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冯小姐坐在房间里,一匹烫金大红丝缎披在身上,滑过白皙的皮肤,起起伏伏,如一条红色的河蜿蜒流淌,由肩及膝,头发被金色凤头钗高高盘起。她没有化妆,却也是朱唇玉面,明眸皓齿。
都说女人如水,冯小姐却像银河,不惊不乍,不动声色,就足以美到让人屏住呼吸。一路上来着的时候,她周围就被围得水泄不通,有摸着自己谢顶的古稀之年的老头儿,拿手帕掩着嘴的小媳妇们,还有随着大人一同来或是从远方一路飞奔而来的毛孩儿。可是没有人发出声音,唯恐这天仙般的女子受不了人间的惊扰。她的轿子往前晃一步,人们就吸一口气,跟着挪一步。
所以虽然人多,时间倒是没受影响。
出了村,进了山,路就变得难走许多,轿子斜过来,一步三晃,饶是冯小姐不是自己爬山,也被折腾得鼻尖出了微汗,水珠子在她精巧的鼻尖抖啊抖,又召唤出来如膏如玉的额头上的汗珠。
要换做一般人,早就给晃吐了,但冯小姐的脸上还是那副风轻云淡的样子,直至进了天村,她才微微抬起眼睛,太阳刺眼,她下意识地眨了眨眼睛,却依旧看着每家每户那些飘荡的旗帜。
其中甚至有自己认识的人,比如儿时的玩伴小贾,大学的舍友小艺,还有后来的同行漫画家首富饼饼。
她亦是要被做成那种旗帜的面料,她坚信自己会成为最好的那面人旗。
—02—
她一直都是最好的,打小读书,老师就都夸奖她,是个读书的好苗子;学钢琴,最严格的老师都赞赏她的天赋;就连学车,那个满嘴脏话的教练都没找着骂她的机会。
冯小姐一直是父母的骄傲,直到大学毕业。
毕业后的她,选择了自己的兴趣——做一个漫画家。
这是一个能让她幸福的职业,她在小小的出租屋里尽情放飞自己的想象,思绪便流淌到一张张纸上。
而父母破门而入的时候,看到的是狭小阴暗的房间里,被自己寄予厚望的女儿趴在地上,长期的泡面和薯片可乐让她的吨位迅速上升,周围是散乱的草稿。
她抬起头,有点惊讶地叫了声爸妈。
可她爸妈无论如何都不愿意相信这个至少有一周没洗头的趴在地上的胖子,和自己那个机灵可爱的小公主是同一个人。
“你看看你小时候的朋友小贾,人家都成家了,你知道她老公是谁吗?是汪司丛啊,她现在光是在北京市中心就有三套房,你看看你,连个男朋友都没有。”这是妈妈说的。
“送你读了那么多书,你就干这个?那你读书做什么?还记得大学的时候和你争奖学金的小艺吗?前几天她爸妈在家长微信群里说,她女儿被挖去世界五百强的企业了,你呢?你呢?要去乞讨吗?”爸爸也恨铁不成钢。
“女儿啊,不是爸妈说你,但你这么画不行啊,我们也不是老古董,但漫画也不能闷头在家话,你要学饼饼,去交流,多学习别人的作品,然后吸收成自己的,这年头,酒香害怕巷子深哟。”
冯小姐摇了摇头,她不想靠男人,不想放弃自己的爱好,更不想走商业化。她觉得,能靠自己的兴趣养活自己,人生就美满了。
可是没等她说服父母,病魔就先战胜了父亲。
看着一直优雅的母亲哭成泪人,威严的爸爸虚弱地躺在病榻上,冯小姐生平第一次屈服了。
她撕毁了那些漫画,打电话给编辑,说要同意走商业化了。
她捡起遗落的知识,投简历,面试,和刚毕业的应届生抢饭碗。
她去健身,甩掉多余的油脂,然后结识男人,原是温婉大方,知性美好的她,很快就有了一个不差的男朋友。
病榻上的父亲笑了,母亲也擦干了眼泪,她咧咧嘴,装出最幸福的模样。
—03—
然后我们找到了冯小姐,问她愿不愿意成为人旗。
“人旗是什么?”她问。
“就是成为万人瞩目的人,成为众人的榜样。”马冕解释。
我在旁边帮腔:“就是别人家的孩子的升级版。”
“怎么做?”冯小姐甚至没问我们为什么选她。
“你几乎已经是了,我们帮你完成最后的一步就好。”我一边把合同朝她推了推。
“我会死吗?”她漫不经心地签了字,几乎没看合同上的条目。
“如你所愿。”我和马冕相视一笑,异口同声。
现在,我和马冕站在监控室里,他打开音乐,用手揽着我的腰。
“刘骰,放松点。”
于是我坐下,开始拼凑手边的纸。不去看画面里一男一女慢慢褪下身上的丝缎,服下防止昏厥的药丸,然后慢慢各自拿起手边的匕首。
一丝不挂地站在这种天气里,光是想想,就够冷了,这让我的有点兴奋,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刘骰,放松。”他又说。
“你说,我们能不能让他们先把这些东西补完?”我指了指画稿,音乐戛然而止。
马冕很耐心地走过去重新播放那半张专辑,最后一首歌还没做后期,但旋律和歌者的嗓音已经足以让我为之陶醉了。
“你知道的,他们做不到了。”
我便垂下眼眸,专心聆听,专心用胶带纸黏画稿。
—04—
冯小姐一丝不挂地站在竺墓里,这是举世瞩目的最后一步,是一路千辛万苦走过来的最后一程,过了这一关,她就能成为人们眼中的榜样,得到至高的荣耀。
父母看了会高兴的。她想着,眼里就松了几分,不再是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
“王格。”她唤了一声。
对面那个同样一丝不挂的男人,点了点头,驴唇不对马嘴地回了句:“我有老婆孩子了。”
王格是冯小姐的青梅竹马,真正意义上的初恋。冯小姐从小爱画画,书上画满了老师的表情包,她偷偷拿给王格看,王格总是会大笑,然后唱着自己改编的词曲,编排老师校长古人哲人和学校里那些妖艳的贱货。
要是有人经过,他俩就装出一副认真读书的样子,路人咂咂嘴,说那就是那俩怪胎学霸。
他俩躲在课本后面,扮着鬼脸,然后冲对方傻乐。
可是怪胎是不能和怪胎在一起的,否则要么互相伤害,要么联手毁灭世界。
“我爸爸病了。”冯小姐似乎理解了王格刚刚那句话,于是应了一句。
他们拿起刀,银饰的刀柄冰凉凉的,地板也冰凉凉的,都直通五脏六腑。
两个人一时间都没有说话,只是慢慢靠近彼此。
“你身材很好。”冯小姐歪着头笑了。
“啧,听说你有阵子成了个小肥妞。”王格勾起了嘴角,“要是痛,就吻我。”
“死变态。”冯小姐的刀锋划过王格的手掌。
“你漫画里说,女孩子叫男生死变态,就是喜欢他。”
“死变态。”冯小姐又骂了句,“只是因为读者喜欢看。”
“我也喜欢。”
“哎,别逗我笑,我怕划坏了。”
“没事,抱紧我”
“嗯。”
—05—
我把修补好的漫画抛给马冕,“成功了。”
“嗯……”他满意地沉吟了一会儿,“没想到我们还真可以得到一张这样的人旗。”
我望向监控,冯小姐和王格的皮合为一体。
“大小,颜色,质地都是上乘品。”
马冕笑了:“最特殊的,是这张人旗里,还有灵魂。”
“灵魂,可是”我打失惊色,“我们不是说好……”
马冕把手指抵在我的唇上,妖邪又妩媚:“这就是奇特的地方了,我们有了一面有灵魂的人旗。”
“而且,如果把他们分开,反而就没有灵魂了。”
“他们只拥有彼此了。”我喃喃道。
马冕满意地点点头,音乐又响起来,是王格的声音,沙哑的个性,我和马冕并膝而坐,细细翻看着冯小姐商业化前最后一部漫画的残稿,犀利怪诞。
一下午很快过去,我和马冕走出监控室,看到冯小姐和王格的合体人旗已经被升到最高处了,我们相视一笑。
艺术,钱财,人品,磨难,佳人,不论从哪个方面看,这都是一个绝佳的作品,值得起永垂不朽,万人朝拜。
我们可以将此拍卖个好价钱,然后去搜集更多的那些残缺的画稿和音碟,或者别的垃圾。身躯和灵魂,从来只能有一个在空中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