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今天的文章我想做一个创新,它并不像一般的文章,是发表作者的看法或是对某个观点的阐释。事实上,这是近来我闲来无事时,时常想到的一个问题,就通过今天的文章征求下各位读者的观点,希望各位的聪明才智能够能够解答我的疑惑,不胜感激!
一、北京时间与时区
我们知道,中国是没有分时区的,全中国所有的地区都统一使用北京时间,这主要是为了计时方便。但这样也造成了一些问题,比如新疆的乌鲁木齐,这里与北京的时差接近3个小时,也就是比北京时间“慢3个小时”,这也是为什么冬天的乌鲁木齐,早上快10点才天亮的原因,因为此时“乌鲁木齐时间”应该是早上7点左右。
但对于在乌鲁木齐生活的人来说,这并不是问题,由于与北京的时差过大,乌鲁木齐的作息时间其实相对于北京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延后,比如冬天乌鲁木齐的人们大都是上午11点左右上班,晚上20点(北京时间)左右下班。而那些与北京的时差有些大,但又不是特别大的地区来说,就比较尴尬了。
比如我所在的城市成都,与北京的时差相差大概一个半小时左右,也就是成都时间比北京时间“慢1.5个小时”,无法像乌鲁木齐那样延后时间上班,但完全按照北京时间执行又明显有些出入。当然,对于长期居住在成都的我来说,一个多小时时间的差异我早起习惯。但最近,一个偶然的机会又再次激起了我对时差问题的新疑问。
二、生物钟参照北京时间vs自然时间
在文章的第一部分,我提到了“成都时间比北京时间慢1.5小时”。看到这里,可能有些朋友会觉得:是啊,事实是这样的,但即使知道这个结论,好像也没有什么用。可是此时我的头脑中却出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想法:我的生物钟究竟是参照我平时使用的北京时间,还是成都自己的成都时间呢?
举个例子,我们知道,早睡早起是保证身体健康的重要手段之一,比较好的作息时间应该是晚上22:30左右睡觉,第二天早上6:30左右起床。但我是一个比较懒的人,晚上不想睡,早上起不来。对于我来说,每天晚上大约00:00才能够入睡,而早上8:00才能够起床。
现在问题来了,我是否可以这样思考:因为之前的00:00和8:00都是北京时间,但事实上,与此同时的成都时间分别应该是22:30和6:30(因为成都时间比北京时间慢1.5小时)。那么我是否可以以成都时间为判断标准,认为我仍然是按照22:30睡觉和6:30起床,这样我便不是晚睡晚起,而是非常健康的早睡早起。
对于这个问题,我思考了很久也没有得到满意的解释,居住在成都的我,在北京时间的00:00睡觉和8:00起床,究竟是“晚睡晚起”还是可以算作是“早睡早起”呢?参照成都时间认为自己是“早睡早起”,是否是我的自欺欺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