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长我从来没有花这么长的时间,仅仅读了一本四百多页的长篇小说。大多数时候,如果一本书味同鸡肋,我会毫不犹豫地将之束之高阁,可是这本书有一种奇怪的魅力,逼迫着我坚持了一天又一天。
阅读的过程中,我一直愤愤地想,等哪天有空了,我一定要列一份自己最不喜欢的书单,《漫长的告别》必须入围10强。可是我又想,如果有一天,我又心血来潮,要列一份我最喜欢的书单……天啊,我还得给《漫长的告别》留个位置。
在评价这本书上,学长我比天秤座还要纠结。
钱德勒是美国历史上唯一一位以侦探小说步入经典文学殿堂的经典作家。《漫长的告别》是他以私家侦探马洛为主角的系列作品之一,写的是一个优雅有礼的酒鬼伦诺克斯和硬汉马洛相遇,两人之间发展了一段诚挚而悲伤的友谊。伦诺克斯酒醉后被马洛送回,他稍后寄来一张五千美元的巨钞做为感谢和告别,然而,一连串谋杀,却使这个告别绵绵不绝。这个系列总共7部作品,分别是《长眠不醒》、《再见,吾爱》、《高窗》、《湖底女人》、《小妹妹》、《漫长的告别》以及《重播》。《漫长的告别》被公认为其中最优秀的一部,对此我没有任何意见,因为其它6部我都没有看过。
除此之外,钱德勒还是美国好莱坞最伟大的编剧之一。学长喜欢看美剧,这大概是我对这本书这么执着的重要原因。
在学长眼里,美剧有两大特点(主要指编剧),一是脑洞大,譬如《穹顶之下》、《行尸走肉》,最著名的莫过于《权力的游戏》,永远不知道下一秒谁会领便当;二是大嘴巴,无时不刻不在打嘴炮,譬如《生活大爆炸》、《绝望主妇》。钱德勒绝对属于后者。
作为侦探小说,《漫长的告别》如果一点脑洞都没有,显然有点不靠谱。最起码的反转还是有的,学长就是在全书80%的地方猜中案件的所有细节。但是它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全程毒舌打嘴炮。如果读书的过程中可以开弹屏,马洛一个人就可以连续刷屏48小时,而且不需要喝一口水。
能说会道,语言尖刻,聊起天来毒液满天飞,就连情侣之间的悄悄话听上去都跟吵架一样,而且你永远吵不过他。这就是马洛,生活中像他这样有口才的人,没有人会喜欢,书中也是一样。
说起来马洛的口才,其实就是钱德勒的口才。毛姆曾经说,钱德勒如果不是立志当作家,当个相声演员一定也能成名。不知道美国是否也有相声这门艺术,要是没有的话,估计他还得先学一下中文。
钱德勒的幽默和才情完全体现在了小说的对话当中,这也是我读过的为数不多几乎完全通过对话来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小说。但是文字嘴炮跟美剧里的又有区别,内容衔接太快,常常感到智商不够用,所以不得不在阅读的过程中反复重读。也正因为如此,学长我才会花费这么多时间在这本书上。
除了精彩的对话之外,钱德勒最擅长的就是对人物和场景无处不在的细致刻画和描述,即便是那些一闪而过的配角穿什么样的皮鞋都不放过。这些精确到细节的刻画,让你觉得作者好像早就知道他的书会改编成电影一样,所以在创作的时候,连出租车司机穿什么衣服都进行了明确,实在是好莱坞编剧们的贴心人。
当然,你也可以认为这些真实到变态的场景描写,其实都是马洛的职业病。他是个私家侦探,要想破案,就不得不具备超乎常人的观察能力,所以他能记住他去到任何地方遇到任何人的任何细节,也就不足为奇了。
但是以上的这些原因,都不足以说明我为什么要把这本书列入自己最喜欢的书单。说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发现了自己曾经想要的那个分身。
小说中有这样一段:
作家韦德向救了他的马洛说:“我开始有点喜欢你了。——你有点混账——跟我一样。”
这是马洛莫名其妙喜欢沦落克斯的原因,也是我莫名其妙喜欢马洛的原因。
在学长成长的过程中,我一直幻想自己能成为一个人。但是大多数时候,这个幻想一直是抽象而又模糊的。直到遇到《漫长的告别》,我才发现这个人就是马洛,一个机智、健壮、顽固、孤独、游手好闲,却又有点浪漫的情怀的混蛋。他喝酒,抽烟,满嘴毒舌,吊儿郎当,却能在情到深处说出这样的话:
法国人有一种说法可以形容这种感觉。那帮杂种对什么都有个说法,而且说得总是那么贴切——To say goodbye is to die a bit.
这句话我用了英文原文,因为觉得没有哪个版本的翻译可以完美诠释其中的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