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己合一:和谐共生的理念
人己合一,即认为人与人之间并非分裂或对立,而是一种和谐共生的关系。此理念与西方“人对人是狼”的观点截然不同,它强调在人与人之间关系中,除了冲突与对立,更有爱与互助。我们的内心和制度设计都应该体现出人己合一的理念。如果我们内心认为人与人是互相仇恨的,那么我们创造出来的社会也会充满仇恨。反之,如果我们秉持人己合一的理念,那么我们就能创造出一个更加和谐、互相关爱的社会。我们应从制度和个人内心层面去弘扬和引导正面的关系。
日本电影《楢山节考》就深刻展示了在极端生存环境下,人性的复杂与矛盾,以及亲情、伦理与生存之间的激烈冲突。将把60岁或者是70岁的老年人送到山里面。或者送到一个洞里面去饿死这种情况在全球各地都有存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在制度和内心层面没有认识到我们与他人是合一的,人己合一才是人和人的基本关系。
二、孝道的内涵
1、爱有先后是孝道的基础
我们与父母的关系以他们最初无私的照顾和深厚的爱为特点。同时,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与许多人打交道,应秉持孔子提出的“泛爱众”理念,即广泛、一致地关爱所有人。然而,爱也有差等,我们应该对亲近的人如父母会给予更多爱。这是因为,父母是让我们最初感受到爱的人,他们无私地照顾我们成长。因此,在回报社会时,我们应优先考虑那些最初照顾我们的人,这就是“爱有先后”的理念。就像还债一样,我们要首先偿还那些早期给予我们帮助和支持的人,尤其是父母。这种爱有先后的原则,也是我们讲究孝道的基础,即优先回报那些先给予我们投入的人的爱。在关爱身边人、中国人、全人类乃至哺乳动物的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持这一原则,按此顺序逐步推展我们的爱。
子曰:“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2.7)父母怀抱了我们三年,因此我们应回报父母的爱。这就是爱有先后的体现,也解释了孝道的起源。然而,中国人对如何尽孝存在困惑,常将尽孝视为痛苦或炫耀之事,这是错误的。尽孝不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也不是为了做给别人看,而是发自内心的感谢和尊重,是我们修行的一部分。同时,要警惕如二十四孝中的不正常叙事,如卧冰求鲤、郭巨埋儿等,这些并非儒家所倡导。儒家强调的是内心的孝,如《孝经》所述,而非苦行僧式的尽孝。
2、孝道不只供养
子曰:“孝子之事亲,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 一《孝经•第十章》儒家经典《孝经》对于孝的阐释非常全面,强调孝不仅仅是供养父母,更是要做到尊重、让父母开心、为父母的病痛担忧、在父母丧事期间表现出哀伤、在祭祀时保持庄严。这些要求都体现了人己合一的理念,即父母视为与自己合一的一部分,其中的尊重和快乐尤其需要注意。尊敬是尽孝的首要条件。孔子曾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表明没有尊敬的供养与对待犬马无异。因此,我们必须从内心尊敬父母,才能真正做到孝。
其次,让父母快乐也是孝道的重要一环。“色难”二字提醒我们,要做到和颜悦色并不容易,因为表情难以伪装,它直接反映内心情感。如果内心没有爱,假装和颜悦色会让人痛苦。因此,要做到真正的和颜悦色,需要让内在情感与外在表现一致,即让内心充满爱。这需要我们改变自己。只有由内而外的通透与一致,才会让我们活得更幸福、更和谐。
孝,这一传统美德,其内涵深厚且多维。在古人的理解中,孝的要求远超过我们日常所理解的范畴。它不仅仅是对父母的尊重与供养,更是一种对生命的敬畏与珍视,对社会的负责与贡献。
3、孝道的最低与最高要求
孝的最低要求:为父母保全自己的身体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儒家认为保护好自己的身体是对父母尽孝的最低要求。因为我们的生命是父母所赐,应当珍惜。这不仅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父母的尊重。我们应当在生活中保持谨慎和敬畏之心,避免做出任何可能危害自己生命和健康的行为。比如去非常乱的国家旅游,或者参与高风险的运动。
子曰: “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4.19)
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启予足,启予手。《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8.3)
现代社会中,许多人对于孝的理解仍然停留在表面。他们或许会对父母表现出尊重和供养,但却忽略了孝的真正内涵。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人为了追求刺激和乐趣,去参与一些高风险的活动,甚至不惜以生命为代价。这种行为,在古人看来,无疑是对孝的极大背离。
当然儒家思想并不是倡导我们回避所有危险,只为苟活。相反,儒家提倡在追求伟大目标时,勇于牺牲,如孟子的“舍生取义”和孔子的“杀身成仁”。然而,这种牺牲应是有价值和意义的,而不是轻率地为了娱乐或追求刺激而冒险丧命。
孝的最高要求:大孝显亲,为社会做出贡献
“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这是孝的最高要求。所谓“立身行道”,即在社会中立足,有所作为,行道于世,弘扬正道。这不仅仅是对个人的要求,更是对社会的贡献。当一个人的名声能够扬名于后世,为世人所称颂,那么他的父母也会因此得到荣耀。这种荣耀并非虚荣,而是对父母教养的肯定,是对家族传统的传承。
《孝经》还提到“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这意味着孝顺的行为开始于侍奉父母,进而扩展到为国家和君王尽忠,最后落实到自己的修养和立身处世上。这也是孝的一种体现。
三、孝道:培育敬爱与谦逊之心
孝的目的在于培养我们敬爱他人和谦逊谨慎的态度。
在家中尊重父母,是对外界尊重的起点。如果连父母都不尊重,很难想象会尊重其他人。同时父母是我们的基因和性格之源,他们的经验和教诲值得我们虚心学习。一些人因为父母的社会地位或经济状况而轻视他们,这种态度是错误的。我们应该认识到,父母的成功或失败并不完全决定我们的起点,成功本身就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因此,我们应该更加谨慎和勤奋地面对生活,而不是轻视或忽视父母的教诲。傲慢和轻视他人的态度只会阻碍我们的成功,
我们可以将与父母的关系视为一种人际关系的练习。对待父母的态度,实际上反映了我们对待世界的态度。如果我们能够对父母保持谦逊和尊重,那么这种态度也会延伸到我们与其他人的交往中。通过与父母的互动,我们可以学会如何更好地与他人相处,从而建立更加和谐的人际关系。
当我们真正践行孝道,便会发现,这不仅是对父母的回报,更是对自我修养的提升。
四、孝在治理国家中的意义。儒家思想中,治理国家与父母子女关系颇为相似。在周朝,君臣关系如同父子关系,周天子与诸侯之间更似兄弟,这种紧密的关系影响了国家的治理模式。儒家认为,君臣关系并非单纯的权力关系,而是建立在亲情和信任基础之上的。领导者应像照顾子女一样关心下属,而下属则应像尊敬父亲一样尊重上级。正如《孝经》所言: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其所因者本也。圣人用严肃的态度来教导人们敬爱之心,用亲近的态度来教导人们慈爱之心。圣人的教化,不需要严厉的方式就能成功,圣人治国不需要严厉的刑法就能使社会安定,这是因为圣人所凭藉的是最根本的孝道。
五、孝道:理性与道义的平衡。曾子曾问孔子:“顺从父亲的命令,就可以称之为孝吗?”孔子回答:“这是什么话呢?即使是天子,也需要有直言敢谏的臣子七人,才能保持其天下的稳定;诸侯需要有敢谏的臣子五人,才能确保其国家的安定;大夫则需要有三名这样的臣子,以维护其家族的和谐。士人若有敢于直言的朋友,便能保持其良好的声誉;父亲若有敢于直言规劝的儿子,便不会陷入不义的境地。因此,当遇到不义之事时,应当直言相争。仅仅顺从父亲的命令,怎能称之为孝呢?”
这段对话深刻揭示了儒家思想中孝道的真谛。孔子反对无原则的盲从,强调孝道的实践应基于理性思考和道义判断。在儒家看来,孝不是一种绝对的伦理规范,而是需要在感性与理性之间寻求平衡。感性让我们体察到父母的恩情和期望,而理性则指导我们如何以恰当的方式回报这份恩情。
同时,儒家也强调孝道的实践应受到礼的制约。礼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和行为准则,能够防止孝道走向极端和偏颇。例如,割肉事亲等极端行为并非儒家所提倡。将儒家思想推向极端,认为孝就是无条件的顺从,这是小人的思维方式。真正的儒家思想,尤其是中庸之道,强调平衡与和谐,而非极端。
以孟子所述舜不告而娶为例,儒家认为孝并非一味顺从,而是要在尊重父母的同时,保持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判断力。不孝并非只是不尊敬父母,更包括陷父母于不义,如盲目支持父母的错误行为。此外,家贫亲老而不努力谋生,以及不娶无子导致祖先无人祭祀,也被视为不孝。
因此,我们要清楚理解孝的真正含义,它并非简单的顺从,而是要在尊重和理解父母的基础上,保持独立思考和正确行动。孝是一种平衡与和谐的状态,需要我们用心去体会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