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当代经典小说,故事发生在美国最南部,是哈珀·李唯一的长篇小说。大英图书馆曾将它选为“有生必读书”系列榜首——排名第二的是《圣经》。
全书故事涵盖家庭教育、童年童真、对抗勇气、职业操守以及当时最被人们关注的种族歧视等诸多方面,无论是哪一方面读来都让人受益匪浅。
同样的,读完本书甚至是在阅读的过程中,我都可以厚颜来说自己一直灵感泊泊。笔端似有千头万绪,每一缕都让我有很深的感触,每一方面都有很多话想说。
但真的看完了,坐下来,反而摸着键盘没了思路。大概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来是阅读问题。这本书是先听后看,看的是电子书。总的来说花在这本书上的时间比较零碎,并没有及时做好读书笔记。很多想法灵光一闪,没有记录下来,便也就一闪而过了。
所以说读好书,更要好好读书。选书很关键,看书记笔记也很重要。选定一本好书之后,最好能买一本纸质的来看。纸质书有待机续航时间长、看时干扰项少、做笔记方便快捷等优势,而且纸质书的笔记需要腾摘,无形中就完成了二次阅读,可以加深对其中的核心点的领悟。
二来是理解问题。这是本故事性很强但极为厚重的书,可读性强,且需要重复阅读。全篇所有的论点核心,没有一个是孤零零干巴巴的。有时读着读着笑了,读着读着眼眶湿了,都是被故事打动,然后读完才发现所有的“说教”都已经在故事中完成了,哭笑之后了无痕。
之所以说是“说教”,是因为本书一个堪称经典教科书式的写作手法。哈珀·李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以思库特的视角展开的。在成年女性和儿时听闻,以及期间截然不同的心理活动的和谐融合进行推进。随着视角在成年思库特和孩童思库特之间不停转换,孩提时的思库特天真有趣,成年思库特逐渐成熟,站在时间的制高点上对儿时的一切都有着新的认知。
虽然“问题一”和“问题二”都是方法论的问题,但前者倾向与分享读书方法论,后者的重心则在于阅读本书的方法论。而关于本书,除去这两个方法论之外,我还想分享一个“世界观”。
看透眼前的不美好,却仍对未来充满希望,并且从未停止对这个世界的热爱和关怀。这是我从甚至不在本书配角列表里的“怪人”拉德利身上看到的,“怪人”拉德利出场寥寥,一开始对于他的认知印象几乎全部来自于镇上的街坊邻居。
——你说拉德利为什么不离家出走呢?——也许是因为他无处可去。当思库特受到委屈想要离家出走时,却发现自己哪里也去不了。世界那么大,自己根本没能力孑身一人去看看。
——我想我有些明白为什么拉德利从不出来了.......因为他不想出来。当阿蒂克斯因为为黑人辩护而受到几乎全镇所有人的敌视时,汤姆发现外面的人和事原来有着这么多的不堪。
——在我看来,一个对你和全镇做过这么大贡献的人,无视他的隐居习惯,把他硬拉去曝光,对我来说,这就是犯罪。当拉德利再一次走出屋子,不是为回击那些流言蜚语,也不是来痛斥世界的不公,而是为了挽救两个孩子的生命。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无论当下如何焦虑,为爱情、为事业、为金钱,都不要忘记初心。永远满怀激情,永远热泪盈眶。
所以必须要表白我的祖国——
无论如何你是我的国,地老天荒这是我的家。祖国母亲,这一年我又更爱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