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平生心事
接上篇《浪漫公子苏轼与发妻王弗11年的婚姻生活》
1065年,苏轼结发妻子王弗与他父亲苏洵相继过世。在这之前,苏轼的母亲更早一步离去了。
这两位相继过世的至亲,曾经事事担心苏轼,泾渭分明不懂周旋;遇人担心苏轼,直言不讳毫无防备。他们曾经紧跟着他身子提醒,唤他谨慎周全。他也乐得听,凡事觉得心安笃定。
一年之中,呼啦啦,都去了,身边再无这样知爱知情的人关照他。面对膝下只有6岁的幼儿苏迈,可想而知,当时三十岁的苏轼何等心境。
这时,王闰之走进了苏轼折翼的生活。
王闰之家在四川乡里,是前妻王弗的堂妹,比苏轼小十一岁。苏轼的才学和性情自然是吸引王闰之的地方;那时苏轼已名扬京城,是高官厚禄之人,也因此有人推论,王闰之能嫁到苏家续任正室,应该是王弗去世前亲自做的安排。虽无足考证,但再娶王家女子,苏轼在心里有一种本能的亲近信任感。
在家守孝三年后,苏轼迎娶王闰之,成为他的第二任妻子。
王闰之是个性格温顺的女子,对苏轼生活起居照顾有加,对王弗留下的幼子悉心照料,视如已出。后来,王闰之自己也生两子,但未见不同,“三子如一”。
王闰之年纪尚轻,再加上资质不同,所以她不能如堂姐一样在官场人际上帮助到苏轼。但因为她的到来,对接连失去亲人的苏轼来讲,王闰之给他带来莫大的温暖。
痛定思痛的苏轼,自然能体会到王闰之的可贵。王闰之的贤淑,帮他挺过了人生中第一次大困境。
《蝶恋花》——苏轼
泛泛东风初破五。
江柳微黄,万万千千缕。
佳气郁葱来绣户。
当年江上生奇女。
一盏寿觞谁与举。
三个明珠,膝上王文度。
放尽穷鳞看圉圉。
天公为下曼陀雨。
服丧期满后,苏轼带着家眷回朝。“王安石变法”开始了。开始之际,苏轼积极参与到改革之中去但不久发现“新法”里很多问题。他先提意见,但不被采纳;后上书,又惹起王安石的愤怒。于是,如他的恩师欧阳修等人一样,不得已,1071年,被迫提出离京。
从1071年至1079年,在这八年时间里,苏轼先后被派往杭州任通判、密州(山东诸城)任知州、徐州任知州、湖州任知州。
这行职外地的八年,苏轼独当一面,专注做了很多有益当地百姓的事。在杭州,修复钱塘六井;在密州,治蝗灾,度饥荒,敛弃婴;在徐州,站在抗洪第一线,全力组织抗灾.....这对求真求实的苏轼来讲,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
只是有时条件太艰苦,王闰之陪在苏轼身边没少吃苦。平日里,要对家里大小十几口人之事全能应付;遇到饥荒之年,王闰之和丈夫一起,采摘野菜度饥荒.....
对这些,王闰之没有丝毫抱怨。而且,在苏轼疲惫不堪,心烦意乱的时候,她还要细心开解,用心规劝,温柔以待。苏轼有一首《小儿》的诗,就是讲的在密州蝗灾时,王闰之善解人意的事:
小儿不识愁,起坐牵我衣。
我欲嗔小儿,老妻劝儿痴。
儿痴君更甚,不乐愁何为?
还坐愧此言,洗盏当我前。
大胜刘伶妇,区区为酒钱。
从诗里不难看出,王闰之是用心用意的妻子,苏轼也是知情达意的丈夫。
“乌台诗案”对苏家是一次重创,也是苏轼人生中的重要转折点。
那年,苏轼43岁,在湖州任知州。上任后,他给皇上上书一封《湖州谢表》。此文本来是例行公事,并不突兀。但从文中的措词里,朝廷看出妄自尊大,嘲讽,和对皇帝的不忠。文字狱开始了。朝廷内一片倒苏之声,苏轼犯了杀身之罪。这就是北宋著名的“乌台诗案”。
在生死关头,王闰之护夫心切,她怕小人还要在诗文中找苏轼的罪状,于是把诗稿烧毁处理。这举动后来成了“苏粉”心头的痛。只是对王闰之来讲,她与丈夫生死相依,万分的文学书画价值无法和丈夫的命比较。
待到苏轼化险为夷,出狱之后,也并没有责怪老妻。
在“乌台诗案”后,苏轼贬谪黄州,那时的日子更是艰苦,王闰之也更是勤劳肯干。全家老少齐动员,短衣赤膊,自己动手,开荒种地;居无定所,自己找地,自己搭建屋舍。(是在种地的东坡园里盖了五间泥瓦房作为住所,由此,苏轼自称为“东坡居士”)。
宦海沉浮,在25年的婚姻陪伴里,王闰之跟随苏轼,风光,坎坷,历经无数。
1093年,甘苦荣辱尝尽的王闰之去世了,享年46岁。
在她去世前,也正值后期苏轼被朝廷重用的一段时期,她在锦衣玉食中度过了最后的时光。虽然经历过动荡的人生,已经看淡荣华富贵,只是在这样平稳环境中,来告别了操劳的一生,也应该算一个可以宽慰人心的结果。
对于王闰之的离去,苏轼肝肠痛断。老妻伴苏轼25年,风雨与共,安稳了后方家业,危难不倒,困苦不移,任劳任怨,贤惠良淑。妻如此,苏轼自然懂得,最后痛哭出“惟有同穴,尚蹈此言”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