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的阳光仿佛特别的温暖,天空也似乎格外的明朗。或许是因为知道这座城市的某一个角落将要有一场美好的遇见要发生,所以天公也愿意真心的作美。
那年男孩二十有三,小女孩刚好二九年华,正是两个人最美好的豆蔻青春。男孩是高大魁梧,一表人才的某部队班长,而她却是刚刚离开父母,初次从农村到大城市投靠亲友的懵懂小女孩。他的部队拉到了女孩工作的城市,而女孩工作的地方正是他所在的军区训练地的隔壁。初次遇见却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也忘了因为什么原因两个人就认识了。印象中她记得男孩经常从部队的厨房里拿出热腾腾红烧肉或香喷喷的烤鸡腿,捧着碗和筷子塞给每一次刚好路过的女孩吃。他说女孩骨瘦如柴需要多吃点有营养的食物,也不知道是不是男孩每一次都把自己的那一份营养,拿好了在门口等着快要下班的女孩经过时送给她吃,他就像家里的大哥一样的照顾着她。依稀还记得那个大男孩用了在靶场训练过后被废弃的子弹头,打磨粘制了一颗心形送给女孩。时光兜兜转转那颗大男孩在辛苦训练之余用心打磨的心形礼物,却早已被小女孩阴差阳错的遗失,不知去了何处。时过境迁后那颗心形的模样却越发变的更加清楚了。
按正常初次相遇应该是要印象最深刻的,奇怪的是关于初次是如何遇见,又是因何相识的过程,女孩却一星半点的回忆都没有留下。而让女孩记忆犹新的印象,却是那一场短暂匆忙的离别。那天下午男孩与女孩说:明天部队要开拔离开本地回厦门的总部去了,说能不能出去走走说说话。女孩似懂非懂的跟着他漫步来到了一条大马路的分岔路上。在那一片仿佛被人清洗过一样,十分干净晴朗的天空下的马路边,有一棵不知道在这座省会大城市的这个不为人知的大马路边,见证经历过多少沧桑变化的大榕树。男孩与女孩就这样在树底下的路沿石上并排着坐下来,聊过一些后男孩想拉起女孩的手告诉她明天要走的不舍,但女孩因为从来没有被人牵过手,很不好意思的把手缩了回去。不记得具体聊了些什么,没多久两个人就回到了各自住宿的地方。第二天男孩真的跟着部队就走了,此后还经常给女孩写信,也不时的寄些钱给她。但单纯如她直接把钱如数退了回去。虽然两个人什么都没说开,但女孩心里还是深深地把他当成了远方敬爱的大哥。后来每次路过那个分叉路口,她仿佛都能隐约地看见那个大个子的男孩在枝繁叶茂的榕树底下,面对懵懂无知的女孩时的那份手足无措。
就这样时间不知不觉的流逝而去,男孩退伍后复员回到了北方的老家,女孩因为家庭的需要也回到了自己的家乡。那个时候的通讯手段还很贫乏,中间虽然有一些书信来往,但随着斗转星移的时光飞逝,女孩也就慢慢的淡忘了这个大男孩。直到在一个与往常一样的傍晚里,那个男孩突然提着很多家乡的特产,出现在这个女孩居住工作的镇上。两个人在街上遇见的时候女孩的心里是欣喜的,想着男孩居然能大老远的跑来看望她,说明这真的是个对自己很好的老大哥。多年后有机会远走他乡的女孩才知道,那个年代男孩要想从他的家乡到遥远的女孩的老家去看她的话,就要坐着慢吞吞的绿皮火车几天几夜马不停蹄的翻山越岭、跋山涉水,辗转几次大巴、公交车才能够到达女孩的所在地。而等到明白是自己当年的懵懂无知辜负了这份相隔几千里的旧情谊时,她却已经成了一个中年的村姑。
年少不知其中事,懂时已是中年人……
经典老歌《十年》里陈奕迅一开口就是让人心疼的两句歌词: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我不会发现我难过。两个十年过去的今天,彼此已经杳无音讯、各自天涯二十年。当时不经意的一个挥手,一次转身,一句再见,却成了永恒的再也不能见。如今已是:茫茫人海不知君在何处,世事无常亦不知何夕还能再相遇?
小时候不理解老人晒太阳,
一坐就是半天。
长大了才明白,
目之所及皆是回忆,
心之所想皆是过往,
眼之所看皆是遗憾。
—— 摘自微博巧遇的一段文字
你从她的世界里路过,你把她一生的爱都活过。但愿往后彼此都能安好,也不枉男孩生命里的那一次用心回眸,亦不负女孩余生的牵绊与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