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全天写文案的日子。昨天花半天写完了三分之一,今天应该可以把世界读书日这个专题的文案全部搞定。自从进了这个做移动阅读的公司,专题和文案就是我的全部。一直在思考写文案算不算写作,就拿世界读书日这个专题来说吧,我要一次性介绍十几本重点书,因为一次性写太多,我的脑部押韵发电机干脆停止运转——写的全都是一口白话。
说实在的,写小文案的时候我多数都在力求押韵。白话也少不了复制粘贴。我当然不会去粘各大阅读平台千篇一律的书籍简介。别人写的书籍短评才是我的文案之源。对我来说,写一段能得到很多人共鸣的读后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每次我读完一本书,所有想法皆只能放在心里慢慢感受,因为写不出来。所以看到写得很带感的读书短评,总能让我为之一振,自己做不到的,别人做到了,我能做的就只剩佩服了。
中午我们部门和产品部还有技术部有一场项目庆祝餐。我这个运营部新到实习生,正好赶上这个项目的尾巴,看来也算是参与了。去了才发现于同学也在是项目成员之一,他是技术部的。于同学作为一个运动型男生,却特别白,所以不管什么时候见到这个人都会觉得他干干净净的。他说不上帅,圆圆的脑袋,黑黑的眼睛,短短的小平发,也没有说特别高。作为一个典型闷骚女,我总能一下子看出别人是否闷骚,这个于同学就是,在我眼里,他的闷骚感特别明显,每次看到他他都很安静,就像怯于开口似的,但是他的一双眼睛却总是在说话。难道是因为我每次不经意看到他时他都正好碰上我的目光?
因为我是新人,所以在庆祝餐上小小的自我介绍了一下,刚说完我是实习生,产品部的头就说小于也是实习生。这着实让我吃了一惊,看到他那么多次,我一直以为他是这个公司的正式码农。产品部的小潇姐姐叫她们部门的头头不要那么爱充当红娘的角色。
我:啊?
后来又在笑闹中听到大家说于同学是94年的小鲜肉。
我:怪不得。
看来之前是先入为主的观念影响了我的判断,要是94实习生的话,那他表现出来的气质就完全说得通了。
人家也许就是很嫩很鲜很羞怯。
我们部门的老前辈都知道我有男朋友,怎么就没人帮我圆场呢?
这几天S先生也不知道在忙啥,越来越不主动搭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