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觉得这就是我要的生活,稳定,幸福,一眼可以看到老。工作对我来说始终定位明晰,它只是生存的保障。
或许正是因为对生活不存在太高的期待,反而更能接受现实。而认识安偲文后,我平静悬浮的状态开始倾斜,开始想要证明自己,开始发觉平庸的自己其实不够好。
我努力的在平静的生活里加入叫做奋斗的元素,开始挽起松垮的长发,收起棉布长裙,学着穿高跟鞋,A字裙,带上宽边眼镜,刘海卷曲。
风从我耳边刮过,皮筋不知什么时候松散掉,头发被吹的满脸都是,黏糊糊得,漫天飞舞。走的太快,我的脚跟在新买的高跟鞋上,摇摇晃晃,干脆脱下来,一手一只,往前奔去。
我不知道我在气什么,只是独独不想去面对那张脸。表面笑意绵绵,深情款款,做出一副我知道你爱我,不会走的样子,真真可恶。
我小跑着,脚下不是粗粝的石头,光洁的小块砖石,让我免了在落荒而逃的路上狼狈不堪。我的脚很小,踩在砖头上,连一格都不能覆盖住,开始我还顾不得脚下的风景,一路逃奔。慢慢的,周围的人多起来,我已经听不到身后那一声声喊我名字的声音,仿佛隔了几个世纪那么远,我在这里,却找不到当初最温暖的笑容。
一个人,走在街上。橘黄色的灯光照下来,抬头看上去,细小的雨滴在灯光下飞旋起舞,那么寂寞,又那么欢愉。身边都是人,来来往往,没有人注意,失魂落魄,满脸泪水的我,顶多在路过我身边,语速极快的来一句:借过。我转身,已经看不清是谁在跟我讲话,只是那么声音,好像带着回音,一直在说:借过,借过,借过。
多像是一场借过,在你身后,来了又走。来不及去想,是之前有多么深的交集,才能有这么一场分手后再做朋友的勇气。言笑晏晏,握手相敬,你来我往的熟稔,反倒是我,在中间不知所措,却又要装作大度深情。
我好像也并没有跑的多快,能够甩掉曾经800米冠军甩掉第二名一个半圈的他。
追与不追,全凭交情。
那么,现在能感受到的,便是缘深缘浅的区别了。
一条街,仿佛隔了一个洞天。
在我刚好想要努力的成为一个被人喜欢和感受到温暖的人的时候,一记重拳,来如风雨。
我闷头倒在床上。想着,明天去把日用品拿回来。那一盒海藻泥面膜,还有睡衣,牙刷,毛巾......
洗手池里有一条细细的黄色水痕,我用一支废牙刷沾上清洁剂一点一点把它刷干净。水需要顺着同一条轨迹流下多少次才会有这样的痕迹?我想起电热壶里乳白色的水垢,想起鞋柜后那块不足两厘米宽的狭长地面积满了灰尘。越看不见的东西在日积月累后而越让人吃惊,水垢和灰尘都可以消除,那长久的不信任呢?
我洗完澡,憋在浴室里的花洒下。有人说,洗澡的时候思路最清晰,看着水滴一滴滴的从眼前淌下来,流经脸颊,带着腥咸,一股一股的情绪,随着记忆扑面而来,噎住了的声线,在震耳欲聋的摇滚乐下,带着别样的压抑。
途中,妈妈打电话里,我按下了接听键
“囡囡,吃过晚饭了吗?我今天包了饺子,你明天回来吃。”她轻柔的声音通过“滋滋”的电话声音传过来。我将电话拿近,让她听到水声,告诉她我在洗澡,说明天回去。
匆忙的挂断了电话,怕下一句话就泄露了我现在的境况。
从来,她就像一个巨人一样,在我的身前,倒影下常常的影子,我在她身后,畏畏缩缩。在知道她去找过安以后,我有那么一小会儿怨愤过她,让我与他的再次相遇,晚了11年。刚刚接到她的电话,那一刹那,所有的情绪,就像找到了出口,就要倾泻而下。
11:20.我的手机收到25个未接,40条短信。
没有关机,好像也是我对爱情的一点期许,我还在等,等一个解释。
夜幕深的像墨染一样,脸庞干涩难受,我起床将手边的润肤霜轻轻的擦在手心,按压着脸。润肤霜的味道和他的须后水的味道有一点类似,淡的清香,绵长又温暖,但是擦在脸上,却不是那么清润,而是带着夜里的凉意,硬扯出一点光滑。
第二天一早,他的电话来了。
“你终于接我电话了!”他听起来有点兴奋又有点委屈。
我不想又跟他因为这些事情争吵:“我没有不接你的电话啊……”
“那昨天是谁一直不接听?”
“啊,我回来之后太累了,所以睡觉之前就按了小月亮。”
“以后不要再这样了好不好?不管有什么不开心,你可以说我也可以骂我,就是不要消失,我很害怕,害怕你走了再也不理我。”
“睡觉也不行吗?”
“你知道我说的不是睡觉。不过,只要你不是跟我在一起,我晚上都会开机,随时打给我都可以。”
“好。现在很晚了,你不用去上班吗?”
“我特意早来了,办公室还没有别人,只有我坐在座位上给你打电话。”
“我也准备去上班了。”
“你今天上午都没有事,要不要陪我一起吃午饭?”
“改天吧,最近都比较忙。”
“那我晚上跟你一起下班总可以吧?”
“好。”
“又可以见到你了,正好!晚上见!Bye!”
他还是那么紧张我们之间的每一点关联,每一次见面,跟从前一样。可我总感觉有些什么变了,或者,从一开始我就没有看清楚过。
我干脆请了一天假,没有去公司。我还是不懂得怎么去处理这种事情。
中午11点50.门铃响了。
他在门口捏捏我的脸,我发现他的手冻得很冷。我帮他挂好外套后,去厨房把莲子银耳汤盛出来。他在旁边洗手,接过我盛好的汤。
刚刚回到房间里坐下,就见到他低头专心致志地一勺一勺消灭那碗汤。
“真幸福。”他咬着勺子看我,样子很可爱。
“现在过来?吃饭了没有?”
“一直没看你来上班,问了才知道你请假了。给你打电话,你好像又按了小月亮。”他无比委屈的看着我。
我想要问出口的话,终究是堵在了嘴边。我忽然为自己的多疑感到难过——我们之间真的到了这一步吗?
“能不能下次走的时候,慢一点。我昨天被车撞到,后来就没追上你。”
“撞倒哪里了?”我抬起头来,震惊的看着他。
“只是擦破了点皮,没事,是小电驴。”看到我紧张的样子,他笑了起来。撩起裤腿,给我看擦伤的地方,有点红肿,好在并无大碍。我进屋拿了药箱,给他上药。
他龇牙咧嘴的大呼疼,我越发不敢下手,只能轻轻地擦了一点。他乘机把我抱起来。
双手托起我的下巴,看着我的眼睛。
“下次听我说完好吗?这次一个项目,是她点名要你来做的。我跟她说,你是我女朋友,国外留学回来,是我11年前喜欢的女生,她想见见你。正好这个项目是你在跟,给她做个提案,正好可以让她看看你的能力。而且下一个项目,即将签约,对你这次的表现,她很满意,她跟她前夫说,想让你来做。”
我睁大了双眼,有点绕。
“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如果我演砸了怎么办?”
“你不会的。”他揉揉我的头。
我不想破坏愉快的氛围,也不愿意想得更深,只是借着他的话聊下去:“有段时间,我每天都听《杰奎拉之泪》好多遍,因为这件事情实在太神奇了,这首曲子是法国大提琴家芬巴赫在一百多年前写的,却遇到了一位跟曲子同名的演奏家……”
“我觉得有件事情比这个更神奇。你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才17岁,这么多年我们之间的距离长得可以绕地球跑半个圈,今年我们二十八岁,还能再见面并且在一起,是不是更神奇?”
“说得好像电影一样。是不是要这么演:我们十七岁就一见钟情,然后分开了很多年,不断寻找对方最后终于在一起?”
“我喜欢你说‘最后’这个词,便是你愿意永远跟我在一起。”他的表情有一点认真,又有一点像玩笑,我分辨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