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忍与戏谑交集的旅程

(壹)

       我比现在年轻五岁的时候,冲着一股崇拜的热劲,崇拜我崇拜的老师她所崇拜的作家,一一涉足那些未知之境。我至今都觉得那时勇敢无比,豪气干云。

       靠近大妈的桌子,那张桌子靠近中间的垃圾桶,所以我靠近大妈靠近中间垃圾桶的桌子,向大妈说一本书里的内容。那本书是几个小说组成,所以我在跟大妈讲小说里的内容,大妈也在她靠近中间垃圾桶的桌子的对面,听我讲小说里的内容。我讲那个老太婆,她老是感觉身体里的骨头发出筷子折断一样的响声,她的肠子腐烂了,好像要烂成一滩臭水在她肚子里,还“咕咚,咕咚”作响呢。那时我仿佛是那个老太婆,骨头里发出筷子折断一样的响声,肠子里都腐烂成了一滩臭水;我讲山岗的儿子——皮皮,他四岁大,兴致盎然带着那个躺在摇篮里的小堂弟去看爆竹,他抱着他,手里感觉越来越沉重,他想卸了手里的这个负担,恍惚地松开了手,轻松地回去找水喝去了。那时我好像站在那里,抱着那个摇篮里的小堂弟看爆竹,手上越来越沉,忍不住想要轻松点,手自然地像放开一个重物一样放开了堂弟;我讲山峰,他确实疯了,手足之亲,骨肉相连,也要血债血还,那是他气疯了的狂想,血债血还,他要皮皮用舌头舔了地上的血,然后一个怒脚把皮皮踢飞起来,落到了水泥地上。那时我仿佛有那只怒脚,集中了身体的全力,像踢一个大毽子,踢飞了皮皮,他落到水泥地上。我讲山岗,他毫无表情,不见沉痛与怨怒,他连至少打他一拳都没有打,他去外面买东西,还带回了一条狗,他对山峰说:你过去,我只把你在树上绑一个小时,他在绑着的山峰的脚板上涂抹骨头汤,带回来的狗立马上去舔舐,奇异感觉由脚板传遍全身,山峰笑了起来,山峰笑得乐不可支,山峰笑得咳嗽了还在大笑。那时我就如站在那里问弟媳:他不知在笑什么,又不肯跟我说!我还往他脚板上涂骨头汤,狗又跑过去舔舐,他的脑袋瞬即耷拢下来……

       小说集里有三篇小说,相当于有三个故事,我对别人讲了里面的半个故事,因着故事太过血腥、暴力?余华说,这些东西就像是他体内血液里的冰渣子。我读这些东西,这些东西也成了我体内血液里的冰渣子。谢老师说:残忍也是他的一种才情。

       大概过个三四年后,凡要我帮她借余华的作品,她想要写关于他的论文,我从图书馆里借了它,凡很快就交还于我,不能看下去。于是我油然钦叹那时勇敢无比、豪气干云的我,居然把它看完,还讲了一遍,《现实一种》。

       与余华作品的渊源,纯属瞎猫碰上死耗子。我记得那是个夏天,外婆的家里还只有我一个小孩,我一个小孩坐在房间里的梁床上看电视,大人们在厨房聊家常、顺便准备晚饭。灯光暗了,我一个小孩坐在房间里的梁床上看电视,席子上有“吧嗒吧嗒”的声音在响,那是什么东西?我低头去看,我发现我的眼睛上也有东西,遮住了我的眼睛。我看不清席子上有什么东西,因为我眼睛上也有什么东西遮住了我的眼睛,我抬头看电视,电视也看不清了。我用手挥了挥眼睛,那东西不见了,再看席子上那东西,也看不见了,手一触,像水,我又抬头看电视,看得清了,福贵带着他女儿回到了家。这是我在读小学时的一个感动瞬间,我还记着,但我不记得是我多大的时候了,我记得当时是看到福贵回来,邋遢的一身,但他还是欢喜地在他女儿面前跳舞,逗她开心,我就在房间的席子上看得一顿乱哭,也许是那时想他们了吧。

       很久之后,在城南的晨曦文学社里,申哲晖老师向我们推荐余华的《活着》,她说到有同名电影,主人公叫福贵。突然想到很久以前看过的这部还被感动得一顿乱哭的电视剧《福贵》,询问是否也是,答案是不清楚。搜索过电影来看,比起电影,电视剧更显得生动,电影是葛优和巩俐演的,人老了,演得偏常于世故,不好;电视剧的演员,新鲜,离着陌生的福贵,轻松又沉重。福贵,好像是由年轻的黄海波扮演。

       (贰)

       余华已出长篇小说集五本,中短篇小说集六本,散文集三本。我看过[活着]、[许三观卖血记]、[第七天]、[鲜血梅花]、[现实一种]、[世事如烟]、[黄昏里的男孩]、[温暖和百感交集的旅程]、[音乐影响了我的写作]、[没有一条道路是重复的],但还有很多作品没看,家里目前收藏了一本长篇小说集和两本散文集。

       留下印象的较多是最近看的几本和家里收藏的集子,[活着]、[许三观卖血记]、[第七天]、[没有一条道路是重复的]、[温暖与百感交集的旅程]。然后其余看的:

       [鲜血梅花]是一个孤独复仇者的世界,他不能抗衡他的敌人,但他仍旧鸡蛋碰石头;

       如果人的名字只是人的一个符号,[世事如烟]里将人的符号加深得更加彻底,人的名字或是称呼变成了一个个顺序排列的数字,7,4,3,6,2,这些就是小说里人物的代号;

[黄昏里的男孩]讲家庭里的信念与离弃之间,他们各自离弃,没有信念,黄昏里的男孩是的,孙福是的;

[音乐影响了我的写作],因为学校图书馆有借,是在学校的时候看的,他列举了他喜爱的古典音乐家及音乐,巴尔托克,梅西安,布鲁克纳,勃拉姆斯,巴赫,肖斯塔科维奇等,后来我也去听了这些人的音乐,我听得远远没有余华好,我发现听了后,他们的音乐还是他们的,我跟没听没有两样。先前接触到一个意大利作家,音乐对他的写作有很大的影响,写作结构、句子韵律、语言的抒发性,都和音乐的特点合拍并融合,他叫巴里科,出名电影[海上钢琴师]是他编剧的,但我觉得电影比剧本好太多了,我还喜欢他的[蚕丝]和[愤怒的城堡]。

       世界上没有一条道路是重复的,也没有一个人生是可以替代的,每一个人都在经历着只属于自己的生活。散文集[没有一条道路是重复的]介绍了余华成作家的前一段人生和他的写作,他还没成作家前,是海盐县的一个牙医,每天对无数个口腔,为那些口腔清理门户,这使我想到我的一个小学同学,她每天也要对着无数个口腔,为那些口腔清理门户,我在想会不会有一天她也会像余华或是像鲁迅那样,弃医从文。

       [温暖和百感交集的旅程]主要是他的阅读与见解。他说了一些作家,米兰昆德拉,川端康成,布尔加科夫,博尔赫斯,契诃夫,山鲁佐德,三岛由纪夫,海明威,罗伯格里耶,卡夫卡,布鲁诺苏尔茨,威廉福克纳,胡安鲁尔福,马尔克斯等,这里绝大多数都是我熟知并十分喜爱的作家,我无一例外收藏了他们出色的作品,且一读再读,每次带来不同的感受与收获。

       (叁)

       余华前期的作品无疑残忍、暴力、血腥到骨子里去了。如果小说是虚构生活,它是不真实的,那生活是虚构小说,它比小说来得更不真实。小说所表现的残忍、暴力、血腥,我想现实生活中,恐怕连本带利,愈演愈烈,这个世界就是在,谁比谁更残忍!反之,他近期的东西,随着年轻的蜕变,不再那么尖锐极端,戏谑之风,穿堂入室,引领而来。

       没看[许三观卖血记]前,凡向我推荐,她喜欢里面许三观卖血前总要到河边,用碗喝上七八碗水,胀着个尿肚子去卖血,她边说边在笑,她觉得这样写好有意思,她有时还会好玩地加上动作。

       看了[许三观卖血记]后,我喜欢里面许三观追求许玉兰,花了八角三分钱,请许玉兰吃了一客小笼包子、一碗馄饨、话梅、糖果、半个西瓜,然后就要许玉兰嫁给他,我边看边在笑,我觉得这样写好有意思,许三观太懂现实了,物质满足有时就是会凌驾感情基础上,且后来许三观也是一个不坏的丈夫。我还喜欢许玉兰对许三观说她每月过节的事,到她过节的时候她就什么事都不做了,就连淘米洗菜的事也不能碰,一碰的话就会肚子痛得要命。我还喜欢何小勇被车撞了,他的女人来求许玉兰,许玉兰对她人前一套背底一套,许玉兰来跟许三观说,许三观人前一套背底一套、许一乐人前一套背底还是那一套。

       这些故事出现在小说中,不经意,它们也会在生活中一一上演。

       [第七天]刚出来那会,很多读者说它读起来就如过期的报刊,确是,里面如同报刊讲了很多当前热闹的时事:死后盛葬。杨飞在殡仪馆等火化,旁边有编号议论寿衣、棺木、墓地,人生前不过是几百块钱的衣服,上千的床、三千多的房价,人死后要蚕丝质衣服,桃木或檀木棺木,墓地,一般的葬地一千多一平米,后面也会涨价,涨得上万一平的墓地也说不定;强行拆房。正在做爱的一对情侣,被夜晚强行拆房的人用被子包到了乱葬岗,房子拆了后又被包回来,女朋友被吓得立即跟他分手,他也被吓出了阳痿;男性站街女。警察逮捕了一群站街女,他们留着齐腰长发,穿着长靴黑色丝袜性感吊带,在街上拉客,嫖客殊不知,他们都是男儿郎,他们这样进行一年多了,没人发现。这是我10年寒假看到的新闻,发生在南宁,当时觉得这事特好笑,这世界也太神奇了,可能最初的男同是这么来的。

       余华在[第七天]里确是写了诸多时事。每一代人背负着不同的国家使命,作家也应背负这个社会里的使命,他也应为社会呼吁,为当下的人民呼吁。作家不应仅沉醉在自己建造的世界里,死都死不出。如果当国里的作家,都没能或多或少为国家服务,他不配做这个国家里的作家,他不配拥有这个国家的国籍。现代作家里,有鲁迅、郭沫若、矛盾等,当代作家就没有人了?国家养了那么多作家,就没人站起来说话?国家安定,没有东西可呼吁可笔上革命,国家是安定,但国家安定不能成为借口。

       (肆)

       兰芳说,余华的作品残忍,连温情都变得残忍了。我想说,余华的作品是残忍,但至少残忍得还有温情所在。

有话说,患难见真情。患难见真情,只有遇上灾难了,才能看到真情吗?平时就没有真情所在吗?错,平时也有真情,但平时的真情没有强烈对比。人心都喜欢讲究一个平衡,平衡了,人心里就荡不起一点波浪了,所以连真情也不能轻易可“见”了。在最艰险的环境,微小变化的人心,才能被感受到莫大的情谊。

       在余华的作品中也是,通过极端残酷表现里面存在的温情。余华笔下的很多主人公,要么他们一出场就孤独无依,只身一人,要么到最后他全家也会走光光、死光光,他变成只身一人,孤独无依,即使还有个亲人活着,也是如同死去地活着,福贵如是,许三观如是,杨飞如是,孙福如是……

       有时一本下来的孤独无依、四面楚歌,所以偶尔跳出来的温情,弥补了全篇带来的人生虚无与绝望。看[第七天]时,那个叫杨金彪的铁路工人,才二十出头,为了一个从火车上掉下来的孩子,竟一生不娶,将他养育成人。中间有段杨金彪想把孩子送掉的情节,让人抹泪又感慨。

       [活着]里,福贵死掉依靠的父母,死掉妻子,死掉女儿,还死掉儿子,全家都快死光了,还好,还有那头老黄牛,没有死,和他相互依靠,共同支撑。[霸王别姬]里有:每一个人,有其依附之物,娃娃依附脐带,孩子依附娘亲,女人依附男人。福贵的亲人都没了,他没人依附,他能有一头与他相依为命的牛可依附,也是件好事。

       [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仇恨一乐,仇恨这个让他做了九年乌龟的儿子,事后一系列的事情,让一切又转变。他被这个儿子所感动,他让一乐趴在他背上,他背着他去胜利饭馆吃面,他对他说:一乐啊,虽然你不是我亲生儿子,我不是你亲爹,我把你养大后,我也不奢望你为我做什么大事,你只要我去了,你心里还惦记着我,想到我时,为我哭哭……我现在这样背着你,我小时候四叔就是这样背着我,我想到四叔的时候,心里忍不住掉泪……

       有人会被温情柔软心底,也有人会拒绝温情。董桥写马克思,他是拒绝来自他母亲对他的温情,他以知识水平高低衡量人,所以他宁愿一辈子到处带着他父亲的遗照,也不愿给他那个接受知识少的母亲回一封信。

       中国人喜爱温情,不同于外国人的极端。无论高贵贫贱,厚重薄轻,中国人被温情触动了,恐怕这一生的那根心弦,都还在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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