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谈谈练吉他的感想。
一个月前,我拖着疲惫的步伐踏入家门,想用一件事物来证明这个寒假并没有白白过去,现在我有那么点把握说出完成个大概,因为吉他的进步以及每日的小练笔,让每一天似乎流动地有了意义。
吉他我在初一还是初二的暑假受迫开始学的,仅仅在游泳归家的途中放开嗓子唱了几句“夜空中最亮的星”,就在老爸陪同下进入吉他教学班的大门。
说实话那时的我经历过钢琴、奥数、跆拳道的半途而废,对课外班极度厌恶,就算到了初中依旧如此。一门乐器在听者的眼里是享受,台下的观众永远琢磨不明白台上的人是多么卖力,如果没有得到良好反馈的话或许世界会少了许多艺术分类。
昨天在一段演讲的记录中看到一句话,“任何艺术它的美感都源于它的规则,体育、美术、音乐都如此,规律是很美的东西。”规律是要学的,而对美的感知不同,人在一岁多的时候就能跟随节拍摇摆,是美的纯粹让他有所触动。而规律,仿佛如同数学中的π,由人定义,但浑然天成,与美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
吉他是音乐里的一门分支,它的发挥被限制在所谓乐理知识的大纲内,以前总想着拿到一把木吉他,仅仅就是坐在那随意拨动,听见反馈就很开心,理所当然地认为这门乐器简单。直到真正上手后才发现,不说基础的和弦,连基本的单个音都难按,挫败,得不到反馈的我于那个暑假后再没拿起吉他。
高一暑假,我再次被老爸安排去学习吉他,他似乎很热衷于享受我学会一门乐器这个事实。这次不同了,老师的教学方法完全不同,甚至在知晓我的前任老师后微微嘲讽了几句技术上的差距。
这个暑假我开始真正练习弹唱,姑且算学会了几首小曲子。
直到今天我依然没放下吉他的原因我想过很多,包括对音乐的热爱以及装逼这无法避免的诱惑。但最让我在意的,还是自己在虚度光阴这个事实。我真的不想继续颓废了,就算拿起吉他学一学新的曲子都是一种进步,倘若丢了上进的那股劲,我又该如何找起呢?对绘画不行这个事实的逃避也好,虚伪表现的目的也罢,多学点东西总会没错的。
姑且算是学会弹唱《白羊》后,我想学会《弹唱》。林俊杰的歌音调高的可怕,好在自身唱歌水平还算凑合。
嗯,再多说几句。
今天我高中好友终于在“百忙”之中来找我玩了,我一直很奇怪我竟然会找一个不了解游戏又不看动漫的人当好友,被动的因素在,还是百思不得其解。他身高约莫一米八,可能差了一点点,大眼睛底鼻梁,眼眶与变色龙一样凸显,毫无深邃感。他还是戴着黑色方框眼镜,小巧的嘴巴在见到我的一瞬间咧开,露出两排牙,俨然一个逗逼。
我们像往常一样拌嘴,一样互相推搡打闹。
挺好的。
对变化的敏感观察是我想写的主题,可真正在生活中点明总觉得会凸显违和感,毕竟现实中总会有那么一个人,一如你记忆中的模样,冲你做表情包似的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