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读了于永正老师的一篇文章《露一手》。
于老师说,他教书30年了,从不忘“露一手”,绝不放过在学生面前“露一手”的机会,——尤其是刚接一个新班的时候。
于老师露给学生的不仅有风琴、美术字、口琴,还有京胡、京戏等好多手。反思自己,能给学生露一手吗?能有资本给学生露一手的老师,定能赢得学生的喜欢。在学生们的眼中,老师的那一手,可能会在学生心中树立一个高大的形象,获得学生们的单纯崇拜。跟崇拜自己的学生在一起,“教书育人”的氛围都会和谐而温馨。细雨绵绵也罢,雷霆大作也罢,他们多能共度春风。
有人说,没有崇拜就没有教育。是的,但作为老师的我们,不能缺少这样的一份清醒:不要亵渎那纯洁的崇拜。
给学生露一手的本事我是没有的,但得到学生们的崇拜这样的经历,貌似有过一次。
那是五年前,我带的也是一个毕业班。当时,和我搭班的英语老师,因为身体的原因,需要请假一个月。这可把我急坏了,一个月的英语课没有人上,孩子们的英语成绩岂不玩完。这么着急的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我的儿子当时也在我这个班。本来英语成绩就瘸腿的他,英语怎么办?
万般无奈之下,我决定暂时教一教他们英语。晚上,处理完当天所有的事情,我打开录音机,跟着磁带认真学习单词、课文的读法。一遍不行,两遍;两遍不行,三遍。又找来英语教案,仔细研究。好在我上学时英语成绩挺好;好在他们所学的知识我还能看的懂。
第二天的英语课,当我走进教室时,孩子们已经自觉地拿出了语文书。我说:“同学们,把英语书拿出来!”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纳闷极了,不知道我这葫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今天这节英语课,我来给大家上!”听我这么一说,教室里顿时热闹起来,有惊奇的、有高兴的,更多的是不相信的。
那节英语课,孩子们听的特别认真,兴趣超前高涨,在此基础上,收获也是很大的。虽然我上的英语课没有英语老师那么正规、专业,但孩子们应该掌握的知识点我都讲到了。看着孩子们的笑脸,崇拜的眼神,我暗暗庆幸,一晚上的工夫没有白下。
后来,有同学在作文中写到:“六年的英语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刘老师给我们上的英语课,真没想到,刘老师居然还会教英语。”
如果我当时有“英语”这一手,一定会让同学们收获更多。
于老师说:当老师,自己必须要有一手,有几手更好。本事越大,师德越高尚,赢得学生崇拜的砝码就越有分量。那么,我要为学生准备哪一手呢?思索中,用最快的时间也给学生们露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