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了吧,那个时候,我还是一个毛头小伙,大学刚毕业,被分配到了地质勘探队里,端茶送水,打杂跑腿,领导让我先熟悉熟悉测绘业务。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初秋的微风里已经有了一丝冷意,零星的枯叶也开始慢慢飘散。当天队里休息,大伙儿围坐着打牌,我穿上平日里舍不得穿的格子衬衫,腰间垮上工具包,想着大体了解一下秦岭的地形,便沿着山路向山顶迈进。一口气走了大约有十几里,早已气喘吁吁,汗流浃背,不得已就坐在路旁的石头上休整。
喝了几口水,隐隐约约听到几声凄切刺耳的尖叫,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循着叫声的方向,转过蜿蜒的山路,又绕了好几条杂草丛生的小道,在一块扁平的巨石后面,终于发现了小家伙。由于平日里在山间,金丝猴随处可见,但我还是被它的外表深深震撼到了,全身金黄,额头带着一丁点褐色,尤其脑袋上面更是有一撮金灿灿的毛发,看起来威风凛凛,不怒自威。
“好一个美猴王”,我暗暗喝彩,不过看它此时的状况,像是受了伤,满地打滚,表情极度痛苦,我走近几步想探个究竟,它开始很戒备,我一靠近它就哀叫着挪一点。最终,它还是放弃挣扎了,血淋淋的小腿也展现在了我的面前。我犹豫了一会后,替它洗干净伤口,取出伤药,轻轻给它包扎好。因为伤药是勘探队专门请有名的老中医配的药,所以治疗外伤药效奇快,在太阳即将落山的那一刹那,它跌跌撞撞的,终于站了起来。
小东西围着我的脚走来走去,不断作揖,像是在表达谢意,我竟兴奋地有些手舞足蹈,伸出手捋捋它金光闪闪的毛发,它的模样温顺极了。
我向它挥挥手,算是告别,走了几步,回头看它,它还立在原地,似乎有点不舍。
走出几十米后,我突然发现了一件恐怖至极的事情——我迷路了,刚才的东拐西拐,我忽视了方向,而且比这更可怕的是——太阳已经落山了,更更要命的是,我没有干粮,水瓶也几乎空了,如果被困,晚上很可能挺不过去。
我转来转去,一筹莫展,不得已,我退回到了那块巨石旁,没想到它居然还在,看到我返回,小家伙又是张牙舞爪,又是抓耳挠腮,显得不可一世,过了一会,小家伙靠着巨石,居然慢慢睡着了。
夜幕降临了,寒冷渐渐袭来,我饥肠辘辘,打了个大大的喷嚏,它醒了,看了我一眼,一瘸一拐,走进了黑暗里。
四周阴森森的,不远处豺狼的叫声断断续续,我只好硬着头皮,找了一些枯树枝,打算在石头上蜷缩一夜,天明再想办法。我躺在石板上,明月当头,湛蓝的星空下,我第一次感觉到宇宙是如此辽阔,如此浩瀚,想着大学刚毕业,正是施展拳脚,大展宏图的时候,居然不明不白地葬身在了一个不明不白的地方,我越想越害怕,后来索性盘腿坐在了石头上,双手合十不断向上天哀求,冷风不断涌向我的胸膛,我颤抖着双腿直打哆嗦。
突然,一个黑影闯入了我的视线,我立刻魂飞魄散,迅速拿出背包里的小刀,打算同归于尽。等走近了才发现那个小东西又回来了,天哪,我简直欣喜若狂,多一份陪伴,哪怕是动物,就多一份温暖。
它身后还跟着几只小猴,我数了数,足足有八只之多,猴群走近后,将手里的东西一股脑扔到了地上,然后又消失了,我跳下来,居然是新鲜的野果,迫不及待地咬一口,甘甜的味道直沁心房,猴群来来回回折返了好几次,野果也越堆越多,直至小山一般了它们才罢休。
我一口气吃了几十个小果子,这种果子表皮灰色,比核桃稍小,果肉嫩绿,外表看起来像是个丑八怪,味道却极其鲜美,猴群攀上了树,金色的猴子则卧在巨石底下,我们就这样相安无事地处了一夜,直到现在想起来,我都觉得不可思议。
第二天我还是没有好的办法,只能在巨石周围不大的范围内找寻路过的行人,第三天依旧没有行人,我给猴子换了药,第四天,金色的猴子伤口已经快要愈合了,到了第五天,就在我即将要崩溃的时候,事情出现了转机。
因为我遇到了一个行人,具体说来,是一个猎人,肩上扛着一把锃亮的猎枪,自然,猴群见到他的时候,便远远地躲开了。
“我迷路了,你带我下山吧,我会给你我的所有”,我如同抓到了稻草一般,死也不肯撒手了。
确切说来,不是“如同”,是的的确确抓到了救命稻草。
“我不要报酬”,他满脸的胡茬,说起话来,老猎人的那一种成熟,老辣显露地淋漓尽致。
“不要报酬?”我打量了他一番,毕竟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更何况是陌生人。
他摇摇头:“我什么都不要,只需你答应我一件事,我马上带你下山,说到做到”
“什么事?”
“其实很简单”,他拍拍我的肩膀,拿出一截细绳,笑道,“只要你把这个绳子套到金色猴子的脖子上”
我愕然。
“我追这个猴子已经有三个月了,娘的,小怪物倒机灵得紧”,他笑道,“前天我又发现了它的行踪,不得已,我朝它腿上开了一枪,我原本是不打算伤它的”,他说着,递给我两块干粮。
“你…你…想…怎…么…样?”我发现我的语气有几分颤抖。
“你答不答应?”他笑道,“你取得了猴群的信任,很难得”
信任?我犹豫不决。
“好吧,我也不为难你,给你一晚上考虑考虑,到明天中午,如果还没答案,我就要对金色猴下手了,不管是死是活,老子等不及了”
“当然,我不会带你下山的”,他狡黠一笑,卸下猎枪,消失在了夕阳的余晖里,背影拖得很长。
猴群上蹿下跳,金黄色的猴子显然已经康复了,在树枝间荡着秋千,不时朝我这边看一眼。我随手拿了一枚野果,剥下外皮,碧绿的果肉如同刚孵化的小鸡那般水嫩。我端详了好久,始终也不敢再咬下去了。
晚上猴群终于休息了,金色小猴继续在巨石下,我翻来覆去睡不着,微微侧身,却看见了那个毛茸茸的小身影,在底下睡得是那么安详。月光通过树枝的间隙照下来,直到打在它黑宝石般的眼眶上,它全身的毛发熠熠生辉,与静谧的月色是那么相得益彰,在那一瞬间,我突然就明白了一句话:这是我的家,更是它的家。
我转念一想,不行,五天了我才碰到一个特意进山的猎人,如果明天猎人杀了金色的猴子,我也是死路一条。反正横竖都是死,我绝对不能坐以待毙。
“不行,我不能死,有更大的事需要我去做”,在那一刻,我的整个肌肉都在颤抖,连牙齿都在格格作响,我的内心一遍又一遍地呐喊,“我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我绝不能死在这里”,这是我后半夜反复念叨的一句话。我渐渐下定了决心,细绳也被我紧紧攥在了手里。
东边终于露出了鱼肚白,天亮了,我发誓,这是我人生当中经历过的最漫长的一夜,最痛苦不堪的一夜,最辗转反侧的一夜,这种心力交瘁的感觉,我到今天都记得一清二楚。
太阳出来了,秋日的阳光虽没有了夏日那般毒辣,但依旧使人睁不开眼。太阳一点一点升高了,新鲜的野果堆放了一地,猴群玩闹嬉戏,金色的猴子则靠在石头旁闭目养神,时不时理一下毛发。
我的眼睛四处张望,然后,在某个拐角,看到了猎人探出来的半个脑袋,他打了个手势,又迅疾缩了回去。
猴群全然不知危险来临,不断绕着野果撒欢,我将细绳拿起,放下,又拿起,又放下,反反复复,曾几次想摔下绳子,将猴群赶走,却猛然发现了猎人黑洞洞的枪口。
再一次,细绳被我举了起来。
正午已过,太阳稍稍偏西,天边几朵乌云悄然袭来,狂风突起,沙尘开始弥漫,我深吸一口气,鼻腔里都是灰尘。
闭上眼,良久良久,我终于伸手将细绳套了上去。
猴群四散而逃,金色的小猴甚至连回头看我的机会也没有,就被死死地卡住了脖子,很奇怪,它没有发出一丝嚎叫,也没有挣扎,我始终未曾走到它的正面,去看看它那双时而忧郁,又时而兴奋的小眼神。
猎人将猴子装进了口袋,大雨顷刻间倾盆而至,野果被冲得七零八落,我戴上他的草帽,便跟着他匆匆下山了。
猎人说到做到,将我送到了勘探队的大本营,同事们已经通知了我的家属。回来后我就生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病,因此也没有再上山,三个月后,勘探队离开了秦岭,我也跟着去了南方,至此再也没有去过陕西关中一带。
如今我早已过了不惑之年,当年那个初出校门,意气风发,雄心勃勃的青年渐渐被岁月打上了沧桑的印记,我离职勘探队后,当过厨师,做过买卖,折腾来倒过去,却始终干不出更大的事。也许是机缘巧合,我的女儿在西安上完大学后,嫁给了秦岭脚下的一户人家,也是初秋时节,我去喝喜酒的时候,当地人拿出特产招待我。
“这个你没吃过吧?”他的目光里有几分得意,“我们的银疙瘩”
我一瞧,灰色的表皮,毛毛的小刺,我颤抖着除下外皮,嫩嫩的绿色果肉呼之欲出,晶莹剔透,只是个头大了足足两三倍。我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香甜滋润,和曾经的味道一模一样,我的思绪一下子涌向了二十年前,眼里也噙满了泪水。
“这个人真奇怪,吃个猕猴桃就哭了”,他诧异道,“我们这满地都是,管饱”
“这叫猕猴桃?”听到“猕猴”二字,我内心百感交集。
“对啊,因为山里的猕猴喜欢吃”,他指指南山,白云深处,那正是秦岭的方向。
“这个味道,我二十多年前就尝过了”,说罢,我不禁老泪纵横。
云平
2016.9.4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