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说的典范《全职高手》,兼论网络小说

网络文学绝对是当下最火爆的文学形式,没有之一,而网络文学的王者自然非网络小说莫属。作者最多,读者最多,作品最多,产生的直接经济价值也毫无疑问是最多的。这是信息时代的必然,信息时代下,信息触手可及,而网络文学依附于互联网,尽管起于毫末,却以燎原之势,攻城拔寨,进入了寻常百姓家。现在很多人家里可以没有一本纸质书,却不会没有几台智能手机,有智能手机,就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网络文学。我曾看到好几位长辈全神贯注地盯着手机屏幕看小说,他们都是那种十年不会翻一页纸质书的粗人,在网络时代,竟然成为了文字读者,网络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我的阅读习惯偏于保守,网络文学所占比例不是很大。不大,却也不小,甚至我还曾一度痴迷。尽管已很克制,我读过的网络小说也有几十种,不算很多,但也足够我聊聊这个话题了。相较于传统纸制传媒,网络文学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也有与生俱来的缺陷。其最主要的特征是开放性,任何人都可以是作者,自由地发布作品,任何人都有可以是读者,随意地翻阅文字。不对读者设界,推动了网络文学的快速普及;不对作者设界,造成了网络文学的质量良莠不齐,灌水严重。我读过的几十种网络小说中,真正称得上是经典的,不出一手之数。其中最令我满意,私以为堪称网络小说典范的是蝴蝶蓝的《全职高手》。

《全职高手》是一部网游系小说,主要内容是竞技游戏那些事儿。带领嘉世战队取得过三连胜的全职高手叶修大神因理念不合,被战队孤立,驱逐,来到一家小网吧当网管。他拿起十年前的账号卡,操作散人角色君莫笑和百变银武千机伞,从荣耀新区开始升级,先是在网游中与众公会斗智斗勇,搅得天翻地覆,然后又拉起一支草根战队,从挑战赛开始,一路过关斩将,终于夺得联赛总冠军的故事。

不过,千万不要因此就轻易判定,喜欢这部小说的都是游戏玩家、网瘾少年,至少我不玩网络游戏,LOL、Dota从来没有接触过,但我依然无可救药地迷恋上了这部小说——是的,迷恋,这部小说我前前后后读了不下20遍,相信未来还会更多。《全职高手》就是这样一部值得人反复阅读,每一次都能给人带来完美阅读快感的优秀网络小说。我就以它为模板,简要谈一谈我心目中,优秀的网络小说应该是什么样子。

通俗是网络小说的第一要务。决定网络小说雅俗程度的是网民的平均阅读水平,换句话说,网络小说的受众决定了网络小说走的必然是“俗文学”道路。这些年来,一部部拿得出手的网络文学作品,鲜有逆此而动者。《明朝那些事儿》是其中典型,一部通俗的明朝断代史,获得了空前的成功。当然,通俗并不是它成功的唯一因素,但如果不够通俗,它的成功必然会大打折扣。

抛开专业的写作模式,用网民的思维思考;抛开书面的写作风格,用网民的语言表达。作为网络小说,《全职高手》在通俗方面走得更进一步,单就主题而言,网络游戏本就是难入正统作家法眼,却又深受大多数群众喜爱的“俗物”,以此为题,已然与阳春白雪划清了界限,各种网络用语,网游套路层出不穷,更是让长年混迹网络的网民读者们倍感亲切。跟上读者的节奏,读者才愿意跟进你的文字。

趣味是网络小说获得成功的不二法门。小说这种文学体裁,其存在的意义到底是偏重教化还是偏重娱乐,我不敢置喙,但是网络小说存在的意义,我敢说一定是娱乐。谁个上网看小说不是因为无聊想打发下时间?谁个打发时间还愿意听人说教?读者的耐心有限,不会在无聊的故事上浪费时间,从这个角度来说,网络小说没有趣味就没有存在的价值。“趣味”一词内涵丰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于是形成了不同的主题、不同的风格。《全职高手》的趣味性主要体现在语言幽默、内容紧凑。

幽默是一种难得的品质,幽默的人写作,妙语连珠,妙趣横生,让读者如沐春风,如醉如痴,相比之下,那些不具备幽默细胞之辈,抄几个N手段子,生搬硬套,拼凑出的作品根本不堪卒读。我相信蝴蝶蓝是一位真正懂得幽默的作家,在《全职高手》一书中,他把幽默发挥得淋漓尽致,笑点遍布,令人捧腹。尤其是叶修在退出战队,混迹网游后,凭借大神的技术和高超的谋略,把各大公会玩弄于股掌之中,个中趣味,非亲览不足以知之。这里有必要说明的是,作者行文通俗,却不媚俗,从不屑于开低俗玩笑,以迎合某些低级趣味。

小说引人入胜的关键在于矛盾设置。长篇大论是网络小说的常态,但大多数网络写手并不具备驾驭长篇的能力,篇幅变长之后,故事的矛盾不能单一,单一的矛盾无法长时间聚焦读者的兴趣,也无法支撑那么长的故事发展。《全职高手》根据情节发展,大体可以分为三个主要阶段矛盾。第一是叶修带着角色君莫笑进入荣耀第十区与各大公会竞争周旋;第二是叶修组建兴欣战队进入挑战赛与嘉世战队争夺出线名额;第三是出线之后与各大战队争夺冠军。这三大矛盾各有因果,转换自然,围绕这三大矛盾,铺展开丰富的情节,自然让人目不暇接。

紧凑的内容离不开精准的细节描写。精准的细节来源于丰富的生活阅历和出色的想象力。很多网络写手都是在校学生,写出来的故事细节缺缺,对话平平,当然不会吸引读者的注意。读《全职高手》不得不佩服蝴蝶蓝过人的想象力。全书大小对战数百场,有单人战,有团队赛,作者愣是把每场对战都写得各不相同,战术因敌而变,战况精彩纷呈,战果各有胜负,如此功力岂是等闲可致?

特色是网络小说成功的关键。网络小说的低门槛导致网络写手水平参差,绝大部分写手的文学素养远未达标,写出来的作品没有自己的风格,却很像有别人的风格。少数成名写手的新作又跟上一本旧作出奇相似(比如某豆)。细而言之,网络小说的主人公们大多没有性格,或者说性格大多雷同,没有什么特色。萧炎就是林动,林动就是牧尘,名字不同,人还是那个人,换个体系打怪升级而已。

《全职高手》中叶修的老谋、唐柔的好胜、莫凡的冷峻、魏琛的无下限、包子的大条、方锐的猥琐流……性格各异,特色鲜明,有血有肉,跃然纸上,无不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他们与其他小说的人物完全不同,富有魅力,具有真正的生命力。我相信作者对于特色是有深入思考的,第四百四十章,他借叶修与斩楼兰的对话,阐述了他对于特色的理解,理性、现实、中肯,一看就是老江湖。尽管讨论的是战队特色,移植到文学创作中同样适用。

与大多数网络小说一样,《全职高手》也发给主角光环,但没有彪悍到不讲理的地步,把主角光环控制在相对合理的范围之内,也是本书的一个特色。作为主角,叶修个人能力超强,是荣耀十年的老手,全职精通,是联盟数一数二的攻坚手,更是四位战术大师之一(好吧,我们假设这样的设定是合理的)。但个人英雄主义在现实中是行不通的,荣耀不是一个人的游戏,要获得总冠军,他必须有一个团队。叶修组队并不顺利,招募来的队员各有缺陷,唐柔和包子是荣耀新人,魏琛是退役多年的爷爷级选手,乔一帆是被豪门抛弃的板凳选手,莫凡是孤僻到极点的宅男拾荒者,安文逸是从网游里发掘的站桩式牧师,罗辑是高智商弱操作的理论大师……但就是这样一支草根队伍,历尽千辛万苦在挑战赛中打翻了曾经的豪门嘉世战队,并一路过关斩将,成为了第一支夺得总冠军的新队。

其过程自然错综复杂,充满了波折,不像我一笔带过的那么简单。在这个竞技的圈子里,没有绝对的坏人或是反派,最多是人品差一点,像处处针对叶修的刘皓,或是年少轻狂,急于证明自己的天才孙翔。但更多时候是场上的对手,场下的朋友,像叶修与黄少天等等。这些职业选手们无不以百分百的精力投入到竞技事业之中,严肃、认真、步步为营,甚至不惜牺牲个人,只为摘取心中的梦想——那令所有人疯狂的总冠军。但总冠军只有一个,热血的背后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遗憾,但是这些职业选手们对梦想的坚持从未改变,这让读者甘愿为他们每一个人喝彩点赞,为十年坚持的韩文清,为千年老二张佳乐,为话唠黄少天,为手无好牌只能死抠战术的肖时钦……

网络小说的常用套路是角色代入,营造一个个热血的场景,给读者带来阅读的快感。对热血一词,大多数网络小说的界定是打脸装逼、升级突破,有时还要绘声绘色,加一些香艳撩人。《全职高手》中,热血被定义为对梦想的追求,这种热血并不仅仅属于主角兴欣战队,而是均匀地分布在整个荣耀圈中,构成了这部作品的主旋律,让每一个阅读这个故事的人都不忍释卷。作者对于这种基调似乎有着相当的执念和充分的自信,不愿意引入任何杂音,破坏这种美感。于是,与大多数小说都不同的情况出现了——《全职高手》中没有爱情描写!是的,这里有美女(苏沐橙自不必说,兴欣网吧的唐柔和老板陈果也都是大美女),有帅哥,但就是没有爱情故事,从头到尾,甚至连个亲吻都没有。因为异类,更显珍贵。

从叙事上来看,《全职高手》是一部没有完成的小说,文章最后交代,叶修将带队参加首届荣耀世界邀请赛。但赛况如何?作者没有再交代下去,只是让叶修留下一句“我可是职业选手”就戛然而止,让读者对结果充满期待,却又不得而知。这样的结局让我想起了经典动漫《灌篮高手》,同样也是止于全国大赛之前(据说漫画中有这部分内容,这里我们单论动画),一个没有完结的故事,让粉丝期待了多年,回味了多年。从商业的角度上来说,当然是利用作品的热度,将故事无限延续下去,更符合作者的利益,但从艺术的角度上来看,长篇大论从来不符合文学的审美理念。世界邀请赛当然也可以写,但是对于已经写过数百次对战的作者来说,还能翻出多少花样?对于已经欣赏过数百场对战的读者而言,如何才能不产生审美疲劳?与其灌水充数,不如删繁就简;与其狗尾续貂,不如点到为止。篇幅“长”态化网络小说最为人诟病的缺陷,网络写手们要更多地反思,在篇幅上缩水,以体现自己的艺术良心。


全职高手.jpg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 序言:七十年代末,一起剥皮案震惊了整个滨河市,随后出现的几起案子,更是在滨河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老刑警刘岩,带你破解...
    沈念sama阅读 200,176评论 5 469
  • 序言:滨河连续发生了三起死亡事件,死亡现场离奇诡异,居然都是意外死亡,警方通过查阅死者的电脑和手机,发现死者居然都...
    沈念sama阅读 84,190评论 2 377
  • 文/潘晓璐 我一进店门,熙熙楼的掌柜王于贵愁眉苦脸地迎上来,“玉大人,你说我怎么就摊上这事。” “怎么了?”我有些...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147,232评论 0 332
  • 文/不坏的土叔 我叫张陵,是天一观的道长。 经常有香客问我,道长,这世上最难降的妖魔是什么? 我笑而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3,953评论 1 272
  • 正文 为了忘掉前任,我火速办了婚礼,结果婚礼上,老公的妹妹穿的比我还像新娘。我一直安慰自己,他们只是感情好,可当我...
    茶点故事阅读 62,879评论 5 360
  • 文/花漫 我一把揭开白布。 她就那样静静地躺着,像睡着了一般。 火红的嫁衣衬着肌肤如雪。 梳的纹丝不乱的头发上,一...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48,177评论 1 277
  • 那天,我揣着相机与录音,去河边找鬼。 笑死,一个胖子当着我的面吹牛,可吹牛的内容都是我干的。 我是一名探鬼主播,决...
    沈念sama阅读 37,626评论 3 390
  • 文/苍兰香墨 我猛地睁开眼,长吁一口气:“原来是场噩梦啊……” “哼!你这毒妇竟也来了?” 一声冷哼从身侧响起,我...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6,295评论 0 254
  • 序言:老挝万荣一对情侣失踪,失踪者是张志新(化名)和其女友刘颖,没想到半个月后,有当地人在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经...
    沈念sama阅读 40,436评论 1 294
  • 正文 独居荒郊野岭守林人离奇死亡,尸身上长有42处带血的脓包…… 初始之章·张勋 以下内容为张勋视角 年9月15日...
    茶点故事阅读 35,365评论 2 317
  • 正文 我和宋清朗相恋三年,在试婚纱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绿了。 大学时的朋友给我发了我未婚夫和他白月光在一起吃饭的照片。...
    茶点故事阅读 37,414评论 1 329
  • 序言: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男人离奇死亡,死状恐怖,灵堂内的尸体忽然破棺而出,到底是诈尸还是另有隐情,我是刑警宁泽,带...
    沈念sama阅读 33,096评论 3 315
  • 正文 年R本政府宣布,位于F岛的核电站,受9级特大地震影响,放射性物质发生泄漏。R本人自食恶果不足惜,却给世界环境...
    茶点故事阅读 38,685评论 3 303
  • 文/蒙蒙 一、第九天 我趴在偏房一处隐蔽的房顶上张望。 院中可真热闹,春花似锦、人声如沸。这庄子的主人今日做“春日...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29,771评论 0 19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0,987评论 1 255
  • 我被黑心中介骗来泰国打工, 没想到刚下飞机就差点儿被人妖公主榨干…… 1. 我叫王不留,地道东北人。 一个月前我还...
    沈念sama阅读 42,438评论 2 346
  • 正文 我出身青楼,却偏偏与公主长得像,于是被迫代替她去往敌国和亲。 传闻我的和亲对象是个残疾皇子,可洞房花烛夜当晚...
    茶点故事阅读 42,032评论 2 341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