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我改变的事物》的第一段文字就想笑,刘亮程这家伙,成天扛一把铁锨东游西逛,吊儿郎当,散兵游勇一般,根本就不像个农民。
我年轻力盛的那些年,常常扛一把铁锨,像个无事的人,在村外的野地上闲转。我不喜欢在路上溜达,那个时候每条路都有一个明确去处,而我是个毫无目的的人,不希望路把我带到我不情愿的地方。我喜欢一个人在荒野上转悠,看哪儿不顺眼了,就挖两锨。那片荒野不是谁的,许多草还没有名字,胡乱地长着,我也胡乱地生活着,找不到值得一干的大事。
看见了没?这家伙年纪轻轻,不好好在自己的地里干活,扛一把铁锨在荒野上转悠,看哪儿不顺眼了,就挖两锨,还好意思拿来说。笔者当过知青,就没见过这样的农民,没见过这种不会过日子的人。说得难听点,这就是个妥妥的不着调的二货。这种人如果一直待在黄沙梁,没准就娶不上媳妇,至今还打着光棍。
接着读下去,不一样的味道出来了:
有时,我会花晌午工夫,把一个跟我毫无关系的土包铲平,或在一片平地上无辜地挖一个大坑。我只是不想让一把好锨在我肩上白白生锈。一个在岁月中虚度的人,再搭上一把锨、一幢好房子,甚至几头壮牲口,让它们陪你虚晃荡一世,那才叫不道德呢。当然,在我使唤坏好几把铁锨后,也会想到村里老掉的一些人,没见他们干出啥大事便把自己使唤成这副样子,腰也弯了,骨头也散架了。
原来,这个闲逛的人是在找事做,他不愿意让一把好锨在肩上白白生锈。在刘亮程看来,传统农民最标准的活法,一辈子勤勤恳恳,吃苦耐劳,目标明确,终于盖上了好房子,养上了壮牲口,生下了一堆娃,但那些来之不易的东西无非是陪着人虚度了一世岁月。辛苦一辈子,腰弯了,骨头散架了,那种活法,不值得。他看上去显得无所事事,成天四处闲逛,实际却是在寻找属于自己的活法。他宁愿没有明确的去处,宁愿活得没有“意义”,宁愿在一片平地上无辜地挖一个大坑,也要活成独一无二的自己。
闲人不闲。刘亮程很忙,忙得不可开交。
你看他,用草绳把一棵长歪的胡杨树绑在另一棵树上拉直,导致了另一棵树长歪;你看他,把一棵树上的麻雀赶到另一棵树上,把一条渠里的水引进另一条渠;你看他,顺手在一头牛的屁股上拍了一锨,使得那头牛被买家看中;你看他,赶开一头正在交配的黑公羊,让一头急得乱跳的白公羊爬上去......
用世俗的眼光看,刘亮程是在“闲”忙。然而,用儿童的眼光呢?用上帝的眼光呢?
就因为那么几锨,这片荒野的一个部位发生变化了,每个夏天都落到土包上的雨,从此再找不到这个土包;每个冬天也会有一些雪花迟落地一会儿——我挖的这个坑增大了天空和大地间的距离。对于跑过这片荒野的一头驴来说,这点变化也许算不了什么,它在荒野上随便撒泡尿也会冲出一个不小的坑来。而对于世代生存在这里的一只小虫,这点变化可谓地覆天翻,有些小虫一辈子都走不了几米,在它的领地随便挖走一锨土,它都会永远迷失。
看见了吗,什么沧海桑田,什么翻天覆地,无非是刘亮程随随便便挖了几锨而已。
想起了黎巴嫩作家纪伯伦的一句话:如果一棵小树也写自传的话,它不会不像一个民族的历史。
刘亮程轻而易举地改变了某一小块土地的历史。
美在于发现,还在于想象。别说刘亮程挖的那个大坑,也别说一头驴撒泡尿冲出来的一个坑,对于一辈子走不了几米的小虫来说,在它的领地随便挖走一锨土,它都会永远迷失。同理,在上帝看来,他老人家轻轻打一个喷嚏,地球微微一动,人类的城市便是房倒屋倾,蝼蚁一样的人类便会化为齑粉。宇宙大而无外,小而无内,太多的未知需要我们去发现。我想,一个成熟的作家,一定非常善于调整视角,一定会多角度地观察和体悟生活。他可以是一条衰老的狗,可以是一头发情的驴,可以是一头正在交配的黑公羊,也可以是一只微不足道的虫子,可以是稚子,也可以是上帝。刘亮程这些无聊的举动所造成的结果,你细品,却是多角度的观察和体悟带来的深刻。
一味地深刻并不好。深刻的文章得有趣。
有时我也会钻进谁家的玉米地,蹲上半天再出来。到了秋天就会有一两株玉米,鹤立鸡群般耸在一片平庸的玉米地中。这是我的业绩,我为这户人家增收了几斤玉米。哪天我去这家借东西,碰巧赶上午饭,我会毫不客气地接过女主人端来的一碗粥和一块玉米饼子。
看到上述文字,你是不是又笑了?说得难听点,在人家的玉米地里顺便施过一回肥,就有资格厚着脸皮理直气壮地在别人家吃饭。无意中的方了一次便,居然很有成就感。这就是刘亮程。但是人家有道理呀,不管有意还是无意,人家的确提高了两株玉米的单位面积产量,有资格喝一碗粥、吃一块玉米饼子。
游手好闲的人,偏偏闲不住。闲不住的人,却永远不会有某种“明确”的目标,不会为某一件具体的事去忙碌,所有的结果都是无意插柳。这便是一种“无为”而为的忙,其境界老子的《道德经》有过论述,只是被后人忽略了。没有目标,不追求功利,顺其自然,做什么和不做什么完全服从内心。这,就是刘亮程。又正因为不断地找事,他的每一个无心之举又充满了意义,从而有了在黄沙梁这个蛮荒之地活下去的理由。
我相信我的每个行为都不同寻常地充满意义。我是这样一个平常的人,住在这样一个小村庄里,注定要这样闲逛一辈子。我得给自己找点闲事,找个理由活下去。
文学是人学。真正的文学应该关注人们心灵深处的真实需求,应该时时安抚人们因“得不到”而产生的焦虑和困惑。刘亮程的散文从不停留于生活表层的叙述,而是叩问心灵,直面心灵的呼唤。
面对漫漫黄沙,面对鸡零狗碎、日复一日的日子,他在为自己寻找心灵的栖息之地。
是时候停下匆忙的脚步,叩问一下自己了。
在这个凡事讲究快,讲究效率,讲究变现,讲究碎片化阅读、甚至连写作都要讲究速成的时代,你有没有停下来叩问自己的心灵: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向何处去?你有没有俯下身来,仔细地端详路边的一朵野花和一片凋零的落叶?你会不会满怀悲悯地任由一堆弱小的虫子在你身上栖息?你是不是认为只有远离城市的灯红酒绿,远离红尘中的金钱美女,才可能“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你是否想过那些祖祖辈辈生活在“世外桃源”的农民,他们终日面对“南山”,却少了一份悠然?......
多少年后当眼前的一切成为结局,时间改变了我,改变了村里的一切。整个老掉的一代人,坐在黄昏里感叹岁月流逝、沧桑巨变。没人知道有些东西是被我改变的。在时间经过这个小村庄的时候,我帮了时间的忙,让该变的一切都有了变迁。我老的时候,我会说:我是在时光中老的。
老掉的一代人之所以感叹岁月流逝,是因为他们太忙,忙得没功夫去感知时间。他们被时间骗了,不知道有时候光阴就是用来虚度的。而刘亮程知道这个秘密,他常常与时间同在,并与时光偕老。
在黄沙梁的荒野上,在浩瀚的苍穹下,那家伙独自一人,扛一把铁锨,按照心灵指引的方向东游西荡。他毫无目的地挖出一个坑或者填上另一个坑,有意无意地改变了一些事物的走向。他在享受时间流逝的过程。他把自己融入了时光。
他真的改变了什么吗?
这个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一直在改变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