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可森
大学毕业一年,我已经努力不去想他,我习惯了逃避,用一种我能接受的方式,保护自己,也自以为是的保护别人。
“曹煜,你去检查一下有没有人没戴校徽。”
他叫曹煜,从此我记住了这个名字。
这是我第二次见他,在高一的开学典礼上,他站在男生队的第一排,我站在女生队的第一排,我们并排而站。
开始检查女生队时,他朝我看了一眼,我慌乱的躲开他的目光,假意看向别处,唯恐被他发现我对他“心怀不轨”。
他不是小说里那种玉树临风的类型,个子不高,偏瘦,脸部的线条很柔和,当我第一次和他的目光接触时,便立刻想到了《怦然心动》里那句“他朗星般的眼镜好像会说话”。
从那以后,我便知道这终究会是我躲不掉的一场“情劫”。
但,意料之内的,我和他没有什么太多的故事发生。打小我便学会隐藏自己,在那场青春的盛会里,我依旧小心翼翼,没人觉察我的喜欢,我一个人来,一个人去,一个人将暗恋演绎到地老天荒,一个人度过这场漫漫“情劫”。
01·
初中毕业后我继续留在了这所完全中学。在遇见曹煜之前,我一直痛恨自己没能努力考上重点高中,直到新生报名第一天他的出现。
九月的阳光还是很温柔,隔着玻璃窗懒懒的铺在课桌上,空气中的粉末和灰尘让我感到厌烦,我想逃离这里的温度和一切。
初二时,我就已经做好了未来十年的所有规划:高中念市最好的高中,考211的重点大学,去市里最高的写字楼里上班。这一切都在我收到中考成绩的短信时按下暂停键。继续念这所学校我将享受到学费全免,或者,复读。
父母替我做了前者的选择。
我闭上眼,想想过去立下的誓言,攥了攥手心的不甘,然后缓缓放开拳头。
他把一叠书放到我面前时,我还在想着和父母为复读一年而争执的事。
“这是你的书,看一下有没有少的。”一个温柔又有力的声音在我斜前方的空气中散开。
抬头。蓝色牛仔裤,白色短袖衫,清瘦的脸,寸头,一切都中规中矩。
而当我快速的审视完这个站在我面前的男孩,目光和他对视上的那一秒,作为曾经痛斥过所有一见钟情都是外貌协会的我居然开始相信这世间真的存在一见钟情这种事了。
天呐,居然有男生眼睛会生的那么好看,眼里像有星星那般,满是柔情,一旦人跌进去仿佛就会被融化掉。
“嗯...好像...都齐了,谢谢你。”
“没事,齐了就行。”
他转身走开,带着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我来不及问他叫什么名字,当然,我也没有勇气。
这是我第一次见曹煜,并且和他说话,很幸运,我们在一个班级。但在那次简短对话之后的三年里,我和他说的话总共不到30句。
我的成绩在班里一直很好,他在我后面很多。我拼了命的用功,而他上课总在睡觉,但他的数学还是总比我高一些。
我是那种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学生,在父母老师朋友眼里都是这样,所以他们从来不担心我会做出什么有失“体统”的事。
和曹煜的第三次对话依旧是一个温和的晴天,课间操回来有十分钟休息时间,曹煜从教室后面走到我身旁。那时候流行按成绩排名,我成绩好,有优先选座位的权利,所以总选择前面靠近讲台的座位,这是一个好学生最合理的选择。曹煜成绩差没得选,所以总在后几排,当然他也乐得其所,以为坐在后面就可以一叶障目逃掉老师的法眼。
“你的数学作业借我抄一下。”
我的思绪被打断,“啊?”我下意识反应了下,他又说了一遍,不是“你的数学作业能不能借我抄一下”,是陈述句。好像理所应当的一样。而我丝毫没有犹豫的把作业本递给了他,我努力让自己看起来面不改色,佯装淡定,内心却早已是小鹿乱撞...
“我不确定都对不对...”
“没事,你写的肯定没问题,我相信你”
我觉察到我的脸开始发热,应该已经变得酡红,我迅速低下头假装看书。
十分钟...
这十分钟我的内心上演了无数剧本。我突然想到,他为什么找我抄数学作业,他数学成绩可比我好啊,我有没有哪道题写错,错了不是很丢脸...
“给你作业,谢谢你哦,下午请你喝红茶。”
我还在内心各种自编自导时,他的声音又一次从左前方传来,用一种欢快的调子。
“哦,没事,不用不用。”
“说好了的。”他边走向后排座位边回头朝我笑着说,手里的本子像转二人转的手帕那样被他在空中抛起,再用一根手指稳稳接住。
下午放学后,我一个人在路上走着,曹煜突然骑着自行车在我旁边停下,“早上说请你喝红茶,我在前面奶茶店等你。”
又是陈述句。
“不用了,真的不用了,又没...”
没等我说完,黄昏已经将他和自行车的影子缩成一团滚动着前进。他的耳机里面放的会是什么歌,七里香还是晴天,我来不及思考这些问题,当务之急要思考的是去?还是不去?决定不去时我甚至已经想好绕路从家属院穿过去就可以不用经过奶茶店的门口。最终还是拗不过内心的期待,当我走到奶茶店门口时,他正好从里面探出头,“你要红茶还是奶茶,要不要珍珠?”
“我...都可以。”
我踌躇着不知道是该走进去还是站在门口等他。几分钟后,他从奶茶店出来,捧着两杯奶茶,把其中一杯递给我。我手忙脚乱的接住,绯红立刻印上脸。
“谢谢。”
“谢什么,早上答应你的嘛,那我先走了啊。”
我这才看见他后面还站着好几个同学。一阵莫名的尴尬,我忙不迭的说“嗯,再见。”
这天是我和曹煜人生交集最多的一天,我曾经以为我们会有很多可能,甚至在同学某次拿我跟他开玩笑的时候,我内心雀跃却极力否认,后来我才知道,我们的故事也只是他用一杯奶茶回报我借他作业的帮助而已,再无其他。
第二天,我被老师叫去办公室。没有人会把简单的乘法算错的一模一样,尤其对于数学比我好的曹煜来说,最糟糕的是,我和曹煜“不约而同”的都多写了一题。这种巧合太难以说服别人去相信了。
老师的失望,并不是因为我做错题,而是他让我监督同学抄作业,而我居然“知法犯法”,这不符合他们对我好学生的定义。
可我知道,如果曹煜下次问我借作业,我还是会给他,我拒绝不了,我也说不出“为什么要抄作业,不会的我来给你讲”这种好学生该说的话。
但他后来再没向我借过作业。我和他仅有的一丝交集就这样切断了。
我们在一个班里同学了一年,可所有说过的话基本都集合在了那个晴天,那个夕阳无限好的下午。
02·
我知道曹煜有女朋友是在高二分科后,他念了理科,我选了文科。
他女朋友是我们班的,很普通,但是很会打扮,那时学校规定男女生的刘海都要剪在眉毛上面,女孩子不得穿短裤短裙,说是有伤校风,可是她的刘海常常快挡住眼睛,穿着牛仔超短裤,坐在教室后排,靠近他曾经坐的座位,然后把头埋进用书堆起来的壁垒里,用翻盖手机发着QQ消息,或许是发给曹煜。老师找她谈过很多次话,可她依旧我行我素,坚持追求自由。
我不知道曹煜喜欢她什么。或许是她和他一样,生来爱自由,我想。但我确定的是我不是曹煜喜欢的类型。
我承认我没有为这份感情放上像电视剧里那样多的筹码,我没有像剧情理应发展的那样每天按时给他送早点,问他需不需要补作业,在他打篮球时温柔的递上一杯水。
我只是一个人时把他的名字在本子上写下一遍又一遍,然后撕掉。把周杰伦的歌单曲循环一首又一首,在他来时迅速切换,把我们俩有交集的那一天回味一次又一次,再幻想上我想要的结局。
如此而已。
高考倒计时63天。那天早晨,我忘了定闹钟,一觉睡醒已经七点,手忙脚乱的在五分钟内洗漱完毕,准备一路狂奔向学校,走到放心早餐的小摊前遇见曹煜,他没骑自行车,戴着随身听,不紧不慢。
“快迟到了,还不快点”我冲他喊了句。
“着什么急,跑的再快去肯定还是要迟到”
在他说完这句话后,我做了三年来最大胆的一件事。
我过去牵起他的手,拉着他开始一起跑。
“你相信我,绝对不会迟到”,我边喘气边说。
踏进校门时,七点半的铃声在头顶响起,门口检查迟到的学生对着我善意的笑了笑,“刚好,不用被登记了”,我惊魂未定的看了一眼曹煜,他的呼吸也因为剧烈奔跑而有些急促。我才发现还拉着他的手,赶忙松开,半开玩笑的说“看吧,我就说来得及”,曹煜笑笑没说话,我朝教室大跨步走去,庆幸一路的奔跑让脸上了血色,不至于让刚才的羞愧表现出来。
不可避免的,整个一天,我的心思都在早上和曹煜一起的奔跑中。
可曹煜好像完全没当回事,他来我们教室门口等他女朋友时,撞见了我,也只是朝我笑笑,以示最基本的礼貌。
此后,真的没有故事可写了,我已经完全和曹煜没有了交集。快高考时,从朋友那里,我知道他和他女朋友分手了,原因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的是我和他不可能,高二我就知道,我一直有自知之明,我不是他喜欢的类型,我也没勇气向他告白。我的喜欢,是张爱玲笔下,卑微到尘埃里的喜欢。
高中三年,我连向他要QQ号和手机号的勇气都没有。高中毕业后,我们彻底断了联系,我只是偶尔会从朋友那里听到他的一些讯息,我想他应该过的很好。
昨天,用电脑登上很久不用的QQ,底下出现了相关好友的推荐。
曹煜这个名字在我眼前一闪而过。
退出QQ,关上电脑,闭上眼,将往事清空。八年了,回忆的碎片在每个深夜被我不厌其烦的重组,改写的结局换了又换,早已变的模糊不堪,这场哑剧五年前就该结束了。
只是曹煜,或许你不知道,曾经,我真的很庆幸自己留在了这所学校,遇见了你。曾经,我也是真的喜欢你,用最卑微的方式,用假装不喜欢你的方式,喜欢了一整个青春。