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更斯的名言:“这是最好的时代,这也是最坏的时代。”事实上这是句说了也等于没说的话。我们都曾想象孔子自己痛心疾首的年代是所谓的“礼崩乐坏”,所以才会无比向往那个“三代之治”的黄金时期。如今想来,“仁义道德”未必是时代的常态,而“礼崩乐坏”恐怕也不是一时半刻能够解决的问题。一个社会不可能只有光明的正面,但如果我们都只是看到阴暗的背面,那恐怕比“礼崩乐坏”还要糟糕了。
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要做到立言立功立德的“流芳百世”几乎已经是misson impossible,但要道德沦丧去遗臭万年那是相当easy的事情。2014年的8月初,那个喜欢炫富、曾经把红十字会落下神坛的郭美美终于被捕了,因为“在世界杯足球赛期间参加赌球以及组织赌博的违法犯罪事实,并供认了长期参与赌博活动、为牟取暴利开设赌局的犯罪事实。”而在这个“墙倒众人推”的年代,郭美美的其他行为也相继被揭发,经过警方核查,郭美美所谓的“商演”不足20场,更多的却是借“商演”为名从事性交易。助理称“她经常告诉我要去外地演出,但到了当地后,接机的都是陌生男子。当晚,她会与这些男子开房,第二天我为她收拾行李,都会有成捆的现金。”吕某某供述,“郭美美的生活很乱,经常带不同男人回家过夜。其中外籍男子居多,中国男子就专找有钱的。”
当然,在一些报道的字里行间,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些社会阴暗面的蛛丝马迹。据已经被捕的深圳商人王某交代:“2010年8月,我要朋友帮我介绍个女孩玩玩,朋友就介绍了郭美美。郭美美从北京飞到深圳,我为她安排了酒店,第二天就跟她发生了关系,当时她向我要了3万块钱。从那以后,她想要钱了就会从北京飞到深圳找我,我安排食宿并每次给她5万块,算是包养费。”从这里我们至少可以看到什么?有专门的中介,有固定的卖淫群体,有双方都可以接受的价格和做法。王某还说“她知道我有老婆孩子,图的就是我的钱;我看上的是她的年轻。我们各有所图而已。”这说明彼此之间早已形成心照不宣的模式,而这也已经是社会的某些群体、阶层的固定认知。在这里,没有公认的道德廉耻,没有道德的底线,只存在了人类最基本的性冲动与金钱交易。而与王某发生性关系的事后,郭美美只有18岁。
所以,才有了2011年的“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才有了中国红十字会的慈善危机,才有了后面一系列的社会争论与冲突。
郭美美称,“红会事件”后,知道郭美美这个名字的人很多。“我真的不缺那些要包养我的,还有很多人想不论花多少钱也要跟我睡一觉的,但我不会去,因为我这个人好面子。”但事实并非如此,据警方调查,通过网上联络、熟人介绍以及主动搭讪等方式,郭美美多次进行性交易,最高的一次多达数十万元。我不知道郭美美是否知道“沾衣裸袖便为失节”的道理,也不知道她懂不懂得“遗臭万年”的意思与后果。我想,这个为了物资与虚荣可以不择手段的年轻女孩,早已不在乎所谓的名节问题,至于在央视新闻中的流泪悔恨,我不能不以最恶毒的心态揣摩,可能也是她作秀博取同情的一种手段罢了。
郭美美其实已经不值一提,只是我在想,我们内心当中,是否也曾经有过沦为“郭美美”的危险。曾国藩在三十岁之前曾经也有过沉迷灯红酒绿的时期,所以后来他自号“涤生”,用严厉的道德规条自律,最终成为晚清一代的道德规范。今人对于自身道德的要求,往往已经不是出自于内心的需求,而来自于外界的对比与追逐:当别人以非常手段获取财富与声名时,我们的第一反应不是鄙视与批评,而是艳羡、嘲讽进而自己想方设法也成为那个非法集团中的一员。在今日的世界中,“流芳百世”已经不是我们始终不渝的追求,但“遗臭万年”却成为了我们自然而然的一种习惯,这是时代的悲哀,还是我们的悲哀?
郭美美是一个时代的缩影,郭美美可能也是我们大多数人的缩影。在谴责郭美美的时候,我们是否也应该反省一下自己对物质、财富、目的、手段的最真实想法?在一个郭美美倒下去后,还有多少“美美”依然在声色犬马中寻找下一个目标?我不知道,我想,我们大家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