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篇文章究竟该起个什么名字,想了很长时间也没答案,于是只能暂且搁置,等到写完之后再说。其实不仅是文章的名字,就连你这个人的真名实姓,我都突然间觉得恍惚起来,不得不打开社交软件进行查询和验证。而且看着那清楚分明的三个字,内心仍有疑惑。
关于认识你的时间,搜索记忆起点,下意识中认为我们已经相识多年,却在掐指一算之后发现,竟然连一只手的指头都还掰不完。如果纵观整个一生的长度,不到五年确实算不上长远,但对比在你之后所识之人已然联系者寥寥的情况,便也算得上难能可贵。
关于认识你的地点,也可算是我们相识的背景。那个地方有许多回忆,在那个背景里认识了不少人。然而历经岁月洗练,至今还如你我一样时有联系的人,在我只剩三两人。这让我不得不在感慨完缘分的奇妙之后心怀感激。
关于认识你的契机,是在那个大背景当中的末段。我之所以用到“背景”一词,是因为这样可以比较简练地概括很多东西,毕竟生活是繁琐和多枝节的,无谓的事情过去了便没有必要再过多提起。我的那段生活持续近三年时间,而一直到最后几个月才有机会与你相识,颇为可惜。但细究起来,即便那时的你也才不过十七岁而已,推及初始阶段,那就是十四五岁的年纪……如此看来,一切都甚为合理。
关于认识后的相处,时间虽短,内容却不贫乏。鉴于你记性较差,我也就不打算在这里将往事一一重提,免得你看到后一脸惊诧,还以为所说都是别人的故事。那么就分几个方面大体讲讲,看看我们那时所一起做过的事情,聊以安慰。
关于吃喝。吃饭就不说了,重点说说喝,当然喝也基本上都会伴随着吃。喝的是什么呢?可不是饮料、奶茶之类,虽然你当时只有十七岁,在任何国家和地区都没到能够喝酒的法定年龄,但谁让我们生活在天朝上国呢!现在想想,当时不仅没有做到爱护“儿童”,让你少喝或者不喝,反而总是往多里劝,实在惭愧……但这也不能全怨我,谁让你酒量那么大呢!
关于一起喝酒的经历,印象最为深刻的有两次。第一次是在KTV里,除了你我之外,还有另一个如今已然记不清姓甚名谁的人。我们两人一起去KTV的次数比较多,基本上每次也都会喝酒,但那一次却是喝得最多的一次。离开KTV时,我们大概都已醉到了七八成,但还意犹未尽,于是又去我当时的店里买酒打算换地方接着喝。但最后酒是买了,却没有继续喝成,我们实在高估了自己喝酒的能力,即使还足够清醒,肚子的容量也已不再争气。第二次是先去吃的烧烤,喝到半酣状态后,又去到KTV继续,一直喝了个通宵。这次喝酒是因为陈,我们两个都算是陪酒的人,所以就不说太多,因为喝得是真多真多……
关于玩乐。那段有限的时间里,我们去摘过樱桃,虽然是公司组织的,但也足够尽兴;我们去爬过山,当时只有我一个人爬到了最顶端,而你和娴姐都在半山腰便停滞不前;爬完山紧接着还摘了葡萄,那肯定不是我所吃过的最好吃的葡萄,却是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我们去做的最多的就是唱歌……
关于唱歌,在前面关于喝酒的经历已经提到了,曾经有一个时间段,我特别喜欢去KTV,即使没有同伴,只一个人我也去得很欢。除了很多人一起去,我们两个单独去的情况也有几次。在早已过了那个阶段的现在看来,频繁去唱歌确实没什么意思,但每次想起那时的场景,还是会怀念无比,还是会想要在有机会的时候重温旧……
关于睡觉。此处省略一千字。哈哈哈……
关于工作。工作无需多说,但可说的是因为工作而得以相处的场景。你可还记得每次去公司总部开例会,因为路途遥远,我们总是需要早早出发;你可还记得每次开新店去帮忙,你可能经历的次数并不多,但提起来应该还会有不少印象;你可还记得每次盘点……我发现自己正在使用令人唾弃的排比句,所以就不再继续。
关于关于。可关于的事情还有很多,但考虑到你的耐性,我就不再多说。原本我想写一个虚构类型的小故事,把所有想说的关于都包括在里面,但那样一来,篇幅便至少会是现在两三倍,如果兴起刹不住车,写到四五六七八九倍的长度也不是没有可能,所以……就此打住。
PS:关于这篇文章的题目,我到现在为止还是没有想好,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