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很多年之后我才知道,我脚下的黄色的土是因为黄河曾经在这里浩瀚过。也是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阿q那句表白:我要和你困觉! 是他对爱情的所有感慨。
我面如满月,莲脸嫩,体红香。我长眉无需张敞画,天教入鬓长。可是,我妈,她给了我两条四十公分的腿,哪里还敢去想找个有情郎。
从此,我人如飞絮,贱如草芥。张爱玲说啥人生就是一袭华丽的长袍,里面长满了蚤。可我的人生它就是一件百衲衣,里面不仅有蚤,还有蟑螂臭虫苍蝇等它们的各种近亲。 糟糕的不仅是里子,连起码表面的光鲜都是奢侈。
这些都不是可怕的,可怕的是我各种敏感的神经,能精确敏锐的捕捉到每一次啃食我时细微的痛和痒,隐隐听到它们咀嚼我皮肉的悉悉索索声。甚至,我听到自己的血液哗哗的流向它们的肚皮,最后膨胀,饱满,然后对流。直到我和蟑螂跳蚤们的身体成为连通器,于是我中有它们,它们中有我。
与是,开始了我跳蚤似的爱情历程……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当我坐着的时候喜欢找件长袍子把我粗壮短短的腿盖好。藏了又藏。我上身很标准的成熟女人身段,凹凸有致,长短适中且肤如凝脂。无数次,我恶毒的想:假如人类得了一种瘟疫,就像隔壁老李头家的那条狗一样得了咬尾病,都把自己两条腿啃进肚子里。我是不是就不那么怪异了?每次,我盯着老李头家的狗,看着它围着自己血淋淋的尾巴转圈,阴阴冷笑时,怀里的那只黑猫就会“喵呜”一声,怪叫着逃跑。
二嫂拽掉我腿上的遮盖:“叔婶也不能养你一辈子,你该嫁人了。找个男人养你吧!”
我歪头看看她:“有人会爱我么?”
“稀罕,爱?好吧,也许这也叫爱,供吃供穿还不爱么?”嫂子的眼神有点游离。
三天后我定了婚,那是个眉清目秀的小伙子。
“你怎么愿意娶我?”我怯怯的问。
“我们兄弟多,太穷,有媳妇就行。”他实话实说。
头上的麻雀叽叽喳喳的。二嫂拿了一朵红艳艳的榕花插在我高高盘起的发髻。“好好的过日子,它预示着荣华富贵啊!别掉了哈,戴好!”嫂子端详镜子里的我,嘻嘻的笑。
想着他俊秀的脸,我羞羞答答的抿嘴,不自觉的露出弯弯的弧度。
红烛高照,他凑过醉醺醺的脸。我温柔的抓住他的手:“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 啥意思?”他试图睁开迷离的眼,最终徒劳的闭上了……
二嫂骗了我,离开爸爸妈妈再没人养我。我迈着四十公分的腿,滑稽的在秧田里插秧,笨拙的撒种施肥。我生养了一对健康聪明的儿女。我忙,我累,我忘了怨恨,我学会了生存……
我的男人,留在遥远的城里,钱越赚越多,人越来越不愿回家。年关的时候上断头台似的回家一次,不熬到我呼噜雷响绝不关灯。
最后一次,男人扑通一声跪下了,眼泪哗哗滴流,头嗑的梆梆的响:“求求你了,我们离婚吧!”
我不!偏不!我不哭,只是冷冷的笑。
男人跳起来,巴掌扇在我脸上,咣咣的响 。
我抱着嗡嗡作响的头,爬起来又倒下。最后仓惶的逃出了家门……
嫂子,你知道榕花是荣华富贵,你咋不知它的另一个名字:合欢!
一世荣华,哪如一世欢好。
我是一条丧家的狗,吞噬了自己的尾巴,满嘴的血,游荡着去了异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