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看了快有一个月的书。
最初是被书内一次次凯末尔与芙颂做爱情节所震惊,然后也觉得作者真是牛逼,把性爱写的如此好玩如此真实。
看到中期的时候,慢慢开始被故事情节所吸引,芙颂离开了凯末尔,结婚了。又因为丈夫电影需要投资而开始了与凯末尔的八年相处。
其实不是很理解凯末尔的心理,八年干啥不好啊,也并不是爱到不行啊,要是真爱,芙颂那么相当演员就不应该一直阻止她。
总觉得有点像男主自己感动自己,自己爱自己到无法自拔。
但也不知道为啥豆瓣一片批判声,男主有点直男癌没错啦,不过还是好喜欢芙颂。
芙颂有点灵动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