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活成了自己曾经最讨厌的人,等我意识到的时候,已成定局。
然而,我喜欢现在的自己。
曾经我非常讨厌那些什么都觉得OK的人,觉得他们没有性格,没有立场;
曾经我讨厌为了钱朝九晚五上班的人,觉得他们为名利驱使,没有诗意;
曾经我讨厌侃侃而谈的人,觉得他们总是空谈,其实是草包。
曾经年轻,我讨厌很多人。
后来有一天,我开始觉得什么都OK了,因为我终于学会从局部去欣赏事物,不再苛求事事完美。因为残缺才是世界的真相。
我开始觉得上班的人,兢兢业业,很值得尊敬。只有低头工作赚得六便士,才有心情抬头欣赏白月光。
我开始觉得侃侃而谈的人,真的发光。敢于发表自己的观点,敢于发出自己的声音,这很酷。
后来,我才慢慢地知道,我们不是讨厌人,我们是讨厌他为人处世的方式。
然而,我们讨厌的那种方式才是真正的生活。
生活的底色原是悲凉的,所以才容得下世人的七情六欲。
生活的底色也是空白的,所以才容得下人间的五颜六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