我收拾了些行李,敲开老杏花的门,盈盈一拜:“老太婆,养育之恩不敢忘,但是此番我是要走了,你多保重。”
老杏花却拉着我的手,恶狠狠的说:“为什么要走!不许走!不要听那帮混账东西在嚼舌根!你是我养大的,你是什么样的人,我最清楚,我不许你走。”说完一张老脸两行泪下,早上辛苦抹上去的胭脂和粉,刷刷结了块往下掉。
蝶舞听声也出来了,她光着脚,散着头发,抱着我笑嘻嘻的说:“这样正好,反正我每天给他们跳舞,也累死了,你也不用总是流血去引来那些虫子。我们出去逛街吧。”
我点点头,说的也有理,只是自己男子的打扮已经是没有办法出门。这帮人,平日里吃个虫子都嫌贵,但是拿鸡蛋砸我却一点也不心疼钱。
蝶舞眨眨眼,取下我的包裹,从里面翻出了那件粉色襦裙,把我拉进了屋。
一个时辰后,两个曼妙女子走出了杏花楼。一个自然是蝶舞,一个就是重回女身的我。在看到铜镜中的自己时,我略略有些惊讶。不似蝶舞那般柔美,只是脸上自带一股英气,两道剑眉入云鬓,眉间一点朱砂印,简单的垂鬟分肖髻上,插着根白玉簪子。
不知为何,总想让安子世看看我的这个样子。话说,这么久没来,他不想念蝶舞吗?
果然我这个样子骗过了所有的秦淮百姓,甚至有人过来问蝶舞,这位姑娘是否是杏花楼的新人。蝶舞抿嘴而笑,默而不语。这时,却有位道士拦下了我们二人的去路。他衣衫褴褛,连拂尘也已脱落大半,一张口一嘴黄牙,熏得我和蝶舞赶紧跑。但是道士却一直在我们后面不紧不慢的跟着,面带诡异笑容。
我受不了,大不了暴露自己,也要把这个臭道士揍一顿。哪知道士一开口,竟是一句话:“二位姑娘莫慌,贫道只是有个故事想要讲给二位听。”
“我们为什么要听你的故事?”蝶舞嘟起嘴,她平日里生气就是这个样子。
“那就要问问清姬姑娘,是否知道自己胸前那朵清姬花的来历了。”道士摸了摸自己的胡子,一脸得意。我心下一慌,莫名羞愤,大怒道:“你这道士,好不害臊,居然在大街上这么说一个姑娘家,我撕烂你的嘴!”说完我就奔过去,可这道士依旧微微一笑,说:“其实你的名字并不是杏花楼的当家给你取的,而是自出生便带着,不信你可以去问她。”
我刚伸出去的腿收了回来,心下暗自计较,最后蝶舞拉了拉我的袖子说:“也罢,听听亦无妨。”
6
“四海八荒内,有一种刑罚最为严酷,那就是上仙清姬所受的情劫。清姬仙子为清姬花所化,掌管所有爱慕花粉的动物昆虫,而文曲星掌管天权宫,为世间文运之首。”
“清姬仙子与文曲星二人日久生情,互相爱慕。可这二人意乱情迷之际,竟导致天下文脉动乱、蛇虫四散。天帝一怒之下,将二人贬下凡间,要求司命为这二人写好十世的虐恋。每一世,清姬都要为文曲星剜心白发,然后重生、忘记,到这一世,已经是最后一世了。”
“臭道士,你说我胸口的花,就是清姬花?”我笑盈盈的问道。
“正是。”
“哈哈哈哈,笑死了,世人说我是妖,你说我是仙,都是一派胡言之人。”我拂袖拉了蝶舞就走,道士的话却轻悠悠的飘向了我的耳朵:“这十世,文曲星都无法成为人间状元,除非得到清姬仙子的那颗心,这也就是为何清姬仙子一定要为文曲星剜心白发。”
“文曲星不要考状元不就完了嘛,神经病!”我大喊一声,把蝶舞吓了大跳,原来她并未听到道士的最后一句话。我捂着嘴笑了笑,说:“没事,被道士气傻了罢了。”
“不过,你胸口真的有朵花么?”蝶舞小心的问道。
“怎么,你也觉得我不是人?”
“当然不是,我……我就是有点担心,道士说,清姬仙子都要剜心的……”
我拍拍她的脑袋,不以为然的笑着说:“听他胡说,哪来那么多神仙下凡。不过,这件事不要告诉老太婆,我怕她胡思乱想。”蝶舞点点头,我便拉着她的手回了杏花楼。
刚一进去,就发现十个大红箱子摆在一楼大厅,码了整整一排。箱子前面站着个弯腰老头,此人是太守大人的管家,名为李林。
“恭喜蝶舞姑娘,贺喜蝶舞姑娘。我们家大人,特命小的前来,为蝶舞姑娘赎身,好成为李府的十四姨太。”我胸口一阵血涌翻腾,抓着蝶舞的手也用力了五分,疼得她小脸惨白。我一脚踢翻眼前的箱子,金银物什哗啦啦洒落一地。
可是老太婆立刻挡住了我,往李林手里塞了一个银元宝,然后不住的赔礼道歉说,“这个丫头是我们这里新来的,不懂规矩,李管家不要生气,蝶舞也是我从小抚养长大,自是十分不舍。不过这样的好事,是蝶舞的造化,也是我们杏花楼的荣耀。李管家请回去复命,说年后蝶舞就会嫁往太守府,我们再一起过个年。”
李林啐了一口,“贱人,不识抬举。”随后甩袖而去,留下蝶舞在我身后默默流泪。
老杏花拿起烟筒,点上一支,烟雾缭绕中,我嫌弃说她的烟丝熏出了我的眼泪。老杏花垂眼看了看蝶舞,再看看我,长叹一声,一句话未说,便独自上楼进了屋子。
蝶舞一脸凄惨,说:“我等了十六年,没有等来我的英雄,却等来一个糟老头。清姬,你说,我是不是自作自受?”我温柔替她擦去眼泪,抱着她说:“自然不是,现在就需要你的英雄来救你了。”
那夜,我坐在秦淮河边,寒风戚戚,忽而一只寒鸦飞过,叫了两声后,复归不见。
两岸灯笼红、彩旗扬,家家户户张灯结彩。自从传闻说,清姬公子已经被道士收走,杏花楼这段时间又逐渐恢复了往日的热闹,最重要的是,蝶舞姑娘要出嫁了,多少对她日思夜想的人,都巴巴的来最后看她几眼。
忽的有人在我后背盖上一件袍子,我吸了吸鼻涕,略有动容,话音却有些发涩:“你终于肯见我了?果然,蝶舞要被人拉去当小妾,你受不住了吧?”
安子世只是静静坐在了我的身旁,同我一道看着结冰的秦淮河,上面来来往往都是滑冰溜圈的人。它就像身后的杏花楼一般,从未安静过。
“我早该看出来,你是女儿身,这样就不用揪心那么多时日。”这是安子世一个多月以来,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没听懂后面一句话,怕是担心我的安全吧。心下有些感动,静静的看着他,用目光描画他的模样。这些日子未见,他竟瘦的不像人样。脸色蜡黄,胡子拉碴,一张小脸,居然此刻能看出点棱角。我有些心疼,还未想好如何回复他,自己已经被带入一个纤弱又温暖的怀抱。
我震惊之后,略略定了定,用手环住他的腰,拍了拍他的背,安慰道:“我知道你当日也是吓坏了,不用怕,清姬公子已经走了。当然,我还是会帮你追蝶舞的,我俩还是好兄弟。”
说完只感觉这怀抱收的越发紧了,我担心绷着他的伤口,又感慨这人听了我说要继续帮他追蝶舞,竟然这么激动,心下也有一点点失落。
我推开他,用手又一次掰正他的脸,严肃地说:“春闱还有半个月,现在唯一能救蝶舞的就是你了。”他双目一凛,眉头皱在一起,我知道他明白了我的意思。
卫国有一个传统,只要是当年殿试的状元郎,便能在金榜题名时,给天子提一个要求。一般的人为了避嫌,更为了拍马屁,总是会要求能喝上天子赐予的一盏茶,这也就是状元茶的来历。可是,并没有人说过,不可以赐婚。
太守李大人,已经纳了十二房姨太太,据说前几个已经好几年没有人见过她们了,若是蝶舞那样的性子过去,可能三个月都熬不了。
安子世落寞的摇摇头,深吸一口气说:“在下不过一个酸秀才,如何能拔得头筹呢?再说,在下就算得了这状元郎,也不敢……不敢耽误蝶舞姑娘的幸福。”
若不是看他有伤在身,我真要给他一记回旋踢。臭小子,现在是自卑的时候吗?我拍着他的肩膀,狡黠一笑:“我说你能考上,你就能考上,你不是说我是虫精吗?回家好好准备去,到时候,我会让蝶舞去找你。”
说完我起身准备走,却被他一把拉住。怕是常年握着笔杆子,他的中指有些粗糙,但是从指间传来的温度,突然让我有些想哭,此刻胸口也隐隐作痛。我一根根掰开他的手指,再看了一眼他的模样,扭头便走。装作没听到身后那句嘶哑的声音:“你,当真要我娶蝶舞吗?”
7
“清姬!你疯了吗!”蝶舞捂着嘴,泪水从她那双大眼睛中漏出,显得更好看了。
我笑着将盒子关上,有气无力的说:“快,给他送去,我还能撑上一个月,希望我能赶上你们的成亲典礼。我知道你不爱他,可是安子世,他那么爱你,又是个好人,会让你幸福的。”
“可是你怎么确认他就是文曲星?你又怎么确定自己是那道士口中的清姬仙子!”
我满头白发,微微一笑:“傻瓜,在胸口生出这清姬花时,我往世的记忆多少便回来了。我与他纠葛了人间十世,最后这一世,总要为斩断这情缘做点什么。”
“可是,可是你要死了啊,我不要你死!”
“我哪里是要死,我要成仙了呀,你说对不对?”
后来的事情我记得不是十分明确,只知道那日蝶舞一脸死灰的来到我房中,她说安子世看了盒子里的那只黄色花蕊,大笑了三声,然后便含在嘴里吞咽了。她还说,安子世让她带一句话给我:“莫恨别离,来日方长。”
我有些摸不着头脑,毕竟没有什么文化,就问蝶舞这是什么意思。她摇摇头说,她也不太懂。我又问她,安子世这么久没有看到她,有没有很紧张很开心的抱住她?蝶舞还是摇摇头。“那个傻小子只是对着窗台上的蛾子傻笑。”
我觉得,他可能是想吃我的虫食了吧。
七日后,春闱开考;半月后,揭榜之日,秦淮河又是一片热闹。城东孤儿安子世一举夺得榜首,几篇锦绣文章呈上时,龙颜大悦,钦点为新科状元。更值得坊间流传的是,这位才子竟在金殿上,向天子请命,要娶那杏花楼的头牌——蝶舞姑娘。
天子觉得甚为惊讶,开朝以来,第一次有人向自己提出了实质性的要求,而且这风月之事,本就为卫国士子所喜。天子不但没有生气,反而赐礼无数,敕封蝶舞为蝶舞夫人,命安子世与蝶舞即日成婚,仪式在皇上赐下的“清风院”中举行。
那日,我躲在阁楼上,开了个小窗,看安子世骑着高头大马,一身红装,光彩照人,那一瞬竟有些痴了,半点不像当日在我门前哭哭啼啼的小公子。
蓦地,感受到他投射来的那道目光,我觉得烫的紧,赶紧关了窗户,听着窗外的吹吹打打,老杏花的放声哭啼。我知道,蝶舞和安子世,终于找到了各自的幸福,他们今夜,就能看到我送去的新婚礼物,也是我最后能为他们做的了。
欢场十六载,未习得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却学得个十足的忠贞痴情,这是为哪般?我自嘲的最后看了一眼这繁花如锦的秦淮河,上面灯影瞳瞳,过客匆匆,一只伶仃寒鸦贴着水面飞过。远处夕阳逐渐隐没,这一世束之高阁的韶光流年,就这样落幕罢。
时日已到,我自楼台坠落之时,听闻过往行人突然抬头登望,啧啧惊呼:“今日这黄昏,怎的泛出了桃红之色?”我凄然一笑,突然耳边响起雷声轰鸣。“清姬花本是为爱而生,你却在上一世凋零时许愿,只求来生未相见,但愿相见已擦肩。如你所愿,最后这一世,他从未爱过你。”
桃红柳绿,满眼春色。若水城内的高楼低巷中,有一家,浅浅白墙,郎朗疏窗,男主人在窗台抓了几只蛾子,对着它们,眼内一片浅雾。他哑然失笑,轻声低喃:“那么好吃,真的是因为你说的那个调料吗?怕又是在哄我吧。清姬,怎么哪一世的你,都这么调皮呢?”
浩浩愁,茫茫劫,短歌终,明月缺。当为情死,不当为情怨。关乎情者,原可死而不可怨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